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20年代在上海,有日本人创办的上海兴信社和东京兴信社,有美国人创办的商务征信所,但是却没有中国人自己的征信所。
1932年3月,中国银行发起,创办了中国人自己的“中国兴信社”,中国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实业银行、交通银行、四行储蓄会、中央银行七家银行成为会员。中国兴信社是以研究征信和信用调查方法为主要目的的学术团体,专门调查工商界信用,传播市场动态。
1932年6月6日,“中国征信所”正式成立,以中国兴信社的基本会员和上海华商银行等19家为中心,另有外商银行、公司共34家会员。这是华商银行的联合调查机关,是中国征信业的创始。
中国征信所专门办理信用调查,以及工商企业、个人的事业、财产和市场情况,将所得资料加以整理,制成报告或印成刊物,供各会员参考,各工商企业或个人也可以购买参阅。
1934年5月15日,中国征信所改组为中国征信所股份有限公司,后在天津、汉口设立分所。截至1935年11月已有会员154家,每天接受的调查要求,平均在20-30份左右。从创办开始到1936年7月,共发行调查报告3万份左右,为社会所公信。不少外商银行纷纷加入为普通会员,连美国商务参赞也加入成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