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签证防拒签不要踩的雷区,加拿大签证政策稳定性比较高。
虽然政策不没有频繁的变化,但是切不可点以轻心,本文提供拒签的雷区提示供大家参考。
下面,来对加拿大申请中常见的拒签雷区作一次全面扫描:
弄虚作假
严重指数:五颗星
在所有拒签原因当中,后果最严重、最应当防范的因弄虚作假而导致的拒签。其后果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不可逆转的。
签证申请是法律程序。任何国家为维护其法律的严肃性,对法律程序中的弄虚作假行为都规定了严厉的制裁措施。
加拿大的新移民法规定,被发现弄虚作假的申请 人,可在拒签后两年内将其列为加拿大“不接受”的人,对其再递交的签证不予受理。
对用虚假材料已进入加拿大的人员,一经发现,轻者可限期离境、遣送出境或 拘留遣送,重者可处以高额罚款或有期徒刑,或两项并处。
条件太差
严重指数:四颗星
简单说,条件太差的申请就是本来根本不应该递交的申请。这样的申请,送了也是白送,等于浪费资源,还留下了一次完全无必要的拒签记录。
条件太差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现在不具条件,将来也难以具备条件。这种条件下的学生,应正视现实,考虑其它选择。
另一种情况是暂时不具备条件,此时强行递送申请只会预速不达。过一段时间等条件改善了送交签证申请,则可能稳操胜券。
斟酌裁定
严重指数:四颗星
签证审批的标准并不是精确地量化的,因此,相当大一批申请人的条件并不是那么黑白分明、完美达标,而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弱点或瑕疵。加拿大移民法赋予签证官以很大的斟酌裁定权。
只要签证官对申请人的条件信服,就可以批准,反之可以不批准。这就是为什么大致条件差不多的学生或家庭,有的顺利拿到签证,有的却不那么顺,有的首次申请被一签证官拒了,下次申请被另一签证官批准的原因。
材料混乱
严重指数:三颗星
材料上不能图省事,但并不是说材料越多越好。应追求材料清晰充实,更不能杂乱含混、甚至自相矛盾。
材料混乱造成 的拒签虽然有补救的可能,但处理起来更费斟酌。加拿大移民局审理案子时历来有喜欢“薄案子”的行规,厚重的一堆材料影响签证官的审批速度和工作乐趣。
材料不全
严重指数:两颗星
如果材料不全,意味着无法了解申请人的“全貌”,难下判断,拒签就毫不奇怪了。由材料不全导致的拒签是相当冤枉的:明明条件具备,却未充分反映,不仅耽搁了求学的时间,而且还给下次申请增加了难度。
所幸的是,一般性的材料不全尚有机会通过再次申请进行弥补。它造成的难度是那些原本条件平平、似够似不够的申请人,在拒签后重新申请时会在审理中会引起签证官格外的挑剔和敏感。
择校欠妥
严重指数:三颗星
按照加拿大新移民法,只要是在加拿大正规注册、未违法经营的学校,不论学校大小—哪怕同一个城市里,有的学校大到占据了城区的一小半,而有的学校小到只有一两间教室,签证官都无权在签证审批中发表意见评价学校的好坏。
然而情况是,尽管签证官不发表意见,但择校的好坏会影响到签证结果。概括讲,择校欠妥主要表现为下面两种情况: 一是学历“低就”;二是择校“低就”。
难以核实
严重指数: 两颗星
加拿大使馆的学生签证拒签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使馆对收到的大量虚假材料的反感和防范。
为此,使馆设立了专门的假案调查组,重点核查有疑点的申请 材料和随机抽查一般性的申请材料。这一举措近年来成果不菲,有效地遏制了假材料的泛滥,但每年仍会向几百个被核实材料虚假的申请人发出“黑名单”信,拒签 后两年内将其列为加拿大“不接受”的人。
有些原本真实的申请材料,由于在对其真实性进行调查时出现了困难,不能有效证明真伪,也会被怀疑为虚假。
提醒学生和家长特别注意的是:按加拿大移民法规定,申请人负有全部的举证责任,签证官只要对申请材料不信服,就有权力拒签;签证官如果发现了某一证据认为材料虚假,只要申请人未 在30天内提出有力证据反驳并证明该材料真实,签证官就有权力认定其虚假。好在只要处理及时,多数因核实困难而被冤枉的案子能够澄清。
审理疏忽
严重指数:三颗星
在使馆的工作人员当中,签证官是常年的工作最繁忙枯燥的一群人。每天对着一堆真假难辨的材料,平均审理每个案子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签证官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道。疏忽偶有发生。
对申请人来说,因审理疏忽而导致的拒签称得上是“不可抗力”。处理这类拒签案的挑战是:由于拒签信上所标注的 拒签原因通常都非常笼统,要想正确判断是什么了造成了拒签,需要熟悉程序、吃透材料和相当经验,必要时可向加拿大移民局调看审理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