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澳洲违法第一部分

2015年03月06日 澳洲地产30年



中国恒大地产集团掌门人许家印先生通过澳大利亚注册的空壳公司于去年11月在新南威尔士州(NSW) 悉尼 (Sydney) 富人区皮蓬角(Point Piper)购入一处豪宅。这处豪宅名叫“Villa del Mare”,是悉尼最有名的豪宅之一,购入价为3900万澳元(大约合近2亿人民币),还另支付了超过260万澳元(大约合近13百人民币)的豪宅印花税(在新南威尔士州购买价格超过300万澳元的豪宅须缴7%的豪宅印花税)。占地面积1508平方米的这栋豪宅位置极佳,拥有6间卧室套房,8间浴室和6个车位的车库,一个可以眺望悉尼歌剧院风景的无边泳池,豪宅内部装潢,堪比皇宫。当时,这位中国富豪携智囊团乘坐私人空客A319来澳洲物色投资机会包括购买这栋豪宅的消息轰动了整个澳洲社会!



土豪就是土豪,有时自己违法却全然不知,相信许家印先生此次在澳洲违法可能就是因为不知道, 无奈的是土豪虽然知识少但钱多。按中国的习惯说法,许家印先生这次购买的是澳洲的二手房,而澳洲一直以来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即外国人在澳洲不能购买二手房,除非得到外国投资审批委员会(FIRB)的批准。

那么外国人是如何定义的?根据澳大利亚海外并购法案(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Act 1975),外国人(Foreign Person)是指 1)不是澳洲的公民或居民,2)外国人士控制的澳洲公司,这里控制的意思指的是一个外国人拥有澳洲公司达到或超过15%的利益;二个或以上外国人拥有澳洲公司累计达到或超过40%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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