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在线第三期:抚养权归属
作者:Louisa曹律师,麦克尔康利法律事务所
前言
假如您意图分居或者已经分居,您也许对如何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存在许多的疑问。本期我们将继续以问答形式涵盖一些关于抚养权的常见问题,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01
‘至高无上的原则’的概念是指当法庭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第一考量。而孩子的利益将永远优先于其他任何个体的利益。当确定孩子的最大利益时,法庭将会以“孩子与父母双方建立有意义的关系”以及“保护孩子不受肉体和精神伤害”为主要考量,并且以后者为优先考量。
02
父母的义务是指父母对于孩子负有的法定责任,权利,义务和权限。
03
假如当前没有既定的法庭命令,父母双方将默认分担对孩子的义务。这将不会因为父母关系的改变,譬如分居等因素而改变。父母的义务只会在抚养协议产生纠纷时被分配。
关于孩子的重大的长期性的事宜,法庭通常会推定父母承担平等的义务,这些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 孩子的就学问题,
- 健康问题,
- 宗教信仰与文化教育,以及
- 孩子的名字。
如果父母平等分担义务不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则法庭不会作此推定。
04
不是。父母的义务是一种为孩子作决定的责任和权限,这应当与“和孩子共处的时间”以及“孩子的生活安排”区别开来。
然而,当推定父母双方平等分担父母的义务时,法庭必须考虑平等分配孩子与父母的相处时间是否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
04
当父母双方平等承担父母的义务而法庭相信这并不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时,或者孩子无法合理实现与父母相处同样多的时间时,法庭必须考虑“充裕的和重要的时间”原则是否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并且是否能合理实现。
“充裕的和重要的时间”包括日常与孩子相处以及互动的时间,也包括周末和节假日,以及其他对于孩子和父母来说有重大意义的的事件和活动,后者可以包括:生日,宗教节日,春节,圣诞节和新年夜等。法庭会考虑孩子与父母相处时间的质量而不是数量,来确保孩子与父母具有有意义的关系。
本文由来自麦克尔.康利法律事务所(Michael Conley Lawyers) 的Louisa 曹律师提供。
麦克尔·康利法律事务所是澳大利亚少数专精于家庭法的顶级老牌事务所,由麦克尔.康利律师于1985年成立。35年来,该事务所竭诚致力于为广大澳大利亚家庭提供法律帮助。
来自麦克尔·康利法律事务所的Louisa曹律师,是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和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的注册律师,她拥有法律以及社会科学双本科学位。曹律师自2011年始专注于家庭法范畴,她拥有极为广阔的视野以及深厚的实践经验去应对复杂的家庭财务纠纷以及监护权纠纷。其中包括不同司法管辖权范围的跨境纠纷,她常携手行业顶级的法务会计和大律师为客户们服务。
作为澳洲华裔,曹律师通晓普通话和中华文化,她常协助华人客户处理涉及中澳跨境的家庭纠纷。曹律师专注于客户需求,承诺将为广大客户们提供高质量和高成本效益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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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onley, 麦克尔.康利律师自1983年以来就已成为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和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的注册律师,同时他也是新南威尔士州律师协会的会员。80年代,在成立专业家庭法事务所之前康利律师曾就职于顶级跨国律所Blake Dawson法律事务所 (后更名为Ashurst LLP,澳洲六大律所之一) 。康利律师在家庭法领域深耕数十年,曾成功处理过大量复杂案例,康利律师的建树使其在澳大利亚家庭法领域享有显赫声名。
作为律所创始人和高级合伙人,康利律师将运用他丰富的行业经验为不同文化背景的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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