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悉尼瑞士莲咖啡店人质劫持案中参与解救人质的一名主狙击手已向新州警察(NSW Police)提起民事诉讼。 新州警察的一位发言人周一上午已证实了此事。
这位未被公开姓名,只被确认代号为Sierra 3-1的警官称,他和他的同事们被阻止进行他们的工作,不然的话,人质案中遇害的咖啡店经理约翰逊(Tori Johnson)和大律师道森(Katrina Dawson)本是可以获救的。
他在一份长达30页的证词中说,由于他的上司在瑞士莲咖啡店人质劫持案中所做出的决定,使他遭受心理创伤。
2014年12月15日上午9点40分,枪手莫尼斯(Man Haron Monis)闯进了位于悉尼市中心马丁广场的瑞士莲咖啡店,劫持了18名人质。12月16日凌晨,莫尼斯枪杀了约翰逊。当全副武装的战术警察冲入咖啡店时,女大律师道森(Katrina Dawson)被警方流弹射中死亡。莫尼斯最后被警察击毙。
新州警察的发言人周一上午在一份声明中说,新州警察厅已知晓此事,但表示在开庭之前,不会发表评论。
据“每日电讯报”报道,该民事诉讼案在4月12日就已向新州地方法院(NSW District Court)提起,为期一天的听证会将在明年举行。
此前,这名狙击手还向新州警察监察机构——执法操守委员会(LECC)提出过另一项投诉,称警方高级官员在最初的案件调查中做伪证,但该项投诉被驳回。
2017年,新州验尸官巴恩斯(Michael Barnes)在调查中发现,警方在试图进入咖啡店从莫尼斯手中救出人质的行动中等待的时间太长。在长达600页的关于处理瑞士莲咖啡店人质劫持事件的调查报告中,验尸官认为行动的指挥官依赖了谈判者的“有缺陷的建议”,高估了他们和平解决事件的可能性。
验尸官还认为,营救人员突袭冲入咖啡店,对于人质来说本来会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