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家暴案件中的冤假错案
自新冠疫情后,每天新增病例使澳洲采取封锁模式,家庭暴力事件成比例上升。根据澳大利亚犯罪学机构的数据显示,在配偶关系中的女性,平均每十位就有一位女性曾经遭受过家庭暴力。这其中,有33%的受访者表示疫情发生后,第一次遭遇配偶实施肢体攻击,而余下的曾在疫情前遭受家暴的53%的受访者则表示,疫情后所经历的家暴行为比以往更为恶劣。
(数据来源:Australian Institute of Criminology 《The prevalence of domestic violence among women during the COVID-19 pandemic》 - https://www.aic.gov.au/publications/sb/sb28)
法律上对于家暴的定义除了殴打、捆绑等还包括言语攻击恐吓、限制人身自由、性暴力及经济封锁。然而,在不计其数的家庭纠纷中,存在不少因误会和冲动而演变成一桩桩刑事案件。通常在华人的意识中,家庭矛盾属于家务事,一旦警方介入,也无非就是口头教育并进行矛盾调解,最多也就是警告一番下不为例。直到在面对被刑事指控涉及家暴有关的罪名时,才惊呼事情原来那么严重,要到上法庭的地步。
近期由龙腾律师行Jenny Xu律师所代理的一起家庭暴力案件中,就存在上述情况。夫妻双方平日恩爱有加,但在一起琐碎的家庭矛盾中,双方产生激烈口角。太太在争吵中威胁着要拿刀自杀,而先生则害怕太太伤到自己而阻止其离开卧室前往厨房拿刀,从而双方产生了肢体碰撞。太太以先生限制其人身自由及在肢体碰撞时产生了淤青为由拨打了000报警电话。警方抵达现场后立刻下达了为期两年的家庭暴力禁制令(ADVO) 并指控先生故意伤人罪。故意伤人罪可判处的最高刑期为两年监禁。
在了解并分析案情后,我们意识到太太已经不止一次尝试过自杀。此前已多次入院治疗因自残而导致的创伤。我们通过获取医院的出入院报告及在法庭上对太太进行的一系列的盘问后,法官认可先生在当天对太太进行的人身自由限制具备合法性及合理性。此外,我们还在案发当日提供给警方问答录像中发现,警方针对案情细节所提出的问题极具诱导性,从而使太太在回答后一步步落入警方所假定的事件版本中。根据证据法规定,这些不当取得的证词不应作为呈堂证据。
最终法庭判决先生的伤人罪不成立,家庭暴力禁制令即刻取消。庭审结束后,夫妻二人对Longton Legal及Jenny Xu律师表示感谢。太太声称将积极治疗长期以来的心理问题,先生也表示将会在今后生活中,更加体贴呵护太太、维护好夫妻感情。
如果您被逮捕,请告知警察您将行使沉默权,并请他们联系Longton Legal 龙腾律师行(联系方式如下)。我们将第一时间来到您的身边,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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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 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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