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华人权问题的各种谬论及事实真相之二 ——涉新冠肺炎疫情问题

2020年07月03日 悉尼之家


谬论11:中国试图掩盖疫情,导致疫情扩散蔓延,全球超过一千万人感染病毒。

  事实真相:

◆中国政府在最短时间内采取了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措施,把疫情主要控制在了武汉,有效切断了病毒传播链。
◆5月9日,美国耶鲁大学和中国暨南大学研究人员合作开展的一项研究显示,中国采取的“封城”、社区封闭管理、隔离、限制户外活动等措施极大降低了新冠病毒传播速度,病毒传播在2月中旬得到了有效遏制。截至2月29日,在中国实施的国家级和省级公共卫生措施可能在湖北以外避免了超过140万人感染和5.6万人死亡。《科学》杂志研究报告预估,强力的防控措施使中国减少了超过70万的感染者,相当于减少了96%的病例。
◆2月25日,由25名中外专家组成的中国—世卫组织新冠肺炎联合专家考察组在日内瓦新闻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中国为应对疫情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指出按照一般流行病学规律,类似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会有一段病例迅速上升期,中国强有力的干预措施显著改变了疫情蔓延“曲线”,中国人民的坚韧和奉献极大延缓了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为世界争取到宝贵“窗口期”。
◆1月23日武汉“封城”时,美国公开确诊病例只有1例。2月2日美国对中国关闭边境时,美国官方统计确诊病例只有11例。根据公开报道,加拿大、法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等多国的统计数据均表明,有关国家的病例绝大多数并非来自中国。
◆美国纽约州州长科莫表示,美东北大学研究显示,该州首个新冠病毒毒株并非来自中国。《纽约时报》援引美国专家研究证实,纽约疫情主要传入来源并非亚洲。加拿大几个大省疫情统计数据显示,病毒系由美国旅行者传入加拿大。
◆5月21日,华盛顿大学医学中心帕万克·巴特拉朱等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JEJM)发表文章指出,今年2月24日至3月9日,西雅图9家医疗机构确诊的24例新冠肺炎重症病例中均无中、韩、意和伊朗等地旅行史,无上述国家相关旅行者接触史,感染来源无法确认。
◆6月8日,英国牛津大学、爱丁堡大学和学术研究联合组织Cog-UK联合发布报告指出,通过对英国境内超过2万多例新冠肺炎感染者携带的病毒进行基因测序,发现至少1356条独立的新冠病毒传播链条。对这些传播链条进行溯源后,发现仅有0.08%来自中国,其影响微不足道。该报告称,早期从中国和亚洲其他地区传入的病例仅占英国所有境外传入病例的“极小”一部分。
◆《纽约时报》近日发表《为什么美国要对外输出冠状病毒》文章指出,美国作为全球新冠肺炎感染病例最多的国家,当前正持续不断地遣返数以千计的非法移民,其中很多是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据报道,4月末危地马拉政府报告显示,该国将近五分之一的新冠肺炎感染病例与被美国驱逐出境者有关,76名被驱逐者中有71人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

  谬论12:武汉采取“封城”的强制措施控制疫情,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

  事实真相:

◆湖北省武汉市作为最早报告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的城市,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依法临时实施人员进出管控措施,主要是暂停运营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时关闭机场、火车站、高速公路等通道。这是严格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染链,有效防止传染病大面积扩散的重要举措,减少了病例向中国其他地区和国外输出,对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
◆武汉人口超过1100万,对这种超大城市实施人员进出管控,挑战是巨大的。中国党和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尽可能减少了各方面影响,保障了民众必要的出行、重点物资的运输,更是优先保障了民众的生活物资。习近平主席和李克强总理在疫情期间亲赴武汉,专门考察当地社区,了解民众生活情况,强调要千方百计保障好群众基本生活。
◆中国政府及时采取了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措施,有效切断了病毒传播链,得到广大科学界认可。1月25日,世卫组织驻华代表高力博士(Gauden Galea)在采访中提出,武汉采取的封城措施有望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暂时的牺牲将有力促进全球公共卫生安全。
◆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中国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中国暂停社会和经济运行,依法果断采取隔离等措施,遵循世卫组织的专业建议,科学施策,阻断病毒传播,不惜一切代价拯救生命。上到108岁的老人,下至出生仅30个小时的婴儿,都得到全力救治。疫情发生以来,湖北省成功治愈3000余位80岁以上、7位百岁以上新冠肺炎患者,多位重症老年患者是从死亡线上抢救回来的。一位70岁老人身患新冠肺炎,10多名医护人员精心救护几十天,终于挽回了老人生命,治疗费用近150万元全部由国家承担。
◆反观美国政府,不讲科学,淡化疫情,甚至甩锅推责,从而导致疫情大暴发,人民生命健康受到极大侵害,经济陷入衰退,引发社会动荡,是典型的“政治私利至上”。截至6月30日,美国内公布的确诊病例已超268万,死亡人数近13万,每百万人口死亡病例387人,这些数据分别是中国有关数据的30倍、27倍和129倍。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主任雷德菲尔德表示,美实际感染新冠肺炎的人数可能是目前已确诊病例的10倍多,即感染人数或已超过2000万。
◆美国弱势群体在疫情中生存维艰。《纽约时报》网站5月11日报道,美国养老院等老年人长期照护机构已有至少2.81万名入住者和工作人员死于新冠病毒感染,约占当时美国新冠死亡病例的三分之一。美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公布的全国性统计数据显示,截至5月13日,美国新冠肺炎致死病例中非洲裔占22.4%,明显高于其在总人口中12.5%的份额。拉美裔在疫情中也遭致更高的感染率和致死率。根据纽约市4月初公布的新冠肺炎死亡病例种族分布,拉美裔占34%。
◆他国抗疫实践已经证明中国采取的管控措施是拯救生命最有效的措施。《纽约时报》网站2020年5月20日报道,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显示,美国行动限制措施的延迟导致至少3.6万人付出生命:如果美国政府提前一星期实施行动限制措施,能够多挽救3.6万人的生命;而如果美国政府提前两星期就开始实施行动限制措施,美国83%死于新冠病毒的患者将幸免于难。

