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物业新法】私人房产不受保护,邻居有权赶你走!

2015年10月14日 大众网市





据《Daily Telegraph》报道,昨日新州自由党激烈讨论后出台新的物业法。新法规定:想购买整栋公寓楼的开发商,只要得到75%的房主同意即可,而其他人将被迫卖掉房产。



今年年初,新州公平交易部部长Victor Dominello在起草了物业改革法案后,向自由党提出了此项议案。昨日,议员们在新州自由党会议室内对这一提案进行了热烈的辩论。

自由党国会议员昨日目睹了Ku-ring-gai议员Alister Henskens的勃然大怒。他警告Dominello,这项法令不近人情,因为房主将成为“律师的野餐”,很多物业内的老住户会被联合起来的其他住户赶出去。



Dominello先生在会上表示,任何被迫出售房产的业主都将获得赔偿。但反对党公平交易发言人PeterPrimrose称,政府此举是允许邻居之间互相驱逐。“那些买房的人将发现,他们的邻居可以联合起来将自己驱逐,这在新州真是破天荒的头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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