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旨在保护国家安全的外国投资制度进行全面改革后,外国投资者在竞标敏感资产时将面临更严格的审查,而财相将获得新的权力,包括有权强行撤回先前批准的购买权。
此外,获得有条件许可收购资产的外国投资者将面临由澳洲财政部负责监管的强化合规制度,如果没有遵守条件,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莫里森政府周五公布了一系列拟议的新规定,称有必要堵上澳洲外国投资制度中的国家安全漏洞。
它打算在7月对这些变化进行立法,并于明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为保护因经济衰退而脆弱的澳洲企业的一系列外国投资制度紧急变化将到期。
消息人士称,拟议变更所涉及的内容远远不只是出于对中国的担忧。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将对被定义为“敏感的国家安全企业”的固定资产类别应用新的国家安全测试。
这些将包括能源、电信、港口、水和数据部门的资产。
以前,不论资产的价值如何,国有企业对任何资产的所有投标都将受到FIRB的审查。
但是,如果一家私营企业来自与澳洲有自贸协定(FTA)的国家,那么只有当资产价值超过12亿澳元,才需要接受FIRB的审查。
阈值降低到零
如果该公司来自与澳洲没有FTA的国家,则资产价值必须超过2.75亿澳元,才需要接受FIRB审查。
但今后,如果竞标是针对敏感的国家安全企业,无论竞标者是私营还是国有,审查门槛都将降为零。FIRB将对每一笔投标进行审查。
在经济低迷时期,所有投资者的审查门槛都暂时降为零,以保护脆弱的澳大利亚公司。但对于不敏感资产(如房地产和农业)的竞标,审查门槛将恢复至原来的12亿澳元和2.75亿澳元。
改革赋予了财相新的国家安全权力,这意味着,如果出现新的国家安全问题,他将能够在收购之前、之中或之后,下令对投资进行审查。
比方说,外国公司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并且进军了“国防领域”。
财相还将被赋予作为“最后手段”的权力,可以对外国投资者施加新的条件,或者在极端情况下,可以迫使投资者出售资产。
改善合规性
这些权力中的任何一项都不具有追溯力,不适用于规则生效之前已经出售的资产。
而周五宣布的另一套变化将更好地确保外国投资者遵守收购条件。
例如,上个月,《澳洲金融评论报》(AFR)报道称,中国拥有的Alinta Energy承认,仍未完全遵守2017年FIRB批准该公司以41亿澳元被香港企业周大福(Chow Tai Fook Enterprises)收购时开出的条件。
对数据安全和电厂运作的要求仍未到位。
将来,澳洲政府将有能力强制外国投资者遵守规定,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政府将具备与其他商业监管机构相似的监督和调查权,包括获得同意或通过搜查令进入场所,以收集信息。
另一个变化是,所谓的“被动投资”将可以免受FIRB的审查,从而简化审批流程。
“被动投资”是指那种非常小的投资,小到外国公司将不会对该实体或其任何基础资产的投资或经营决策产生任何影响或控制。
重要步骤
澳洲财相弗莱登柏(Josh FRydenberg)声称,这是自1975年推行外国投资制度以来最重大的变化。
“在欢迎来自世界各地的外国投资方面,澳洲有着令人羡慕的往绩。这些改革不会改变这一点,”他说,“我们的原则将保持不变,我们将继续采用一视同仁的办法,视情况对拟议投资进行评估。”
新变化至少是自2015年以来最重大的变化。当时,北领地政府将达尔文港出租给中国的岚桥集团,促使当时的财相莫里森(Scott Morrison)对所谓的关键资产采用了国家安全测试。
联邦因此成立了一个新的关键基础设施中心,以就国家安全问题向FIRB提供建议。在新改革下,该中心也将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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