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四大银行中的Westpac(西太平洋银行)及姐妹银行St. George (在维省名字是Bank of Melbourne 墨尔本银行)隶属于Westpac集团;因为其宽松的海外收入贷款政策,一直是海外人士尤其是中国人的最爱。
而从2015年3月21号起,该集团对海外收入贷款政策作出调整,这些政策对于那些持有临时签证的人影响巨大,以下对调整政策作出简单解释:
1. 澳洲公民、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 )及海外人士使用海外收入贷款有细微调整,这里不详细解释。
2. 临时签证(签证类别163、188、457等,这部分变化最大,请仔细阅读)
a) 贷款申请人生活在澳洲,使用澳洲收入,持有银行接受的签证类别,贷款Yes,但是要受到FIRB 限制;
b) 贷款申请人生活在澳洲,使用海外收入,贷款 No;
c) 贷款申请人生活在澳洲,不论使用海外或澳洲收入,持有银行不接受的签证类别,贷款No;
d) 贷款申请人生活在海外,使用澳洲或海外收入,贷款 No。
那到底这次的变化具体是什么呢?
1. 澳洲公民:政策并未变动,海外收入可被接受;
2. 澳洲永居签证:海外收入可被接受,但贷款只能以投资为目的申请,除非配偶拥有澳洲国籍且海外收入不占家庭收入主导情况下可按自住为目的申请贷款。另外,海外收入申请需要提供“完成购房所需要的资金证明”(Funds To Complete),也就是常说的首付款的资金证明;
3. 临时签证:买二手房在澳洲“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获批的情况下提供海外收入不可被接受;
4. 无澳洲签证:政策并未变动,海外收入可用,但只能购买新房且必须以投资为目的申请贷款。
总结后发现,这次银行对于海外收入政策的调整主要体现在控制临时签证持有者购买二手房方面,而针对其它签证类别或购买新房政策并未有大调整。
该变动主要是为了应对海外投资者非法买卖二手房的现象。例如前段时间吵得沸沸扬扬的中国某富豪在澳洲非法购买豪宅事件。此事件的核心问题就是作为海外投资,购买二手房并没有经过“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许可。所以,部分银行收紧贷款政策,在购买二手房买卖交易以及收入来源上加大了审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