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持有人澳洲生子,新生儿是否需要签证?

2020年11月24日 AEMS澳大利亚教育与移民服务




因为目前澳洲出生的婴儿要想获得澳洲国籍,父母双方至少一人是PR或公民才可以,但是对于其他签证类别的持有人,一旦孩子在澳洲出生该怎么办呢?




落地公民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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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所说的落地公民籍指的是一种国籍制度,获得该国籍的条件不受父母国籍限制,只要孩子在当地出生即可获得该地国籍。美国是目前全世界最宽松的落地公民籍实行地区。



但是,实际上澳洲历史上也有过落地公民权,直到1986年8月20日之前,澳洲出生的婴儿是不计父母移民状态的可以直接算作澳洲公民的,但是1986年8月20日之后澳洲不实行落地公民权了。


因为,澳洲政府认为这可能导致新生儿比他们的父母在澳洲拥有更多的权利,尤其是父母是临时签证持有人或者非法的情况下。而且还会引起其他的签证问题。




新生儿的签证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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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澳洲废除了落地公民权,那么新生儿的签证状态就是一个问题了。


首先是比较简单的情况,如果新生儿的父母之一持有澳洲公民身份或永居身份,则新生儿可以获得澳洲公民身份;或者该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的十年大多数时间都在澳洲也可申请澳洲公民身份。



如果是居住十年的情况,还要具体的考察对于通常居住这一行为的定义,这里就不具体拓展了,因为会涉及到具体的居住情况以及十年内是否有间断等复杂的情况,如果感兴趣可以详细咨询我们。


接下来是比较复杂的情况,即,父母之一有永居身份,但是新生儿是澳洲之外出生的情况,这种情形下,新生儿不能直接获得身份,需要申请儿童签证。



接下来是父母双方都是临时签证的情况,举例来说,比如父母双方持有学生签,或者其他类别临时签证,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的新生儿会被认为持有与父母相同的签证,一般来说,不需要申请,但是需要立刻去通知移民局新生儿的情况。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出生证明和新生儿的护照。因为在某些情况下,父母双方可能持有临居签证(Provisional Visa),所以新生儿的正确的签证状态对于父母的签证申请也是十分必要的。


尤其是在新生儿出生之后,父母计划带着孩子去旅行的情况下,一定要确认新生儿的签证状态,及时通知移民局相关的情况,否则新生儿可能会被认为是违法的状态而无法再次进入澳洲。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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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一个错误申请的案例



一对来自英国的夫妇持有489签证,并且在澳洲怀孕生子。按照法条来说,因此孩子是持有英国护照的。


与此同时,新生儿也被视作持有489签证,但是他们没有通知移民局新生儿的情况。


圣诞节期间新生儿和父母回英国旅行,海关拦截了他们通知他们的孩子没有持有有效的签证,在返回澳洲之前需要纠正这一错误。返回英国之后,这对夫妇咨询了某些意见之后,计划替孩子申请旅行签证,然后再申请489签证。


不过,这个决策是错误的。旅行签的下签导致了新生儿的489取消,然后这种情况下想要申请489签证,法理上是无法通过的。更糟糕的是,在等待移民局的回复的时候,新生儿的旅行签过期,导致他的居留成为非法的。可谓是一步错步步错。


这种情况下,这对夫妇的唯一选择就是等自身获得永居之后再次申请境内儿童签证,整体的申请要额外再多几千澳币。

下面看一个成功的案例。

同样的情况下,AEMS近期也接手了一个相似的案例,同样是离境没有更新孩子的状态,但是在我们的正确指导下,申请人并没有盲目的去申请而是先了解自身的情况,搜集证据,然后再向移民局申请,在沟通顺利的情况下仅仅2天就获得了好的结果,省去了再次申请的大笔手续费用。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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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申请本身或许并不复杂,在所有资料都齐全且没有错误的情况下递交适当的材料即可申请,但是现实中的签证申请人经常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今天提到的案例里面的并没有及时通报移民局的情况,往往一个小的错误,可能导致之后的申请变得更加复杂以及消耗更多的时间来弥补不必要的错误。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办,选择AEMS选择专业的留学移民中介。





(编辑:L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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