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一个人很穷的时候,若还有爱情支撑,那是极其幸运的。
我在大学时代遇见了她。
她是个短发女生,喜欢穿樱红色的碎花裙,左手常戴一条银灰色的手链。我以为那手链会是什么贵重的信物。她告诉我,那是她淘宝二十块钱买来的。
读大三那会儿,我一个月生活费才600。除去必要的饭钱和日常开支,一周能自由支配的钱几乎没有。所以我整个大三,只干两件事。要么去图书馆,要么去外面打工赚钱。
去图书馆的原因很简单,不花钱,还能看书上网。夏天有冷空调,冬天有热空调。
博尔赫斯说:“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我觉得那时的图书馆,对我来说就是天堂。
我对它的感情,就像流浪汉对收容所的感情一样。
她读的是新闻学,我读的是广告学。
我们在图书馆认识,并且相恋。
她调皮,也可爱。
喜欢坐在不起眼的角落,看看书,看看杂志。有时候枯燥了就拿出手机看电影。她常常边看边乐,怕影响别人,所以憋着不笑。实在忍不住笑出声,吵到了别人,她会点头致歉,同时笑着对我吐吐舌头。
因为我就坐在她的对面。
大学情侣的娱乐项目普遍比较多,可我和她的比较少。人家谈恋爱,可以去市区看3D电影,去游乐园玩旋转木马,去闹市口的餐厅吃精致的晚餐... ...
我和她不行。
压马路不花钱,所以我和她喜欢压马路。刚开始谈恋爱那会儿,就是在校园里面傻逛。傍晚沿着学校里的树林小道走,怎么走也不觉得累。微凉的晚风吹在脸上,很舒服。
走完第一圈,走第二圈。走累了,她会靠在我肩膀上。
或者,我们也会找一条长椅休息。夏夜里蚊子多,我们会同时为对方驱赶蚊虫。
远远看去,就像两个不停挥舞手臂的弱智儿童。
我笑她傻,她也笑我傻。
学校在郊区,郊区的月亮很美。
月光倾泻到长椅上,两个人坐着,相互依偎。
[ 2 ]
最忙的时候,一天做三份兼职。反正当时也没别的念头,就是赚钱。
我记的很清楚,大三下有一节职业发展课程,任课老师说大家有需要做兼职、实习的,都可以上办公室找她。下课后,我想都没想,直接跟着老师进了办公室。
我和她说我要赚钱,任何工作都行。她开了电脑打开一张表格,上面有各种各样的工作信息。
敲定的第一份工作,是超市收银员。之后我又让她帮我找了第二份,是在创业公司做推广工作。我想了想,心虚地问她,能不能帮我找到第三份工作?
她的表情很惊讶,问我干嘛找那么多,到时候放别人鸽子她是要担责任的。我犹豫了2分钟,还是决定要找。我告诉她,年轻人一天打三份工没有问题。
她最后问了我一句,真的需要这么拼命去赚钱吗?
听到那句话时,心似乎猛抽了一下。
我说是的,需要。
于是,第三份工作也敲定了,在离学校不远的一家餐厅洗盘子。
那老师特别好,为了节省我路程上的时间,三个工作地点并未相隔很远。
所以我一天的节奏基本如此:去超市上早班,工作时间一般为上午8点至下午2点半。为了节省工时,我午饭基本放到下午2点半以后吃。3点半赶到创业公司,和市场部同事讨论推广方案,然后出去发传单,在人群密集处。工作到7点,搭公交车去餐厅,到了以后直接换服务生的衣服,钻进厨房洗盘子。
超市和餐厅的工作都按小时结算,推广的活儿月结。
打三份工的效果是,每天能有200多块钱的收入,但我的身体情况也越来越不好。
真正有过这种经历的人都知道,太他妈累了。
超市里收银一站就是半天,下了班基本迈不开步子,腿酸得要命。最后合账的时候出差错,自己还要赔钱。干推广的,就是东奔西跑,像上了发条的机器。地铁口发传单,人流量很大,但效果差,转化率底。我热情洋溢,路人冷若冰霜。我一张热脸,一天得贴成千上万个冷屁股。到了餐厅,基本只剩半条命。厨房环境差,味道重,还没有空调,我只能忍着,一点一点把堆成山的脏碗解决掉。
工作如打仗,一天最轻松的时刻,莫过于下班路上的独自行走。虽然累,但也充实。如果能为我和她未来的生活增添筹码,这点辛苦算不了什么的,一咬牙就过去了。
回去之前,我都会打个电话给她,问她想吃什么,我给她带回去。
她说不要,我工作赚不了几个钱。我哄了半天,才肯勉强说出想吃的东西。
校门口的台湾小吃店,我和她常去。她喜欢吃鱿鱼串,上面要撒很多胡椒,还喜欢吃花枝丸。
老板问花枝丸要大份还是小份的,小份的8元,大份的15元。我说大份的,另外鱿鱼要多撒点胡椒。
快到她宿舍楼下了,我打电话给她,喊她下来。
1分钟以后,她披着小外套,从楼上跑下来。
看到我以后,远远地冲过来,速度堪比博尔特。
她带着欢喜,一头撞进我的怀里。
“你猪头呀!冲那么快!”我笑着说。
“我是怕你等久了被外面的蚊子咬好嘛!”
