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莫纳什大学惨案,华人学生在课堂上掏枪行凶,造成2死5伤
本周,
莫纳什大学Clayton校区
通过降半旗的方式,
悼念了在20年前一起恶性枪击案中
不幸遇难的两名华人学生。
据《先驱太阳报》报道称,
这起枪击案发生在
2002年10月21日上午11点15分左右,
Menzies大楼一堂计量经济学课上。
当时,
38岁的向焕云(HuanYun Xiang)
使用多支已上了膛的手枪,
站在桌子上朝同学们开枪。
据悉,向焕云是该校一名大四商科学生,
事发时,他一边喊着,“你们永远不了解我!”
一边扣动着扳机。
两名26岁的华人学生,
在这起枪击案中丧生。
(图片:两名遇难者)
02
凶手鉴定为妄想症导致的精神障碍,被判无罪
据悉,
向焕云总共开了16枪。
就在他准备换第二把手枪时,
已经负伤的讲师Lee Gordon-Brown
从讲台向教室后排冲过去,
迅速按住向焕云的手。
然后在同事Brett Inder副教授、
导师Alastair Boast
和Bradley Thompson的帮助下,
合力将向焕云制服。
在将其制服后,
他们在向焕云的夹克里
发现了5支装满子弹的手枪,
以及2个弹夹和一把刀。
在这起事件中,
讲师Lee Gordon-Brown
以及4名学生受伤。
(图片:讲师Lee Gordon-Brown)
事发后,
向焕云被控两项谋杀和五项谋杀未遂,
但由于妄想症导致的精神障碍,
最终被判无罪。
为了纪念这起枪击惨案20周年,
莫纳什大学Clayton校区的
所有旗帜在周五降半旗。
莫纳什大学主席兼校长Margaret Gardner说:
“我相信,今天的周年纪念对我们的许多工作人员、学生、校友和更广泛的莫纳什大学社区来说,将是一个感到非常沉痛,并进行反思的时刻,”
“我们将铭记在这起事件中不幸身亡和受伤的学生和工作人员。”
“我们也要感谢那些勇敢挺身而出的人,避免了更多的伤亡。”
03
精神病杀人不是个例!过去十年,澳洲约十分之一的杀人罪犯患有精神疾病
每每看到因为精神病伤害人被判无罪的案例,
都会感到无奈又震惊,
而就在去年7月,
墨尔本有位年轻妈妈带着孩子卧轨自杀,
法院最终判她无罪…
据澳媒报道,
这位涉嫌谋杀自己孩子的新手妈妈
名叫Melissa Arbuckle。
年仅三个月大的Lily是她的第一个孩子。
去年7月11日下午5点左右,
Melissa带着女儿来到Upwey Station。
在看到一列火车即将进站后,
Melissa突然带着Lily走向铁轨,
将女儿放在轨道上,
而自己则与她一起并排躺下。
最终火车撞上了母女两人。
女儿Lily抢救无效离世。
然而法院却表示:
Melissa的行为深受抑郁症的困扰,
因精神问题被判无罪。
更可怕的是,
因精神病杀害自己孩子并不是个例,
悉尼一位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父亲,
在一次精神病发作中
刺死了自己儿子。
当警察赶到时,
他告诉他们:“我刚刚杀了我的儿子,我以为我的儿子是魔鬼…”
严峻的现实是,
每年都有一些病人杀人或实施暴力行为。
澳大利亚犯罪学研究所的数据显示,
在过去的十年里,
大约十分之一的杀人罪犯
患有精神疾病。
04
在澳洲犯事儿,装一装精神病就没事了?
在澳洲,
由于精神病杀人可能会被判处无罪,
因此用嫌犯患有精神经病作为辩护理由,
并成功脱罪或得到轻判的案例比比皆是。
但是“精神病”难道真就是
犯罪分子的绝佳逃罪理由?
在澳洲,被告人提出精神病辩护后,
可能有4种判决结果:
1.“无罪”
即无论被告人精神状态如何,其行为都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2.“有罪”
即被告人精神病辩护不成功
3.“因精神病而判无罪”
即被告人虽然有罪,但是因其在犯罪时患有精神疾病或缺陷而不负刑事责任
4.“有罪但患有精神病”
即被告人虽然在犯罪时患有精神疾病或缺陷,但仍判其有罪
但是,
有病也不能代表你“没罪”,
法律不会让“精神病”成为漏洞。
即使逃脱刑法,
也不会完全自由,
很多会被强制治疗,
这个过程并不好受...
而且即使法庭判决被告人
因为精神病不负刑事责任,
该被告也需要接受强制医疗听证,
继续判决其是否具人身危险性而被监禁。
编辑:ivk、Vian
责编:纳西
材料来源:先驱太阳报、ABC NEWS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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