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楼花买家,新州政府将推行楼花购买新法律!

2018年06月26日 澳洲广角镜


新州政府拟将推出新法律,为购买楼花的买家提供更有力的保护,如果他们所购的房产与楼花设计计划有重大出入,将可以要求终止合同或要求赔偿。


据澳洲新闻有限公司网站报导,新州房地产厅长多米尼洛(Victor Dominello)上周六宣布了这项拟议中的改革法案。


多米尼洛表示:“购买楼花已开始越来越盛行,但其中也存在风险,买家不能仅依赖于豪华的展示中心和光鲜的小册子。”


拟议中的修改案将会影响到楼花买卖的披露、冷静期、定金的持有和日落条款。

按照这个将于今年下半年提交给新州议会的改革法案,买家在签署合同之前将得到一份拟议计划的副本、细则和完工时间表,如果其中的内容发生变化,买家将能够取消合同或提出索赔,并且(签订合同的)冷静期将延长到10个工作日。


在买房结算前的至少21天,卖方必须向买房提供最终计划的的副本和变更的通知。


多米尼洛说,当情况发生变化时,开发商必须通知买家。“如果有实质性的变化,买家就能有补救的办法。”


多米尼洛说,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也将能改变楼花买家在谈判过程中所面临的不平等。


“开发商财源滚滚,而楼花买家的大部分钱可能都交了定金,他们几乎没有什么资源来和现金充裕的开发商讨公道。”他说。

一名叫辛格(Savita Singh)的女子买了楼花,希望住进她梦想中的公寓,但当房产交割时,情况却与推销时的大不相同,让她大失所望。公寓内的地板是瓷砖,而不是她选择的木地板,电器不工作,没有安装窗帘;合同中本该有一个晾衣架和一个烧烤区,但都没兑现。


辛格说:“我们存钱支付了定金,都对买一套房子兴奋不已,可我们甚至不了解情况,也不知道开发商在做什么。”


“我们的压力非常非常大,我们不知道到哪里去说理和该做什么。现在我们学到了很多,但买房那会儿还没有法律来保护我们。”


业主公司团体(OCN)支持这项改革,称目前买家没有得到保护。该团体负责人斯泰尔斯(Karen Stiles)说:“如果现在有人购买一套价值100万澳元的公寓,他们得到的保护还比不上花10元钱购买一个烤面包机的人。”


澳州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甘宁(Malcolm Gunning)也支持这项改革。


“(现在)如果交付的房产与推销时的情况不符,楼花买家将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重建信心,和中止合同。”


他说,新州大多数的开发商都很好,但也有一些不专业的不法开发商。


政府表示,楼花房产销售已从2006-2007财年的2000套,上升至上财年的近3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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