针对最近纷纷扬扬 四处转发的 移民局禁止自雇担保移民的消息, 信澳事务所想重申的是:
第一, 这个自雇移民实际上从来就不符合457工作签证 在genuine need position 上的要求。
第二, 如果你想做,还是可以做, 需要变通。
自雇签证真的不能移民了吗?
457签证的提名申请最近拒签率上升, 以至于移民协会组织人专门去和移民局负责人面对面提了意见,这个拒签理由最主要就是认定提名岗位不具有Genuine 性, 不真实!
那什么符合Genuine 的标准呢?只在签证官的主观判断上,并无客观标准,所以就会难!谁能知道签证官脑子怎么想的呢?
移民局的原文:
"The program is not intended to be used for non-citizens to establish a business in Australia and self-sponsor themselves;..."
大意就是:
这个签证申请项目允许你在澳洲做生意,不是给你移民用的:(
一旦签证官在对457自雇申请者考核时发现:
the nominee is a relative or persional associate of an officer of the sponsoring business
the nominee is a director or owner of the sponsoring business
比如:老板是我爸!或者,哥就是老板!
如果签证官认为申请者申请这个职位的主要意图是为了让自己进入或者留在澳大利亚的话……
那么这条移民之路很大可能就Game Over了!
自雇移民因为是申请人全额或是部分出资成立的公司进行的担保,签证官有足够的 200% 的理由说你不genuine! NO真实需求,所以就会拒!
But,故事总有个转折
那么仍然想自雇移民的,怎么办?
打电话:03-9629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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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到公司:1204, 470 Collins St.
给你一个解决方案!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