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澳洲消费者监管机构对于澳洲电信(Telstra)的销售行为(不少在领取福利金的弱势原住民被强行推销购买了高额手机套餐)展开的调查,所引发的效应越发明显。
国家消费者监管机构财务顾问表示,对手机合约的不当销售“普遍存在”,澳广听说了数十个例子,领取福利金的Telstra客户被强行销售了月租高达250澳元(约合人民币1203.34元)的合约。
每五年要修订一次的电信消费者保护(TCP)规定将有新的变化:
只要这位客户之前没有签约过这家公司的手机套餐(新用户及只有Prepaid的老用户),电信销售人员就必须要对客户先进行信用和收入检查,才能销售每月价格超过45澳元(约合人民币216.60元)的手机套餐。
这将由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ACMA)强制执行,违规的电信公司可被起诉并被罚款数百万澳元。
不过这项新规的本意倒是为了“保护消费者”,避免消费者因为销售人员的推销而冲动消费,签下与自己收入情况不符的合同,导致出现财务问题。
来自消费者行动法律中心的布罗迪还表示,电信公司应该受到和银行相同的监管。
“新规定只要求他们查看客户的收入来自哪里,而非整体财务状况。但现实情况是,昂贵的后付费电信产品就像贷款一样,这意味着人们可能最终欠下高额债务,我们对贷款进行监管,要求银行必须评估客户是否有能力还贷,没有理由说我们不该要求电信公司遵守这些标准。”
但澳洲消费者团体表示,这些规定还远远不足以保护消费者免受“掠夺行为”的侵害。
澳大利亚通信消费者行动网络(ACCAN)首席执行官柯宾表示:
“我们知道弱势消费者更有可能被高压销售人员利用。然而,普通客户和电信公司团队成员之间的知识差距意味着我们经常依赖他们的建议来确定我们应该购买什么以及花多少钱。”
【弗林德斯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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