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是经济发达国家,具有完善的医疗保健体系,学习和借鉴其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模式,对于我们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澳大利亚医疗机构的分类与性质
澳大利亚卫生与福利研究所(AIHW)是负责全国卫生信息统计和发布的政府机构。AIHW把澳大利亚的医疗机构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私人诊所,主要诊治一般病症;第二类是专科诊所,如牙科、眼科诊所等,也主要由私人开办;第三类是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主要诊治需要住院的病人,是澳大利亚医疗保健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筹资和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任务。公立医院包括被认可的公立医院(recognized public hospital)、退伍军人医院(repatriation hospital)、公共精神病医院(public psychiatric hospital),所谓被认可的公立医院通常是根据该医院是否被联邦政府或州政府的全民医疗保健计划(medicare)所认可,其所有权属联邦或州政府,均由州政府管理。另有宗教机构或慈善机构举办的教会医院属公立医院。公立医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私立医院由私人或数人合资创办。2000年澳大利亚共有1040家医院,其中公立医院748家(占72%),病床占总床位数的80%;私立医院292家(占28%),病床占总床位数的20%。在私立医院中的40%为非营利性医院,多数为教会医院。
澳大利亚政府对医院的管理模式
澳大利亚是三级政府构架,即联邦(中央)政府、州(省)政府和地方(市、郡、镇)政府,地方政府相互间互不隶属。其卫生管理体系分为三级:联邦卫生部、州卫生部及其在各个卫生区域的派出机构。地方政府不设卫生管理部门。各州卫生部卫生区域的派出机构名称不尽相同,多数称区域卫生局(area health services,AHSs),个别州称区域医院管理委员会、区域卫生管理董事会。地方政府对AHSs没有行政领导职能,AHSs只对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AHSs管理的区域主要根据人口和地域进行划分,其范围与地方政府行政区范围并不一致。如在新南威尔士州共有17个AHSs,其中城市9个,农村8个,每个城市AHSs管理区域可能包括几个或十几个地方政府行政区域,人口在30~70万左右,农村地区覆盖人口相对少一些,一般在20万以下。
澳大利亚政府对医院实行宏观和间接管理。政府通过医疗立法、医疗机构的区域规划及相关的司法程序来管理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即使对公立医院政府也不直接管理,即不直接干预医院的人事聘用,包括院长聘任、财务预决、业务运行和内部分配。政府对医院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公立医院法(1929年)、卫生管理法(1982年)、私立医院和日间手术中心法(1988年)、区域卫生服务法(1986年)、急诊服务法(1990年)、卫生服务法(1997年)等。
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责权明确。联邦政府直接负责医疗服务、老年保健服务、药品费用的筹集与调配,收集并发布卫生信息,制定卫生政策和医疗立法。州政府制定所辖各地的卫生区域规划、审批医疗机构的开设;在联邦政府各种方式的资助下,负责公立医院服务、精神健康计划、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和妇幼卫生保健服务的筹资和管理;巡视各医院的运行状况(一般每年4次),对医院和院长(或首席执行官即CEO)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向该医院董事会通报。州卫生部设中心办公室为具体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全州卫生政策、发展计划、资源配置。各项卫生服务工作则以AHSs为单位开展,AHSs负责监督、管理和协调区域内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活动及区域卫生资源配置,制订区域卫生服务计划,维持区域内预防与治疗工作间的平衡等。
澳大利亚实行的是高度福利的医疗保健制度,其主体由两个主要的国家计划组成,即全民医疗保健计划(medicare)和药品津贴计划(pharmaceutical benefits scheme,PBS),基本负担了所有澳大利亚居民的医疗费用和大部分的处方药品费用,保证居民公平地享受医疗保健服务。政府对医院的经费拨付采用按病种加权拨款方式(DRG),即按不同病种分类编号,确定每一类疾病的经费补助。其具体做法是按国际疾病分类标准ICD将疾病分为956个病种,每个病种的编号定为DRG编码,根据每个病种的病情程度、诊治技术复杂程度和费用的消耗,经过专家委员会论证给予不同的权重系数,如所有病种权重系数均值定为1(称1个权重点),则大叶性肺炎为0.9536,正常分娩为0.3876,心脏冠状动脉搭桥术为4.3592。政府根据医院的工作量即各病种收治数按每个权重点给予经费补助。私营的保险公司为投保的病人向医院支付费用也参照此法执行。
澳大利亚医院的管理与运作
澳大利亚医院的管理结构,根据医院的性质、规模和服务不同有较大的差别。公立医院的管理与运作一般有三个层次[6]:一是宏观管理监督层,即医院董事会;二是院内事务决策层,即院长(或CEO),负责医院的日常运作;三是执行层,即医疗、护理和总务三大部及其下层的有关部门与科室。
