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球的海外华人都在讨论同样的问题:
“你听说了吗?国家税务局开始针对公民的境外收入征税了!”
“你听说了吗?第七次人口普查前,要清理整顿海外定居华人华侨户口,并非只针对加入他国国籍的人士,绿卡持有者和工签定居海外的中国人也包括在内!”
据官媒报道,大约有6000万华侨居住在海外。对于漂泊在全球各地的这一人群,与关注海外资产配置的国人来说,今年发布的这两条信息的确是重磅炸弹。
这两项政策涉及人群都有哪些,身处海外的你需要完成何种登记与申报?
财务部税务总局发布的2020年第三号公告是就境外所得相关的税务问题与政策进行了说明。
事实上这并非新规,而是税务总局在今年1月17日发布的公告。但由于最近海内外与华侨相关的政策接连出台,这一通知也再度引起人们关注。公告中涉及到哪些重要信息呢?
哪类人群需要为境外所得交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税收居民包含以下两种:
1/在中国有住所;
2/无住所,但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税收居民有别于通常认知中的“居民”概念。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就应被认定为是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依照3号公告,此类人群需按规定,将其在中国境外取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此说来,税收居民身份的关键是:习惯性居住。
而对于在境内无住所但属于税务居民的高净值人士而言,鉴于新个税法暂时免征无住所居民个人由2019年度起六年内所获取的个人境外所得税,目前还未涉及到该类收入需缴纳中国个人所得税。
哪些收入属于境外收入?
根据3号公告中的规定,以下所得属于境外所得:
l 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l 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
l 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l 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
l 从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l 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l 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以下称权益性资产)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l 中国境外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
l 另外,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国内属于无居所居民的海外华人,通过海外平台投资国内房产时也需要注意:所购得的国内房产转让所得需要按照国内的税收法律和相关税收协定,来确定最终的纳税义务和税收抵免的情况。
除此之前,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已按照境外税收法律缴纳的税款,可以在规定的抵免限额内进行抵扣。具体抵扣方式在3号公告中有所讲解。
点击下方“在看”和“阅读原文”获取三号公告。
规定何时开始实行?
3号公告中提及: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税收处理事宜都适用最新颁布的境外所得纳税规定。
因此,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如果居民个人未按期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境外所得, 中国税务机关有权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或者罚款,并且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国家已开始追踪部分定居国外的
中国公民征税事宜。
据彭博社近日报道,我国已开始追踪定居国外的公民征税问题。追踪不仅限于海外,也包括香港、澳门地区工作的税收居民。
这意味着海外华侨很可能面临飙升的税单。举个例子,香港纳税的最高额度为收入的15%,而大陆地区的最高税率则为45%。虽然可以减免已纳入香港的税额,但剩下的部分也不是一个小数字。
彭博社报道中指出:目前已经有在香港经营的中国国有企业要求员工申报2019年的收入情况,还有位于新加坡的国有企业也收到了同样的通知。
征收公民境外所得税,
西方国家早有制度
事实上,征收公民海外所得税,中国并非头一个,也不是临时起意。
美国、澳洲、英国等西方国家都有相关的税务政策。而中国对这一政策的颁布实施也可以追溯到2018年。
2018年年尾,中国就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新税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理论上来讲,中国公民多年来一直有义务对其全球收入缴税,只是这一规定并未得到执行。
随着全球收入信息透明度的不断提高,各国税收信息方面的共享互通程度的加深,国家之间有很多的途径来获取国民的境外所得和纳税信息。
随着我国税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专家建议中国纳税居民应实时关注税务政策的变化进展,并按照规定申报税务。
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当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2/ 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 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4/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相信缴了税,那些总是把“国家建设你不在”挂在嘴边的人可以安静了。
另一个更受人关注的则是海外定居人士的户籍问题。
我国将在2020年11月1日正式迎来第七次人口普查。而此次人口普查的重点之一则是清查户口,注销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出国定居人士的户口。
目前看来,几乎各省市自治区都开始了不同程度的整顿户籍工作。无论是开会筹备,还是正式启动。
各省市户籍注销情况进展
以下是几个先行城市的通告:不难看出,这次的整顿是十分严格认真的。
上海:全面排查应销未销户口。及时发现本区常住户口人员长期出国出境情况。对在工作中发现国(境)外定居并取得国(境)外身份的人员,依法注销其户口。
广州:全面清理应销未销户口。加入外国国籍和在国(境)外定居等情况的,本人或近亲属应当及时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青岛:清理整顿应销未销户口。凡是已征兵入伍、出国定居、死亡人员、加入外国国籍等按照规定应当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户主或者其他亲属应当在2020年8月20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公安机关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应当注销户口而未注销的,将及时进行核实并依法予以注销。
重庆:申请注销应销户口。如果您的家人有应征入伍、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定居或死亡等情况,请户主或其他亲属在8月31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杭州:因服现役,死亡,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定居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相关材料及时到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哪些人群受到影响?
“境外定居或取得国籍者”包含哪些人群呢?取得他国国籍不用详述,但对于定居的概念是如何界定的呢?国务院侨办给出了如下的解读:
(一)“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PR),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二)“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PR),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三)“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众所周知,我国不允许双重国籍,加入外籍的国民将自动放弃国籍与户口。但更多选择保留中国国籍的海外国民听到这一政策还是倍感失落的。毕竟家人朋友很多都在国内,想要在国外奋斗后回国与家人团聚的也不在少数。还有一部分在国外留学、工作奋斗的年轻人,尚未拿到海外绿卡,目前也面临着两难的处境。
那定居海外的华侨在注销户口后,将会面临怎样的处境呢?
注销户口之后,你会变成黑户吗?
首选,对于未加入他国国籍的海外华人来说,户口注销后是可以申请恢复的。因此如果在未来的某一天,你觉得回国定居,只要申请户籍恢复,就可以拿回原本的户口,这一点不必担心。
其次,虽然注销户口,但养老金还在。有些在国内工作,退休后选择去海外与儿女团聚安度晚年的老年人,在被注销户口后仍可以拿到养老金。这类华人分为两种:其一,退休前到国外定居,将会终止社保关系,之前缴纳的养老金会全额退还到个人账户。其二,退休之后到国外定居,只需要每年提供‘生存证明’,就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
同时,房产所有权不受影响。虽然注销了户口,但房产依然属于自己。但对于在海外定居前没有买房的华人来说,如果你想回国购房,户口注销后其实就等于外地人了,想要买房需要提前恢复户口。
只是,对于那些在国外打拼的年轻人,想要回国领那份属于自己的结婚证红本本,可能是有些难度了。
但不管怎样,
对于海外定居的华侨来说,
此次清理户口并不等同于世界末日。
想回国的时候,
祖国还是张开双臂欢迎大家的!
素材来源:学翼国际,人民日报,环球网,China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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