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澳洲旅游签证会不会太难了?

2015年10月22日 澳洲乐邦移民




或许有人觉得基于旅游业对澳洲经济重要性, 以及澳洲公民和永居居民需要通过旅游签证来维持他们和直系亲属关系的社会观念, 申请旅游签证是一个普普通通且相对直截了当的事。对吧?


但是,作为专业的注册移民代理,有的人就不会这么想!这也是对的吧?当然!!!!


我们当中很多人都知道,从移民局获得旅游签证是多么让人沮丧,以至于我们会苦恼的抓掉几根头发!!有时候无论客户短期停留澳洲的真实意图多么的明显,且我们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申请人和他们祖国紧密的联系会促使他们回国,但是移民局仍不接受这些事实,并会拒签。似乎很多次,要申请者表明真的是“真正的短期访客”的要求就那么张牙舞爪地挡在客户获得签证的道路上。


所以我们究竟要怎样才能满足移民局,如果必要的话,我们到底要怎么才能满足仲裁处对于短期停留的真实意图的要求呢?


最近两个今年7月中旬宣判的案例能提供些有用的指导:1504464 (Migration)(2015) AATA 3083 (16 July 2015) 和 1504622 (Migration) 2015 AATA 3084 (15July 2015)。


第一个案例,1504464的申请人是来自贝鲁特的黎巴嫩男子,他想来澳洲拜访他的妹妹,他妹妹是澳大利亚公民。签证申请人在他和他哥哥经营的出租车公司工作,他在黎巴嫩还经营一家网吧。他与父母住在一起,并在经济上支持他们。他打算和他居住在黎巴嫩的稳定女友结婚。申请人的妹妹担保他的申请,并向移民局出具记录表明她在银行有3,0000澳币的大额存款,申请人在黎巴嫩的银行也有大额存款。


尽管有这些证据,旅游签证的申请还是被拒了。事实上,申请人前两次申请旅游签证也被拒了。


为什么呢?评估申请的签证官对申请人只是短期停留在澳洲的真实意图并没有信服。签证官作出这个判断的原因包括申请人在黎巴嫩的家庭成员只有非受供养亲属,他父母和他哥哥;申请人之前没有在国外游的记录;申请人愿意与他在黎巴嫩的家人分离一段时间;缺少证据证明申请人与黎巴嫩有足够的个人,商务,雇佣和文化纽带。


幸运的是行政上诉仲裁处有一个完全不一样的结论,并接受申请人是一个“真正的短期访客”。因此,拒签被撤销,申请转至移民局,并指示申请人符合旅游签证签发的要求。


促使行政上诉仲裁处做出这个决定是基于:1) 申请人有家庭关系(他父母和哥哥),商业利益,和一个生活在黎巴嫩的女人有长期认真的关系,并且计划和她结婚,这些因素会促使他去澳洲之后回国;申请人有足够的收入支持他在澳洲期间的支出,不管怎样,他在澳期间的经济需求会很小,因为在他旅行期间他会和他的妹妹妹夫一起住;申请人的妹妹在之前她父母来澳时担保了他们,并保持了良好的记录;他们在旅游签证过期之前都回到了黎巴嫩;申请人的妹妹有强烈动机确保他回到黎巴嫩,因为以后她还要担保其他家人来澳;申请人居住的黎巴嫩地区(注意也是贝鲁特周围及美国大使馆所在地)被形容为是富裕,受保护,安全和“高档”的地区。


第二个案例,1504622,拒签的似乎难以理解!申请人是一个16岁的中国男孩,想来澳洲看望他的亲生母亲!


背景是母亲离婚后又结婚了,通过未婚夫妻签证移民到澳洲。男孩留在中国和他外公外婆生活,他还有一个叔叔,阿姨和堂亲,也生活在中国同一个城市。他表示他访问的目的是熟悉澳洲的生活,以决定是否最后要通过他母亲担保的家庭团聚签证移民澳洲,同时上一些英文培训课程借此机会考察一下澳洲的大学是否适合作为他未来的深造。


听上去很合理,难道不是吗!一个青少年为什么不想看他的母亲呢?他母亲为什么不想看他的儿子呢?难道澳洲没有接受数万中国学生来澳读大学吗?

对移民局来说不行!!


审查的签证官的拒签原因是基于男孩在中国没有足够的家庭关系促使他来澳后回国。


行政上诉仲裁并不接受移民局拒签的理由。男孩来澳与他母亲和继父体验澳洲生活,以决定是否移民澳洲,这非常合理。同时行政上诉仲裁处认为男孩在澳期间进行语言培训也是可以接受的。最重要的是与移民局的结论相反,仲裁处认为男孩在中国的家庭和学校的保证会促使他回国,因为知道在他签证到期之前没有回国可能会影响他以后来澳拜访或者移民。


那么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学到什么呢?


首先,移民局处理旅游签证申请时似乎是严厉残酷的。从这两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移民局的决定会,在一个案例中阻止一个哥哥拜访妹妹,在另一个案例中阻止一个儿子拜访他的母亲。有人不得不思考这类决定的基本公平性(我想注明这类决定并不只是在澳大利亚发生:我处理过一个旅游签证,一个澳大利亚/伊朗双国籍的人想要在美国一个科学会议上提交文件,他被拒签了因为他与澳大利亚没有足够的联系促使他会回国,尽管他的妻子和他还在襁褓中的孩子计划留在澳洲,尽管他在澳大利亚知名大学有一个全职的工作!)


第二点是想要来澳的旅客可以通过亲属担保申请旅游签证,这比申请旅游或者商务签证好。如果担保人能证明他们之前担保过其他家属,并且他们根据他们签证的规定离开澳洲,那么这会有帮助。亲属担保的优势是移民局不利的决定可以上诉到行政上诉仲裁处(当然这会是一个昂贵的过程,考虑到在行政上诉仲裁处审理之前必须要付的审阅诉讼费,短期来澳的客户并不认为是一个合理的方法)。


第三点,申请人与他们祖国在家庭,经济,社会和社区方面的联系越紧密,他们获得旅游签证的可能性就越大。将这些证明递交给移民局会非常有用,如果申请人在澳大利亚期间家里有受供养家庭成员,这个证明也有用;要证明申请人有一个稳定的,长期的工作,来澳后会返回;申请人及/或他们的伴侣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持申请人来澳。


第四点,证明申请人居住在政治不稳定的地区(比如,黎巴嫩)并不一定会妨碍申请人获得旅游签证。在这种案例中,如果申请人能证明他们居住的地区并没有受到政治动荡或安全问题的影响,这会对他们的申请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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