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澳的龙虾绝对是世界级的美食
也是西澳大利亚的特色之一
当然更是国人吃货觊觎已久的海鲜佳品
但是要记住
岩龙虾不是谁都可以捕捞
更不是谁都可以买卖的
小伙伴们可不要为了满足私欲
而去搞一些歪门邪道
不然代价是极其惨重的
近日,西澳渔业和海事官员就调查了
两起重大的涉及非法出售
西部岩龙虾的案件
第一起案件于上星期五(8月9日)
在珀斯当地法院审理
48岁的Jason Kevin Smith
被判犯有16项罪名,
并被勒令支付75,264澳元的罚款和相关费用
地方法官还裁定,因船只扣押而收取的38,500澳元押金也被没收。
法院获悉,在2016年2月7日,调查人员在搜查被告住所的时候发现,26个总共13.69公斤的龙虾,被一个塑料容器放置在厨房冰柜中。
而另外两次,分别于在12月和1月,
Jason Kevin Smith非法出售了
15只龙虾和22只龙虾尾。
在搜查期间,渔业官员还查获他的另外一些销售记录,通过进一步的调查证实,Jason Kevin Smith曾11次非法销售龙虾。
而且,2014年和2015年间,Jason Kevin Smith拥有的餐饮业所出售的海鲜类菜品里也包含龙虾切片或龙虾肉。
此外,Jason Kevin Smith还被指控在捕捞龙虾时,他使用了两个以上的捕捞容器,这也违背了岩龙虾捕捞许可的相关规定。
另一起案件于上周二(8月6日)
在Fremantle法院进行了审理
75岁的Carmelo Pensabene遭到了指控,
并最终被罚款共计36,088.30澳元。
DPIRD申请停用其休闲船捕捞许可证和休闲岩龙虾捕捞许可证,法院裁决暂停其捕捞许可证两个月。
法院得知,Carmelo Pensabene曾五次出售岩龙虾或岩龙虾尾,出售数量共计87只。
而且在对其住所进行搜查时,调查人员还发现了另外8条未剪掉的龙虾尾以及3.72公斤的龙虾尾肉。
相关条例规定,渔民捕捉岩龙虾后必须对其尾部进行处理(例如剪掉),并且不允许私自储存岩龙虾肉,除非岩龙虾肉能在短时间内被食用。
DPIRD区域合规经理Todd A'Vard表示,
这两个案件都是非常严重的,
并提醒渔业和海事官员需要具备进行复杂调查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以保证针对非法海鲜销售的调查力度。
“在西澳,交易休闲捕捞的鱼类是违法的。个人如果私自出售受保护的海洋生物,例如鲍鱼或龙虾等,可能面临四年监禁或高达40万澳元的罚款,以及捕捞许可证停用和车辆或船只没收等处罚。而法人团体可能会因此被罚款高达80万澳元。”
本文素材来源于西澳渔业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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