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100,000澳洲疫情补贴,可以这么拿!

2020年03月28日 墨尔本微生活


补贴来了~

3月12日政府第一次发布经济补助计划到现在,网络上充斥着关于雇主企业现金流激励政策的各种新闻,可以确定的是,该现金补贴将于2020年4月28日起开始发放,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或者非盈利组织将获得最低2万,最高10万澳元的补贴。


 
首先让我们确认一下,企业需要符合的基本条件是:

1、在2020年3月12日之前或者当天持有ABN并持续运营生意
2、年营业额低于五千万澳元(通常基于前一个财年的营业额)
3、支付已达到代扣代缴要求的薪资(即便预扣税金额为0),代扣代缴要求的薪资包括:日常发放的工资、董事费、合规的退休金以及解雇金、赔偿金等
 
除去必须满足上述的三个必要条件外,您仍需满足下面2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才能够真正“符合条件”

1、在2019财年间有经营收入,并且在2020年3月12日之前或当天递交了2019财年纳税申请表(Tax Return)。由于大部分的中小企业,2019财年的报税截止日期是2020年5月15日,所以很多中小企业尚未递交2019财年的纳税申请表,不必担心,只要您满足下一个条件,您仍然有机会申请该现金补助。

2、自2018年7月1日起有销售收入,并在2020年3月12日之前或当天提交了相关的商业活动报表(BAS)。这就意味着,虽然您的2019年度的生意报税(Tax Return)还没有申报,只要按时申报了季度的商业活动报表(BAS),那么就是符合要求的。如果您的生意开始于2019年7月1日之后,那么您需要在3月12日前开始生意运作并至少有1笔收入且在3月12日之前或者当天递交过季度或者月度报税文件给ATO。

从以上的条例来看,我们会发现该补助并不是非常公平,也无法照顾到所有的中小企业经营者,反而很多需要帮助的商家是无法拿到补助的,同一时间,不是政府主要帮扶对象的商家因为以上条例又可以领取到补助,我们举两个例子来看:

1、A及其家人经营一家鱼薯店生意,该生意由信托运营,A全家5人都在鱼薯店里工作,他们每年的个人收入不是通过工资发放而是通过信托直接分配的方式领取,但由于疫情的影响,鱼薯店收入骤降了80%,但是在目前的政府相关条例下,该生意无法领取到政府的补助。
 
2、B从事提供电工服务的生意,之前是个体经营者(Sole Trader),并且没有雇佣其他员工,但在2019财年间B成立了公司来运作电工服务的生意,并通过公司支付工资给自己,同时还是没有雇佣其他员工,但是由于生意的载体的改变,按照现行的补贴发放要求来说,B是可以领取到政府补助。


由于冠状病毒的疫情发展迅速,对澳洲各行业的经济打击是巨大的,政府出台政策非常的仓促,为了尽快帮助大部分的中小企业运营者,政府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做调研,在政策出台的时候确实是有许多漏洞的,但是ATO已经在近日颁布了更详细的条款,以便该政策可以更加有效的帮助更多的中小企业经营者度过难关。
 
需要特别提醒您,目前的政策虽然仍不完善,但如果企业或者企业代表出于个人目的而采取某些“措施”以满足补贴要求的话,将有可能会被ATO抽中并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该企业的的补助可能会被暂时截留直到调查结束, 那么哪些情况会被调查:

1、利润分配方式的重大改变:例如您的企业之前一直都是以公司分红或者信托分配的方式来发放,现在突然改变为以工资或者董事费的形式发放。

2、2020年1月– 3月季度报税中申报的工资预扣税金额较之前有大幅度提高

3、之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放过工资,突然在2020年1月– 3月间申报工资费用

一旦税务局认为您的企业在2020年1月– 3月间的报税情况相比之前的季度有较大变化,税务局依法有权利暂缓补助发放或者在后期将之前发放的补助追回并对相关企业加以处罚。
 
所以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领取补助的条件,请务必咨询您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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