闷热的夏天夜晚,在路灯下面,我抱着她,感觉抱着一整个春天。
[ 3 ]
过去,我喜欢一个人吃饭。认识她以后,喜欢两个人一起吃。
经常吃学校马路对面的麻辣烫,还有兰州拉面。麻辣烫的荤菜点得谨慎,兰州拉面里头能加个蛋已经是幸福感爆棚了。
食堂窗口打饭,她的菜从不多点,就两个素菜。一个番茄炒蛋,一个芹菜干丝。我也懒得选,和食堂阿姨说,我和她吃一样的。
“你笨呀,不要跟我点一样的,这样还能多吃几种菜呢!”
“哦哦。”
我这人平时不讲究吃,基本是个“菜盲”,也不知道点什么好。
她赶忙跟阿姨说:“阿姨,帮他夹一个狮子头,再加一份梅干菜扣肉。”
事情太多,吃饭时我也总会想些心事。
但她没事就会逗我开心。
“我要开动啦!”她每次吃饭前,都要对我吼一嗓子。好像在提醒我,好好吃饭,别想东想西。
她很灵巧,也很聪明。每次她一逗我,我的心里便会放晴。
食堂阿姨抠门,盘子里的菜就一点儿。我夹给她,她夹给我,谁也不愿多吃。我希望她白白胖胖的,她希望我健健康康的。
一份梅干菜扣肉,肉根本没几块,全他妈是梅干菜。
我知道她也爱吃肉,但只吃瘦肉,不吃肥肉。我挑出最大的那块肉,把肥肉剔走,把瘦肉夹给她。
狮子头用筷子一夹二,她一半,我一半。为了让我多吃点,她总是谎称自己吃饱了,把一半的狮子头让给我。
我表面风平浪静,心里头越想越难受。
连吃个饭都要让她精打细算,谈个恋爱搞得跟计划经济一样,我真是没本事啊。
想到这里,我直接一筷子把肉塞进她嘴里。
“以后不准这样了好吗?我们两个,都要吃饱。”
她看着我,点了点头。
吧唧吧唧地嚼着食物。
[ 4 ]
年底考试结束,我和她去商场闲逛。看中一条裙子,前思后想,她不舍得买。
当女生站在一条裙子面前超过5分钟时,她基本是看中那条了。甚至在店里逛完一圈之后,还要去那条裙子那儿驻足观望。
当她对你说:“算了,不买了。”其实是在说:“算了,现在没条件,不买了。”
那一阵我已经工作近半年了,还是有些微薄的积蓄。趁着她生日之前,我偷偷去把那条裙子买来了。
生日那天,为了不让她发现,我把包装的纸袋子扔了,认真地把裙子叠好,放进书包里。
我们坐地铁离校,去南京西路玩儿。
看完《泰囧》,从电影院出来,我和她笑得跟神经病一样。
在一个安静的路口,我从书包里拿出了那条裙子。
你知道的,女孩子收到礼物,都会小小地客气一下,她也一样。
“那么贵,你干嘛要买它。”
“因为你喜欢呀。”
我能看出她的感动和高兴,就像收到人生中第一个芭比娃娃那样高兴。
在温暖的时间,送一份温暖的礼物,让她获得一份温暖的满足,花再多钱也是值得的。
我没想到的是,她也给我准备了礼物。
她转身从包里摸出了一条黑色围巾,着重强调这是她手织的,用粗毛线和粗织棒织的,花了一周的时间。
还没反应过来,她已经踮起脚为我戴上。
心里瞬时被注入一股暖流,站在原地,什么也没说。她很开心,说我戴着它真帅。然后掏出手机,直接在路口给我拍了一张照片。
她总自嘲她手机是渣像素,只有300万,是国产机中的拖拉机。
但当她把手机递给我时,我却把那张照片看得无比清晰。
也许贫穷时代的每一份礼物,都会被附加上一些感情的重量。就算是用青草编织而成的戒指,也是和白金钻戒等值的。
尽管没钱,很穷,可感情始终充沛而丰盛。
像一场夏季的雨水,湿润着疲劳的现实。
[ 5 ]
考研前的那段日子,如入深渊。
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去图书馆占座,一呆就是一天,晚上10点回寝室。
她那会儿在报社实习,实习工资每个月1500,要养活自己都不容易。
双休日难得有假期,她会在图书馆陪我。我有轻度的神经衰弱,每次看书看不进了,抬起头看她一眼,心里就会感到踏实。
