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着力创新办公思路创新组织机构创新工作机制
异地商会要从会员队伍自身的特点出发,在全力构建活动平台、维权平台和招商引资平台中,强化广大会员的进取意识,从根本上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夯实商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
随着我国开放型经济的蓬勃发展,异地商会应运而生,为各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异地商会,既是地域经济交流发展过程的必然产物,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生事物。它属于真正独立的、能够自主开展活动的民间化的社会组织。其自主性、开放性牵引着该团体成为“一池春水”,充满着独有的生机和活力。但是,如果缺乏设计科学的、具有前瞻性的目标框架、战略与实施方案,异地商会的地域性、包容性的变异和衰退,往往容易在“热热闹闹”之后产生“倒春寒流”负效应,从而逐步丧失组织的声誉和公信力,难以形成强大的、高质量的、可持续的工作和服务能力。笔者认为,异地商会要依靠自身的力量,走出一条发展之路、成功之路、开拓创新之路,其关键就在于不断加强自身的建设。
创新办会思路,强化中心意识,牢牢把握一个主题
坚持以发展为中心,牢牢把握和谐这个主题,始终是异地商会生存、发展、壮大的重要基石和导向原则。异地商会要勇于以改革的精神破除以下阻碍创新机制的思路障碍。一是过于突出“趋同原则”,把商会办成“同乡会”。持这种办会理念,势必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缺乏合理的策略选择,更没有切实的措施来保证自身的发展,使这个以其自愿性、自发性、自主性为特点建立起来的民间团体,沉湎于“你不来,我不往,大家无所谓”的冷清状态,逐渐丧失生机和活力。二是过于突出“层次原则”,把商会办成“维持会”。把维权工作无限放大,忽视沟通和引导,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有效发展的突破口,形成“大事办不了,小事不愿办,浑浑噩噩过”的局面,结果衍变成靠收“保护费”来维持商会的经费开支。三是过于突出“主体原则”,把商会办成“慈善会”。民间组织的产权形式是区别于个人产权的一种公益产权。商会不能主次不分,职能错位,既要积极引导广大会员“关注民生,关爱社会”,主动关心慈善事业,又要遵规守法,量力而行,防止违背民间组织公益性的初衷。
创新组织机构,强化服务意识,始终坚持两个基本点
商会是建立在会员的强烈需求基础上自愿组织起来的,并通过民主的运行机制,在政府与企业、商会与会员之间起着沟通与服务的作用。异地商会要以创新组织机构为突破口,始终坚持“沟通乡情,服务乡亲”这两个基本点,从根本上强化服务意识。
引进新的机制,明确角色定位,体现服务的核心价值。服务是商会工作的基础,除了要求具备“有人会办事,有钱能办事,有智慧办好事”的基本条件之外,异地商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大胆引进新机制,建立全新的民间组织领导机构,如以设立“执行会长”、“常务会长”等职位,创造“千斤重担众人挑”的新局面。同时,根据会务需要,设立联络发展、维权服务、投资创业、会务监理、社会活动、宣传教育等部门,并规范各部的职责范围,明确各自的角色定位,从而使商会在领导层面上构建起“规范服务,和谐服务”的平台,较好地克服会长“一人独大”的被动局面。
探索新的途径,明确工作目标,体现服务的常态管理。服务工作既繁琐又复杂,甚至是纷纷扰扰。从信息咨询到办证、会员子女入学,从部门联系沟通到里外纠纷排查,牵涉着商会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异地商会要坚持从加强诚信建设、规范自身行为入手,探索一套更具体、更人性化的途径。包括定期总结服务案例的经验教训,包括传播真诚服务的新人新事等等。
解决新的矛盾,明确联动关系,体现服务的创新原则。异地商会要针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积极鼓励会员说真话、讲真情、动真格,正确处理“原则性与灵活性、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地域性与全局、会员企业与非会员企业”四大关系,努力把握商会服务规则,在“联动、联谊、联心”的过程中,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增强商会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进取意识,全力构建三个平台
异地商会作为社会组织的一员,应自始至终规范自己的行为,方能有序地、持久地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在推进组织制度化过程中,要从会员队伍自身的特点出发,针对会员之间共性与个性的差别、性情与性格的差别,即个体的组织约束力、自律力、认同力的差异,创新商会的工作制度,在全力构建活动平台、维权平台和招商引资平台中,强化广大会员的进取意识,从根本上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夯实商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
建立会员征询制度,坚持联络乡情求团结。要把商会看作是会员聚集异地创业的新家园,不过于强调商会所谓的“身段”和“得失”,敞开家门热忱欢迎所有会员到商会咨询信息、畅叙家常、寻求帮助、自愿入会。使乡情成为联络会员的“第一信号”,把“东西南北中,同乡儿女皆弟兄”的理念根植在全体会员之中。
倡导“常回家看看”新时尚,坚持沟通思想护团结。随着商会的成立,集体活动将改变会员单门独户、分散经营的习惯,代之为全额开放、群体聚集的新特点。
规范投诉规则,坚持维权服务增团结。异地商会要以增强法制观、荣誉观、和谐观为总抓手,制定一系列颇有新意的操作规则,既增强亲和力,又激发商会化解矛盾的活力。
完善配合联动机制,坚持公道处事推团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性是公平竞争。会员之间有合作、有矛盾,也会有竞争,这是毋庸置疑的。异地商会要坚持以乡情为重,分是非,不分亲疏,不分地域,不断完善配合联动制度,通过协商制度的落实,达到互谦互让,优势互补,和气生财。
落实会务监理机制,坚持民主议事保团结。社会团体必须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因此异地商会必须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确立民主议事的制度、会务监理制度等。尤其是要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提高科学性和透明性,做到依法治会、勤俭办会、经济强会、和谐兴会。
改革思想教育方式,融入社会促团结。鉴于异地商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特殊性,对其思想性、开放性、包容性、竞争性要有足够的认识,务必坚持与时俱进,改革思想教育方式。在融入社会的过程中,循序渐进地推进诚信建设、文化建设、农村助推建设、党团组织建设。要紧紧掌握思想教育这个中心环节,努力开展“会员融入商会,商会融入社会”的教育活动,较好地克服“重实绩、轻思想;重财力、轻教育”的倾向,使“两尊重”(尊重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政府)、“两积极”(积极参政议政、积极回报社会)蔚然成风。
综上所述,异地商会的自身建设还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只有紧贴时代的主旋律,紧跟时代的大潮流;坚持创新这个原动力,不断提高商会自身的造血功能,方能在创新中激活,在创新中立于不败之地,形成强大的、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和服务能力,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周梅兰陈永火 江西省新余市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