  谬论1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政府报复在网上行使言论自由权的记者和医务工作人员,导致信息不透明。

  事实真相:

◆在传染病信息确认和发布问题上,各国都有严格规定,这是国际惯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核实和发布等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规定。
◆信息的公开透明是应对疫情的关键之一。国家卫健委每日汇总发布全国各省份确诊病例数据,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发现瞒报漏报的一律严肃追责。同时,中国政府依法管理互联网包括社交媒体。中国的互联网上常见不同观点交锋激荡,中国政府鼓励公众和媒体对政府进行监督,同时反对造谣传谣、散播恐慌情绪、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
◆在中国,任何人不可能因为仅仅发表言论就受到处罚或刑罚。中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为构成犯罪,被定罪的前提必须是触犯了刑法。极少数人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造谣称他们在中国“因言获罪”,经不起事实推敲。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政府防疫工作公开透明,取得成效有目共睹。中国是法治国家,无论是在平时,还是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公安部门严格依法办案,依法处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谬论14:中国拘留李文亮医生等“吹哨人”。

  事实真相:

◆李文亮是眼科医生,不是“吹哨人”,没有被拘留。呼吸科医生张继先是第一个报告疫情病例的人,并因此受到嘉奖。
◆12月30日(张继先医生报告可疑病例3天后、武汉发布通报前一天)下午,李文亮在同学微信群转发信息称“确诊了7例SARS”,并请不要外传。该微信截屏在网上迅速传播造成恐慌。武汉警方于2020年1月3日请其前往派出所谈话,以训诫书方式予以劝导。1月中旬李文亮医生不幸感染,1月31日确诊为新冠肺炎。2月7日经抢救无效病逝。当日,国家卫健委对其逝世公开表示哀悼。国家监察委决定派出调查组赴武汉,就有关李文亮医生问题开展调查。3月19日,调查组公布调查结论并召开记者会。同日,武汉市公安局通报了有关处理结果,认为训诫李文亮一案适用法律错误,决定撤销训诫书。
◆3月5日,李文亮医生被授予“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4月2日被评定为烈士,4月28日被授予第二十四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李文亮是好医生,也是中共党员。给李文亮医生贴上对抗体制的“英雄”“觉醒者”等标签,是对李医生及其家人的极大不尊重,是极不道德的政治操弄。5月30日,针对美国议员提案要求将中国驻美使馆一路段改名为“李文亮广场”一事,李文亮医生的妻子付雪洁在微博发表声明表示,“文亮是一名共产党员,深爱他的祖国。他若有知,一定不会允许有人借他的名义来伤害他的祖国。”

  谬论15:中国借疫情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大规模监测,侵犯公民隐私权。

  事实真相:

◆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初期,拥有14多亿人口的中国正处于素有“人类大迁徙”之称的春运期间,疫情防控空前困难。中国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中国智造”,创造性地采用“健康码”智能防控技术,成为规避感染风险、便利交通、复工复产的好帮手。“健康码”还走出国门,在海外上线第一天便收获数万用户。我们注意到,不少其他国家在抗击疫情中也借鉴了中国在这方面的经验和作法。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一直致力于完善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法律法规。中国《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
◆中国一直对有关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实施的大规模电子监控和个人数据搜集行为,以及侵犯国家主权和人权特别是隐私权的行径表示严重关切。中国倡议联合国采取切实措施阻止有关国家在全球范围实施大规模电子监控和个人数据搜集行为。非法或任意监控通信以及收集个人数据,不仅侵犯公民隐私权,还影响公民行使言论、结社和集会自由、享有知情权等权利。由于以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技术具有高度全球化特征,大规模电子监控不仅侵犯本国公民人权,还肆意践踏他国民众人权,严重损害他国主权,违背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等《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
◆“9·11”之后,美国出台的《爱国者法案》要求网络公司定期提供用户信息。根据“棱镜门”事件曝光情况,在美国情报部门监控下,美国人的通话、通信、文件、语音等数据没有个人隐私可言。美国曾经一度特别亲密的盟友国家领导人的通话也长期遭到美国窃听。事实表明,恰是美国在全球范围实施了最大规模的网络监控和网络窃密行动,美国是全球最大的“黑客帝国”。联合国为此通过了欧洲国家提出的题为“数字时代隐私权”的决议。
◆当前,网络安全威胁和风险日益增多,全球范围内侵犯个人隐私等网络犯罪问题时有发生。中国重视从立法和技术角度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对收集、使用、存储个人信息,维护数据安全做出明确规定,依法严厉打击窃取网络数据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方始终坚持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同各国加强对话合作,共同应对网络安全的威胁与挑战,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来源:外交部官网)


收藏 已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