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男子私自出售龙虾,被重罚7万5千刀!记住了,个人在西澳不能私自买卖龙虾!

原创 2019年08月14日 微珀斯



西澳的龙虾绝对是世界级的美食

也是西澳大利亚的特色之一

当然更是国人吃货觊觎已久的海鲜佳品


但是要记住

岩龙虾不是谁都可以捕捞

更不是谁都可以买卖的


小伙伴们可不要为了满足私欲

而去搞一些歪门邪道

不然代价是极其惨重的



近日,西澳渔业和海事官员就调查了

两起重大的涉及非法出售

西部岩龙虾的案件



第一起案件于上星期五(8月9日)

在珀斯当地法院审理


48岁的Jason Kevin Smith

被判犯有16项罪名,

并被勒令支付75,264澳元的罚款和相关费用



地方法官还裁定,因船只扣押而收取的38,500澳元押金也被没收。


法院获悉,在2016年2月7日,调查人员在搜查被告住所的时候发现,26个总共13.69公斤的龙虾,被一个塑料容器放置在厨房冰柜中。


而另外两次,分别于在12月和1月,

Jason Kevin Smith非法出售了

15只龙虾和22只龙虾尾。


在搜查期间,渔业官员还查获他的另外一些销售记录,通过进一步的调查证实,Jason Kevin Smith曾11次非法销售龙虾。


而且,2014年和2015年间,Jason Kevin Smith拥有的餐饮业所出售的海鲜类菜品里也包含龙虾切片或龙虾肉。


此外,Jason Kevin Smith还被指控在捕捞龙虾时,他使用了两个以上的捕捞容器,这也违背了岩龙虾捕捞许可的相关规定。



另一起案件于上周二(8月6日)

在Fremantle法院进行了审理


75岁的Carmelo Pensabene遭到了指控,

并最终被罚款共计36,088.30澳元。



DPIRD申请停用其休闲船捕捞许可证和休闲岩龙虾捕捞许可证,法院裁决暂停其捕捞许可证两个月。


法院得知,Carmelo Pensabene曾五次出售岩龙虾或岩龙虾尾,出售数量共计87只。


而且在对其住所进行搜查时,调查人员还发现了另外8条未剪掉的龙虾尾以及3.72公斤的龙虾尾肉。



相关条例规定,渔民捕捉岩龙虾后必须对其尾部进行处理(例如剪掉),并且不允许私自储存岩龙虾肉,除非岩龙虾肉能在短时间内被食用。


DPIRD区域合规经理Todd A'Vard表示,

这两个案件都是非常严重的,



并提醒渔业和海事官员需要具备进行复杂调查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以保证针对非法海鲜销售的调查力度。


“在西澳,交易休闲捕捞的鱼类是违法的。个人如果私自出售受保护的海洋生物,例如鲍鱼或龙虾等,可能面临四年监禁或高达40万澳元的罚款,以及捕捞许可证停用和车辆或船只没收等处罚。而法人团体可能会因此被罚款高达80万澳元。



本文素材来源于西澳渔业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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