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移民签证持有者4年内必须在澳洲住满2年;
●必须证明在澳洲有成功的创业活动。需要满足至少两个“关键成功因素”,或者一个“关键性成功因素”加上三个“支持性成功因素”。
关键性成功因素包括:
1. 雇佣至少两个本地员工
2. 年营业额300万澳元以上
3. 提交一个临时专利申请或获得一个标准或创新专利
4. 创业活动收到持续的投资
5. 与一所大学结成合伙关系
6. 创业公司的售价达到二百万澳元
支持性成功因素包括:
1. 将创新活动引入到其他商业领域中
2. 收到州/领地政府提名的“成功经营声明”
3. 获得大公司的支持
4. 开拓另外一个商业活动,或者可以为至少其他两个商业领域做出贡献
5. 收到正式的奖励或认可
6. 为社会资本筹资或注资
读到这里,大家可能对关键性成功因素以及支持性成功因素的描述有些困惑。就此问题,我们权威的咨询官Hon. Andrew Stoner AM给出了解读指南。
Q1: 关于企业的年营业额,有的移民机构(出于职业操守,小编在此就不指出是哪家移民机构给出这么具有误导性的信息了。毕竟是同行~~)说是30万澳币,到底是多少呢?
回答:年营业额需要达到三百万澳币。
Q2:如果想满足两条“关键性成功因素”,那两条比较容易实现?
回答:关键性成功因素中的1 & 3比较容易达成,即是:雇佣两名本地员工 & 提交一个临时专利申请(仅需专利申请律师的协助)
Q3:哪三条支持性成功因素比较容易达成?
回答:支持性成功因素中的1、4 & 5比较容易达成,即:将创新活动引入到其他商业领域中、开拓另外一个商业活动 & 收到正式的奖励或认可 (例如,每年都举办的Ethnic Business Awards)。
Q4: 关于支持性因素中的第2 & 6条应当如何解读?
回答:
支持性因素中的第2条,“Statement of success”来自于给出188E提名的州政府,不是很容易得到。
支持性因素中的第6条,可以解读为为慈善性事业募捐或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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