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
上海警方正式说明
上市公司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
性侵9岁女童一案属实
王振华已于本月1日在上海
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了解
6月29日下午
在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
王振华对两名幼女实施了猥亵
被猥亵的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
打电话哭诉
其母亲随即赶来上海报警
王振华立即被警方采取
强制措施
目前女童已经验明伤情
阴道有撕裂伤
构成轻伤犯罪
据报道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律师李松表示
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罪
或被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涉案人王振华
今年五十岁出头
是上海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
目前对外公布总资产达
3000多亿人民币
同时还有一家港股上市公司
据公开资料显示
王振华社会职务众多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上海市政协委员
江苏省人大代表
同时还获得过
中华慈善突出贡献人物
以及江苏省和上海市的不少荣誉
据调查后得知
两名女童是由一位周某女子带入酒店
周某49岁
江苏徐州人
周某归案后供述
事发当天
她带了两个女孩入住酒店
一个9岁,一个12岁
两个女孩的母亲为周某朋友
周某谎成带两个女孩去
上海迪士尼玩
遂把两个女孩从江苏带至上海
当天在王振华对9遂女童实施犯罪后
付给周某现金1万元
昨晚,人民日报
就此案发表“三问”:
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
“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
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
这每一问都直击所有社会人的心底
实在令人愤怒
无论是身为主犯的王振华
还是身为帮凶的周某
为了私欲和钱财
竟然利用别人的信任
伤害两个幼小的孩子
此前也许还有不知多少幼童
落入过魔爪
请求法律予以严惩
也希望这样肮脏的罪行
终有一天得以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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