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了!海关6月1日还有2条新政策等着你们!海淘也别指望人肉代购了

2016年04月18日 澳洲新闻


近日,海关总署网站发布两条6月1日施行的新政策,代购党们又要哭晕了……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4号





《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


明确提出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携运进出境行李物品暂存的5类情形,分别是:


(一)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


(二)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


(三)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


(四)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


(五)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


属于上述5类情形的,旅客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将被海关暂不予放行,可以暂存。


上述政策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





为了配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的施行,把一碗水端平,两条海关新公告果然陆续出台:


第一条严查人肉代购行李:不合规定的行李,扣!(这里的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见下文)


第二条堵住邮政快件渠道:不少业内人士判断,海关上线新快件系统,目的很可能是要加强对这部分商品的监管,相关部门势必将加大监管及抽查力度,提高抽检率。


这势必增加海淘代购被税的风险。




何为“自用、合理”?


更多“你问我答”看这里看这里:Q&A💬关于税改,怎样海淘才划算❓留学生、PR回国带的个人物品都会被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规定: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用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酒精制品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事实上,各地海关此前已多次提醒过,旅客进出境携带的物品要在“自用数量”。

这次海关总署再度发文重申这一精神的同时,还明确了诸多执行细节,将便于地方执行。


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新政出炉的当下,海关总署重申上述要求,也可以视为严打海淘代购的一种信号。


只要扫出来有名包、名表,基本上都跑不了,还会调来托运行李一起来接受检查。并且很多东西就算没有吊牌,但海关只要看是新的、贵重的就扣了。


尤其是包包和手表,千万不能带。一旦被机场海关查到,包你连本带利全泡汤。


海淘代购的风险和成本越来越高啦!!可以说是费钱、费事、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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