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公寓业主与访客之间的停车位之争

2018年12月05日 澳洲壹地产



作者

   Ricky

素材来源

Domain


位于悉尼最昂贵街区的一个公寓的业主近日试图锁掉那些停在他们小区里的外人的车,而这些外人却声称他们为这个停车位支付了费用因此他们有权停在这里。据说,这样的斗争已经持续了将近40年。



上周,新南威尔士州上诉法院的三位法官裁定,那些购买了这些停车空间的人(花费了将近22万澳元)完全有资格使用这里的停车位。

 

这栋公寓位于Elizabeth Bay Gardens,是一个15层的豪华公寓,始建于1970年。这里的87个车位大部分都是由大楼内的公寓业主所购买的,但剩下的一些车位是被居住在附近的居民所购买,因为他们自己所在的街区没有停车场。


经营这栋建筑的业委会成员一直以来都试图把他们赶出去。“自从有了这个判决,我们感到很欣慰,这样的斗争终于要结束了。”23名非住户车主之一的Julian Canny说到,“整件事情都让人摸不着头脑,我们这么多年以来一直在支付停车的费用,他们凭什么禁止我们在这里停车呢。更荒谬的事,假如我们输掉了这个官司,我们的车位仍然在大楼里,但却无法使用,只有业主们才能购买。”


Julian Canny23名非居民车主之一。


其他一些旁观者也对此感到开心,因为他们认为向非住户出售车位是所有旧公寓楼的惯例。

 

Potts PointKings Cross Heritage and ResidentsSociety的总裁Andrew Woodhouse说,“这一决定对新州所有分契式管理的建筑都有深远影响,它赋予了非住户居民使用这些停车位的权利,特别是他们一直以来都在为此支付费用。”

 

公寓大楼的委员暂时还没有人出来表态,但是Sarraf Strata的经理JohnSarraf说,“没什么好说的,法院这样判了,那就这样。”


                            Elizabeth BayGardens的公寓大楼


20世纪80年代,公寓业主对非住户车主采取法律行动试图禁止他们停车时,在15-19Onslow Avenue发生了一起争执。业主们输掉了那起官司,但在2014年,他们引入了一项禁止非住户车主进入大楼的章程,并更换了安全门禁卡,使得那些非住户们无法进入大楼。去年12月,23名受影响的车主将业主公司告上了新州最高法院,并在2月份胜诉,该章程被宣布无效。

 

但是业主公司对判决提出上诉,然而却再次失败,甚至被要求所有业主集资来补偿非住户车主的损失。


JS Mueller的律师Adrian表示,这起案件起源于悉尼市的的一封信件,其中提到1969年该建筑的开发许可中称,只有该建筑的居住者才能使用车位。“由于这封信,这栋大楼的居民委员会提出了一项章程,称车位所有者必须遵守开发许可,他们本指望最高法院能对此采取一些行动。”

 

Potts Point的负责人Vicki Laing表示,自从她进入这个行业以来,争议就从来没有停过。“他们就上诉就花掉了好多钱,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如果说他们担心其他车主占用一些公共区域来停车,例如游泳池、花园等,那还值得申诉一下,可是这就是正儿八经的停车位啊。”

 

Canny先生证实,他从来没有占用过其他的公共空间,他在2006年就以130,000澳元的价格在这栋大楼购买了2个停车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即使我们输掉了官司,我们不能继续使用车位,我们还是可以使用别的公共空间来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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