当时唯一的心愿,是考上研究生,更好地赚钱,更好地照顾她。
正式考试的前一天,她把她的那条银灰色手链给了我,让我带在身上,说能带来好运。我塞进口袋,告诉她我会加油。
到现在,我仍然记得在我考研最狼狈不堪的时候,是她一直陪着我。
2014年1月5日的傍晚,考研结束。我从复旦邯郸校区的考场出来,她在门口等我。
一条月光铺满的小路上,我顶着油腻的头发,拖着疲惫的身子,和她并肩走着。
我手里捧着16本复习参考书,拖着一个装满复习资料的大袋子。
她手里帮我捧着另外5本,拎着一个小袋子。
风很大,月光很冷。
我想我这辈子都不会有这么憔悴而幸福的时刻了。
她走得比我快一些,忽而又在我前面停下。
转身对我调皮地笑着。
那时,我几乎要被月光融化。
我没敢告诉她,我考得并不好。
[ 6 ]
6月,我们要毕业了。
她的老家在重庆,重庆最好的一家报社,给了她Offer。
不仅如此,老家的父母也希望她回去。
当她告诉我她可能要回重庆时,我还没有心理准备。当我有心理准备时,已经是送她走的那一天了。
如果我考研成功,那我还有资本告诉她,留下来。
可是考研的失败,撤走了我最后的筹码。
我现在只是广告公司里的一个小职员,实习期一个月2500,农民工搬砖都赚得比我多。
我始终在问自己一个问题,凭什么让她留下来。
是单薄的、没有实物依附的爱,还是我能够随时给出的,亲切的挽留。
我能够凭什么呢。
离开上海的那一天,她穿着樱红色的碎花裙子。这条裙子她很喜欢穿,我知道的。
检票口前,我问她,我是否还能抱抱她。
她用右手揉了揉鼻子说,好呀。
我张开双臂,抱了抱她,用尽所有的力气。
想把这个短头发的、爱穿碎花裙的、调皮的、可爱的、爱吃花枝丸的、爱吃鱿鱼串的、总爱把食物让给我的、为我织过围巾的、陪我一起穷过的她,搂进我的血液里。
送走她后,我一路上哭了回去。
此后再未哭过。
[ 7 ]
我曾经和她一起坐在夏夜的长椅上,等待春天。我们相信未来的某一日,会有春天。
那一天倘若真的到来,生活可以朝着无拘束的方向发展,不必为贫穷所困。
吃爱吃的东西,不会犹豫。
去想去的地方,不会迟疑。
可是春天到来之前,她走了,我们散了。
操蛋的春天,让你以为,它再也不会来了。
我曾经试图找回她,可过去已成过去。现在的现在,早就不一样了。
毕业之后,最爱看的书,是《挪威的森林》。
直子曾对渡边说:“希望你可以记住我,记住我这样活过,记住我这样在你身边呆过。”
读到这里,我常常想起她。
就算是两年后的今天,我还记得她,我还记得她在我身边呆过。我们吃过、爱过、存在过,我们一起经历了贫穷时期的爱情,一起度过了单纯而干净的岁月。
现在是16年的7月份,我的录取通知书到了。
是的,今年我考上了。
来得太晚。
我拉开抽屉,看到了那条银灰色的手链。两年前临考时,她给我的,我忘记还给她了。
她曾经告诉我,那是淘宝二十块钱买来的。现在,我把它视作贵重的信物。
很贵,很重。
它牵动整个过往,是存在的证明。
我知道日后我会忘记她,甚至会忘记和她相关的一切。
但是此时此刻,我想尽力不忘记。
不忘记那个时候。
那个时候,我们还很穷,唯一的慰藉便是爱情。
那段时间,除了爱情,我们一无所有。
那时候,我们穷过,爱过,拥抱过,相依为命过。
这样的日子,我怎么能够忘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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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