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精神病,暴徒,性犯罪者将被批准参加正常社会活动,与普通人同乘公交同逛街?

2016年05月16日 HarkHark悉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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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澳洲媒体报道了一则消息,澳大利亚政府正在计划一个让犯罪者在刑满释放前12个月外出进行正常活动的辅导项目。如果此项目通过,与精神病,暴徒,甚至是性犯罪者一起在公园野餐、去商场逛街和乘坐公交或许会成为事实。



项目显示,一旦得以实施,每年大约会有40名拥有长期犯罪历史的罪犯被允许外出,并且规定了这些“准释放”的罪犯将参加批准后的社会活动,例如逛街,野餐,钓鱼,和乘坐交通工具出行。


其实,新南威尔士州的罪犯可以外出活动并不是新鲜事,但外出活动强制需要有狱警陪同。此次项目更改的地方是,取消经验丰富的狱警作为陪同人,改由普通的志愿者监督罪犯。


这份投标文件要求非政府组织投资130万澳元于志愿者辅导计划,并表明该计划涉及“政治风险”“罪犯在外配合度” 及“媒体关注度”的安全因素。


VMS投标文件部分内容如下:



VMS(志愿者辅导计划)有特定的目标群体,并非所有罪犯都可外出,通常表现为具有复杂需求的罪犯,可外出活动的罪犯类型可能包括:

无家庭/社会支持或支持较少的人

有性犯罪记录和/或暴力罪行的人

因犯罪性质而受到媒体关注的人

被判刑或曾有长期拘留/长期犯罪记录

文盲或缺乏教育的人

曾经就业不稳定的人

同时,这些罪犯可能具有精神健康疾病、智力障碍、认知障碍,或有酒精药物等依赖,以及显示出冲动和赞同犯罪的想法。



文件还表示志愿者辅导服务将对准Hunter, Great Western SydneySouth Coast areas 的监狱,包括Silverwater,Long Bay,Emu Plains ,Nowra和Cessnock地区。


该项目一经曝光,就遭到了许多网友的强烈抗议。



大家纷纷表示:

“我们纳税不是为了让罪犯在监狱里享受奢侈生活,受害人因为他们而痛失亲人和爱人,他们犯罪就应该付出代价,而不是度假。”

“那是监狱而不是度假营地,你们这么做会让受害者家庭怎么想?简直可笑。”

“不敢相信澳洲政府作出这样的决定!比起受害者,罪犯竟更得到政府的保护。”


反对党惩教服务发言人Guy Zangari 公开发言反对此项目:“公民完全有权利要求由狱警陪同罪犯外出,而不是用和善的志愿者代替。”


而惩教服务部长David Elliott反击道:“释放前允许外出的项目早就在十年前就进行了......唯一的不同只是监督人换成了志愿者。”并表示,“只会允许安全风险评估最低的罪犯出狱活动”,“红十字会曾在2012-2014年间为男性犯人提供出狱后的辅导。”


哈小编有话要说:

VMS是一份争议颇大的项目。出于人道主义,每个人都应该享有正常生活的权利。出于安全考虑,在罪犯未满刑之前,仍旧披着在狱罪犯身份的他们,在不受狱警的监督下,会不会又再次冲动进行犯罪,伤害到我们和家人?

大家如果有什么想法欢迎留言告诉哈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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