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签署中,有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
关于假日工作签证安排的谅解备忘录》
里面详细说明work and holiday 462签证细则,AEMS做出详细解读。
第 一 条 “ 假日工作 ” 签证的发放
(一)在符合本谅解备忘录规定的情况下,澳大利亚将根据
其国内法律和程序,向满足下列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签发临时居留期为十二(12)个日历月、可多次入境的“假日工作”签证或许可,每年签发数量最多 5000 个:
1.主要目的是在澳大利亚度假,居留时间不超过十二(12)个日历月;
2.提出签证申请时至少年满十八(18)周岁,但未满三十一(31)周岁;
3.无需要抚养的子女同行;
4.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续程旅行票证或购买续程旅行票证的充足资金;
5.拥有充足资金,可维持拟在澳大利亚假日工作期间的个人生活;
6.符合澳大利亚法律关于健康和品行的要求;
7.此前未参加过澳大利亚的“假日工作”安排或“工作假日”项目;
8.拥有高等教育学历,或已成功完成至少两(2)年的大学本科学习;及
9.经评估认定,英语熟练程度至少达到使用水平。
(二)澳大利亚政府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提交“假日
工作”签证申请的方式和地点。“假日工作”签证申请须在依此
确定的地点提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申请者须支付与签证申请相关的任
何费用。
(四)澳大利亚政府根据其国内法律法规,可拒绝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民根据本谅解备忘录提交的签证申请。
第 二 条 入境、居留和工作条件
(一)遵照第一条规定,澳大利亚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假日工作”签证申请者在澳居留十二(12)个日历月。在此期间,遵照澳大利亚法律,“假日工作”签证持有者可离开澳大利
亚并持此签证再次进入澳大利亚。
(二)澳大利亚政府要求持“假日工作”签证进入澳大利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澳大利亚法律法规。
(三)澳大利亚政府要求在澳的“假日工作”签证持有者不得从事与“假日工作”安排目的不符的工作。双方均不希望“假日工作”签证持有者在其访问的十二(12)个日历月期间都从事工作。特别是,澳大利亚政府要求此类签证持有者:
1.以度假作为根据“假日工作”签证安排在澳居留的主要目的,工作仅为度假的附属活动;并且
2.除非获得澳大利亚政府的允许,否则不得在其居留期间为同一雇主工作超过六(6)个月。
(四)澳大利亚政府不允许“假日工作”签证持有者访澳期间接受超过四(4)个月的学习或培训。
(五)依照澳大利亚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本谅解备忘录已获“假日工作”签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能会被拒绝进入澳大
利亚领土,或被要求离开澳大利亚领土。要求此类中国公民离开澳大利亚,应依照相关法律和程序执行。
(六)“假日工作”签证持有者不得在其“假日工作”签证许可的十二(12)个日历月之后继续凭此签证在澳大利亚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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