公立医院董事会的组成并非基于投资或捐资,也并非由政府直接任命或遴选,而是由医院所在地区的社会各界贤达人士组成,包括执业律师、会计师、大学教授、管理专家等人士。其成员一般由大众媒体向社会招聘,州卫生部从报名者中选择若干名,经过资格审核,报州议会审批,州卫生部长任命,作为政府的代理人,委托其管理相应的医院。董事会由董事长、若干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其成员均为志愿者,不在医院获取任何报酬,利用业余时间尽义务,过问董事会事务。由于他们均不是医院的正式员工,因而更能代表医院所服务人群的利益,更容易发现医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董事会一般每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其职能包括聘任任命医院院长(或CEO),审查批准医院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审批大型设备的购置、更新和基建项目计划,评价医院的运行状况和院长的工作业绩,沟通医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和接受社会各界对医院的捐赠。规模和服务量较小的医院没有自己的董事会,其管理由AHSs行使,但医院推举3~4人组成顾问委员会作为代表参加AHSs参与管理活动,以维护本医院的利益。董事会不干预医院的正常工作运行,医院的日常运作由董事会任命的院长(或CEO)负责,院长(或CEO)是医院的最高行政官员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院长(或CEO)招聘任命三大部即医疗部、护理部、总务部主任,三大部都是垂直领导,所属人员的聘任、注册、培训、考核、晋升、工资、福利等都由各部主任决定,划定的经费也单独核算,各部包干。在规模较小的医院,不再另设护理部主任,护理部的工作由院长(或CEO)兼管。医院内部设有高年资医生协会(一般取得执业医生资格,连续从医5年以上即为高年资医生),是医生自己管理自己的组织,可以列席参加医院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会议,代表医生表达意见,在医院有一定地位。澳大利亚皇家医院管理学会是全国医院管理的专业权威机构,医院董事会遇到医院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可请示该学会或由学会派人帮助解决。
澳大利亚医院的人事管理与分配机制
澳大利亚医院的人事管理与分配机制完全市场化。管理人员包括院长(或CEO)、三大部主任、各部门经理、财务主管及低层管理人员相对固定,实行全日制工作,称为医院的全职职工。另外,低年资医生如实习医生、住院医院及教学医院的教授通常也是医院的全职职工。全职职工把医院的生存发展和固定资产的增值视为自己的事业和责任。护士和绝大多数医生(多为高年资医生、专科医生)是自由职业者,在医院工作全是合同制,合同期限长短不一,完全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如有长期合同的护士分娩需休假1年,则再聘用一名合同期为1年的护士来顶替。合同制医生流动性很大且往往是兼职的,多数在两所以上的医院(或大学或诊所)同时任职,通过合同规定其在某医院(或大学或诊所)的工作时间与任务。在医院医生的薪金最高,一般高年资医生年薪达15~20万澳元,管理人员相对较低,高级、中级、低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别在9~12万、5万、2.5万澳元左右。
澳大利亚设有不隶属于任何政府和部门的医师注册委员会和护士注册委员会,是行业管理组织,负责确认医生和护士的执业资格,受联邦或州政府及当地议会的监督。澳大利亚的医生护士没有“职称”,医生只分高年资医生和低年资医生。护士分一级护士和二级护士,由各医院根据其年资与技术水平决定是否晋升。医院对医生的考核非常细致,根据医生的服务情况付工资。医生每个工作日需填报一个工作日程表,详细记录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并细化至每个操作,医院根据这个表格记录的工作量给医生付薪,同时这个表格又是医院(或病人)向政府医疗保险部门或私立保险公司获得费用的依据。这种记录资料是每个执行医生十分重要的资质档案。
澳大利亚的全科医生也是自由职业者,大多数都有自己的诊所,部分全科医生则租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诊室开展医疗服务。澳大利亚的全科医生作为医疗服务的守门人,实行转诊制度,非急诊病人必须先在社区由全科医生进行基本的医疗诊治服务,如果全科医生认为有必要住院治疗,则由其推荐病人到医院排队等候住院或专科诊疗。全科医生与医院(病人可以到任何一家医院治疗)无利益关系,故不会发生诱导病人住院的问题。
澳大利亚医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澳大利亚,政府与医院及医院内部医护人员与医院管理部门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政府对医院的管理和医院内部的管理运作也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由于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加上医疗技术日益进步,仪器设备更新换代,高科技药物层出不穷,使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医疗供给(受政府、社会和个人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制约)与医疗需求的矛盾在澳大利亚同样存在。由于是免费服务,澳大利亚就诊率和住院率较高,虽然卫生资源很丰富,但非急诊病人的住院等候时间仍很长。另外,受政府补偿机制及私立保险公司投保病人费用给付方式的影响,在澳大利亚除老年病房(老年医疗护理中心)外,平均住院日一般都控制在4天左右,先进的医院则在4天以内,由于病人的住院时间不断缩短,有时难以保证病人享受到应有的高质量治疗,而且病人出院后大部分直接转到社区接受后期的医疗康复服务,实际上等于把医疗费用转移到社区。
来源:地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