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生效!这些中国人取得外国国籍或绿卡,将被处分撤职开除!中国开始严打双国籍

2020年07月02日 今日珀斯君



注意!从今天(7月1日)起,

中国又一项法规正式实施!

新颁布的法规明确规定,

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证的公职人员,

予以撤职或开除处理。


对于一些中国公职人员来说,

违规取得外国国籍、PR、双重国籍等

再也没有“灰色地带”,

也再没有法外特权之地!




01


《处分法》 横空出世,这类中国人再无法外特权之地!


近日,一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下简称处分法)的法规“横空出世”!

这是中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


经过长达近一年的审议制定,

终于在今年6月20日通过

并从今天(7月1日)起,正式生效!


这部法律的出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因为它不仅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

公职人员在何种错误的情况下将被给予何种处分,

还首次明确提出,

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取得
外国国籍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
将被予以撤职或开除处分!


在“处分法”的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中明确规定

“1. 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2. 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新华网》)


只要你是中国公职人员,

无论是因私办理出境证件,

还是通过“其他途径”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证的,

一律要给予严厉处分,
轻则记大过,重则撤职或开除!

图源网络

那么什么属于“公职人员”呢?

据中国纪检委解释,公职人员包括了6类人员——

1. 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 其它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想必大家都看过一些新闻,

一些国家公职人员拥有中国之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在这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出台之前,

在公职人员海外居留权的领域,

法律上的解释还比较“模糊”。

图源网络

拥有海外定居权的公职人员最多不予提拔或重用

但是,如果没有具体的违法行为,不会被处罚。

但此次“处分法”的正式颁布,

不仅明确了公职人员不得持有他国永久居留权或国籍,

也让中国法律的灰色地带越来越少,

要不法之人无漏洞可寻!




02


严打双国籍:人大资格被取消,高管资料造假被拘役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对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证的公职人员有了法律上的规范。

但其实在这之前,不少持有双重国籍身份的人已经受到了处罚。


人大代表被查

曾就读于昆士兰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去年9月,@新京报 就曾点名

河北一名人大代表孙某拥有双重国籍,正按程序处理。


据微博网友爆料,孙某除了拥有中国国籍外,

还同时拥有圣基茨尼维斯联邦国籍,

此事也得到了官方证实。


据悉,孙某还曾就读于

昆士兰大学的工商管理专业。


除了担任人大代表的公职外,

担任多家集团公司的董事长。

在2017胡润80后财富继承富豪排行榜上,

排名第12名。

持双重国籍一事被曝光之后,

2019年9月,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

决定终止孙某的代表资格。



为了让澳籍女儿继承上海房产,

高管父亲“铤而走险”


去年2月,上海市某法院就审理了一桩涉及外籍子女财产继承的案件。

高某是一名在上海工作的外企高管,

本享受着相当优渥的薪资、得天独厚的经济条件,以及美满幸福的家庭。

他的妻子是华裔的澳洲公民,2013年,高某的女儿出生之后,跟随母亲加入了澳大利亚国籍。

高某考虑到自己名下房产的继承问题,想让女儿落户上海。


但是,按照中国法规规定,外籍子女无法办理国内户口。

想要女儿继承家产,却又不想让他丢了澳洲国籍。

于是高某开始“四处打探”,找到了一位叫老崔的男子伪造材料,

为女儿落户上海。


 伪造的证明材料

几个月后,高某非常顺利地为女儿申请到了“上海户口”。 

高某自以为从此高枕无忧了,但是没过多久,民警便找上了门。


原来,派出所在进行户口核查时发现,

高某提交的出生证明、鉴定意见书及文书上的印章,全是伪造的。

在法庭上,高某也坦言,自己在申请的过程中知道哪些材料是虚假的,但是还是不惜“铤而走险”,为女儿申办户口。

最终,高某被法院判处

拘役两个月十天,
并处罚金两千元。





03


如何定义双重国籍?入籍华人回中国需及时报备



实际上,在“处分法”出台之前

中国一直在严查“双重国籍”,

不仅公职人员,
任何中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都将不被承认。

(网络配图)
根据中国国籍法的有关规定,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
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

而中国公民丧失中国国籍后,

应注销中国户籍和中国居民身份证,
不再享有中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在澳洲的华人们要注意,

可能你没有持有双重国籍的意愿

但如果不留心的话就可能被认为持有双重国籍。

(网络配图)

因此对于国籍的界定我们一定要熟知,

根据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

第五条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

(网络配图)

在明白了国籍的界定之后,

还要知道什么情况会导致你失去中国国籍

(中国领事服务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明确规定: 

(中国领事服务网)

而入了外籍之后回国也要注意,

外籍华人留宿中国,
24小时内必须要报备。

(人民网)

悉尼总领事馆的官网上也明确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悉尼总领事馆)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

要按照户口的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

而对于澳籍华人:

  • 在回国后入住旅店等机构后,应当出示有效护照或者居留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 亲戚朋友家入住,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在农村地区的是72小时),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对于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的

公安机关会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居留的情节严重的,将处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或者5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

所以说,入籍的华人回国一定要留心了!



今日总结
 
《中国处分法》的颁布生效,
不仅代表着以后公职人员
想要持有他国国籍或PR、
却不放弃中国国籍的做法

再也不可能实现,

也代表着中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灰色地带不断被查处。

而对于在澳华人来说,
也一定要弄清楚怎样才算外国国籍,
怎样才算真正放弃中国国籍。
外籍华人回国后也要牢记,
留宿24小时内必须报备。
最后无论是在澳洲还中国,
希望大家都能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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