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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英国媒体报道了一起有点离奇的分手案件。Chris Rowland博士是一位从事金融行业的富翁,年收入超过百万,2009年,他在牛津郡班伯里镇附近买了一座别墅Tadmarton House,花了160万英镑。
这间别墅共有9间卧室,装修温馨舒适,
坐落在乡间,周围景色也挺美,
Rowland买这座漂亮的别墅,是为了跟当时的女友Sharon Blades度周末和度假。
Blades女士是一位生态业务主管,跟男友关系好的时候,两人都计划好了将来退休搬到别墅来住,但是后来“梦想”破灭,因为男友居然出轨了。
同年11月,Blades女士在男友的手机上看见一位女士发来的露骨短信,发现男友出轨,两人之间出现不可弥补的裂痕。
2011年,Blades再次抓到男友出轨,这次更过分,他把情人直接带到了他买的别墅,在那里偷情时,被Blades女士抓了个现行。Blades女士很生气,跟男友的情人当场打起来,甚至闹到警察都来了,她还因为袭击“情敌”被警察警告。
Blades女士很反感男友带情人来别墅偷情,曾给男友写信表示,“我宁愿把别墅卖掉,啥都没有,也不想冒她(情人)还会去的风险而留着它。”
“这是‘我们的地方’,如果一切都没了,我也想留住那个记忆。”
男方Rowland确实听了她的话,再也没带情人去过别墅,直到2015年他们彻底分手,别墅成了两人纠纷的中心。男方把前女友告了,指控她在分手之前不让他进入别墅,自己没能享受自己花钱买的别墅,要求前女友进行赔偿。
在法庭上,男方Rowland承认曾经出轨,也觉得那并不光彩,“但我对两个女人都有感情,她们都想让我在她们两个之间做出选择。”“我在做选择的时候很困扰。”
但他的律师坚称,2015年分手之前是女方不让男方进入别墅,就该为此进行赔偿。
Blades女士表示很委屈,接受《每日邮报》采访时她说,发现男友带情人在别墅偷情后,就恳求他不要再带情人去原本给他们度周末的地方。但她从没说过“他不能去”,因为两人是别墅的共同拥有者,从法律上来讲,她也没权利这样做。“那几年是他自己选择不去的。”
2015年10月两人分手之后,男方Rowland就能自由使用自己买的别墅了。不但不想赔偿,女方还觉得别墅应该分她一半。Blades女士说,因为2015年之后她还一直全权负责别墅的大小事宜,为别墅倾力付出过,所以也应该有份。“我支付了所有账单,做维护,修整花园,甚至自己动手打理花园。”“所有事都是我在做,卖出去之后应该给我一半才对。”
去年法庭做出了判决,法官在赔偿问题上支持男方的观点,让女方赔偿5.9万英镑,
但在别墅归属的问题上,支持双方一人一半,判决他们有共同拥有权,别墅应该平分。
男方拿到判决后不服,一方面觉得赔偿太少,提出上诉,要求将赔偿金提高到216199英镑,另一方面觉得是自己掏钱买的别墅,别墅应该全部归自己,跟前女友没关系。
今年3月,法庭再审判决中觉得男方“实际上是被赶出去不能度周末的”,所以支持他的想法,将赔偿金提高到12万英镑。不过在别墅的归属问题上,法庭仍然支持原判,在这个问题上,法官是这么解释的。
当初买房时,合同上写了女方的名字,所以原被告双方属于别墅的联合共有(joint tenants),两人共同拥有该套房产,也拥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即使两人后来分手了,但联合拥有权没变,别墅还是归两人所有,所以现在自然还是该由两人平分。
对于这次判决,Blades女士表示很满意,觉得这是现在最好的解决方案。即使要陪12万英镑也无所谓,因为她马上就能从别墅分钱了。
现在他们已经找好买家,正在办手续,很快就能把别墅卖出去,男方当年买下别墅花了160万英镑,现在的卖出价是280万,净赚120万,卖出去后,Blades女士能分到140万,赔完钱还能拿到100多万。
对于这个案件,外国网友的态度分为两派,支持谁的都有。是他花钱买的,但法官却说他们是平等拥有者。女人什么时候才能有点儿自尊心。
我的妈呀。他还是最大输家。他买的房子,但不得不把一半给她。
保持单身吧!单身有意思多了,也便宜多了。
他掏钱买的别墅,但把她的名字也写在合同上了,说明那是他们两个人的房子。如果他知道自己管不住下半身,就应该只写自己的名字。
他出轨了呀,所以即使他有权合法去别墅,但带情人去那儿还是挺恶心的。
房子是联名拥有的,分手后他也向她保证,别墅是共有财产,所以才导致她在十年里投入大量时间和金钱来提升和维护它吧。在我看来,他就想自己方便,无论是私人关系还是经济投资方面。
他应该管好自己的裤子拉链!不管你是已婚还是跟别人同居,都应该尊重你的另一半,即使出问题了也应该坦诚。如果你傲慢又管不住下半身,就不要怪结局会很难看了!
来源:英国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