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商会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的作用

2014年06月20日 澳大利亚无锡商会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我国正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激发商会组织活力,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既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发挥商会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的作用,我的建议是:
  第一,明确“转什么”。各级政府部门要尽快列出职能转移的清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建议将“草拟行业政策、制定行业标准和规划、质量监测、行业统计调查、行业内项目可行性报告论证、行业准入及企业资质初审、反倾销和反垄断信息收集调查、职称评定、技术鉴定、就业培训、专业会议及展览、评优评先、人民调解”等职能转移给商会。
  第二,明确“怎么转”。要拿出职能转移的具体时间表。先行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明确购买服务的事项及要求,引入竞争机制,购买资金纳入政府部门年度预算;对授权、委托等形式转移职能,每个省市尽快选择部分市县试点,逐步全面推行。
  第三,在“转给谁”上应公正平等。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推进“政会分离”,实现“真正脱钩”。
  第四,商会要“接得了”。建议尽快出台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促进健康有序发展的法规,引入竞争机制,明确“一业多会”的内涵,加快商会等社会组织的培育。民政部门要会同工商联尽快解决部分省市商会、街道乡镇商会未注册登记的问题。工商联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有责任有能力指导商会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第五,确保“做得好”。要变直接服务为监督管理,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协调。建议尽快完善商会评估体系,规范商会承接职能转移资质。要强化对商会承接职能完成情况的监督,建立奖惩制度,增强社会公信度。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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