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历程介绍连载(四)- 中行历近十年之久,全面整理京钞问题(1916年-1923年)

2014年09月02日 中国银行悉尼分行


京钞问题是袁世凯政府停兑令的直接产物。停兑令从发生到平息虽然只有短短一个星期,但是由此带来的有关问题,对于整个国家的影响却是十分广泛和深远的。京钞问题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京钞”是指袁世凯政府下令停兑后,在北京流通,以及后来陆续增发的不能兑现的钞票。停兑令发布后执行最早、最彻底的是北京;在各地相继恢复兑现时,恢复兑现压力最大的也是北京,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北京是当时的中央政府所在地,执行停兑命令,毫无变通余地。

二、中、交两行总管理处在北京,直接承受财政部要求垫款和滥发钞票的压力。

三、各分行对政府的垫款、借款最终都汇集到北京,应兑应付压力很大。

综上所述,京钞问题就成为了一个多年未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京钞问题扰乱市场,危害人民,使得市面发生恐慌,物价上涨。鲁迅在《灯下漫笔》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我还记得那时我怀中还有三四十元的中、交票,可是忽而变了一个穷人,几乎要绝食……”。这便是对当时北京发生京钞风潮的真实写照。

京钞问题的整理主要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916年5月28日至1917年6月30日,从酝酿恢复兑现到第一次开兑失败。

北京中行鉴于全国多数地区中行都已开兑,北京地区拟于1916年5月28日恢复兑现,但是未获当局批准。后经国会讨论,折衷国会中各派的意见,通过了“中行先行兑现,交行则徐图整理”的议案,中行即于10月26日正式恢复兑现。但早在开兑前,帝政派(梁士诒代表的交通系)与投机家就以低价大量收买中行钞票,持以兑现。开兑后,每日银行柜前均被投机家和政府中人把持,平民失去兑现机会,钞票又脱离现金平价。后来,兑现已成为公私各界投机作弊的重要工具,京钞的第一次整理遂以失败告终。

第二阶段:1917年7月至12月,实现限制兑现。

根据财政部令,中行将所有兑换钞票事宜,暂归警厅办理。中行按日兑4万元将现洋交警厅核收,警厅自7月25日起分20个分区同时兑现,每人每日限兑一元,兑完为止。每天有五六万人排队兑现,后因此做法无益于稳定钞价,不久即停止。

第三阶段:1918年1月至9月,发行民七(1918年)长短期公债整理京钞。

经过两次开兑失败,政府和中、交两行都意识到要恢复兑现,首先要解决资金问题。中国政府向日本政府贷款1.45亿日元后,政府财政困难有所缓解。在中、交两行的要求下,1918年1月25日政府发行了民国7年六厘短期公债4800万元,4月27日发行了民国7年六厘长期公债4500万元。中行共分配到短缺公债2400万元,长期公债2500万元,共计4900万元,至1918年6月底,共售出两种公债2481万元,但由于给政府垫款新增1700余万元,所以京钞流通数实际只减少了700余万元。同时由于京钞用途过于狭窄,民众对其失去信心,所以钞价一直下跌。中行恳切呼吁财政部“自今以后,不再责令垫发钞券”,财政部复函中、交两行:“自1918年10月12日起,不再令两行垫付京钞,两行除付京钞存款外,亦不得以京钞作为营业资金”。本次京钞整理的最大收获就是财政部答应不再责令两行为政府垫款,此承诺成为了京钞问题得以解决的关键。

第四阶段:1918年9月至1920年9月,民七长短期公债续募整理阶段。

京钞数目减少,但是钞价依然下跌。财政部上书大总统将存在两行的公债票提归公债局继续发募,以吸收京钞,但是民众对公债能否兑现心存疑虑,销售困难。同时又受到战争影响,钞价时涨时落,京钞成为了投机工具。

第五阶段:1920年9月至1923年12月,政府发行民九(1920年)整理金融短期公债,中国银行发行定期存单,最后结束京钞整理工作。


1920年财政部发行的十元国库券,由中、交两行代发

财政部信守诺言,未向中交两行要求垫款,但是财政拮据,于是决定发行民九整理金融公债6000万元,其中3600万元交公债局发售,按票面收回京钞后全部销毁,余款2400万留充财、交两部清理京钞押款。公债局分配给中行2400万元公债,因财政部欠款为3400多万元,所以要将京钞完全收回,中行还需自筹现款1000多万元。中行建议采用定期存单办法,换回京钞,由中行替政府偿还公债本息。自中行宣布京钞可换开定期存单后,来行要求换存单的数额达到2200多万元,远超出最初所需的1000多万。

至此,历近十年之久,京钞问题得以最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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