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裔“深受其害”如果你在美国留学,或是您的孩子在美国留学,那你或多或少都对“平权法案”(AA)有所了解。 平权法案建立的最初目的是,主张在大学招生、政府招标等情形下照顾少数族裔、女性等弱势群体,用“特殊群体特殊对待”的方式提升弱势群体的待遇。该法案也一直伴随着巨大的争议。有些人认为,保障少数及弱势群体变相让他们享受优待,并不会在本质上消除歧视,反而会对没有享受到优待的群体,形成“逆向歧视”。其中,很多人认为亚裔则是最大的受害者!网络上有一张流传已久的“调侃”分数线的图…… 很多人认为,同样作为少数族裔的亚裔群体,不但没有因此受到照顾,反而成为了重点“打击对象”,导致不少优秀的亚裔学子因此被大学招生拒之门外。 多年来,无数人在为全美废除平权法案而努力。Ps:全美九州禁止大学招生考虑学生的族裔,包括亚利桑纳州、加州、佛州、爱达荷州、密西根州、内布拉斯加州、奥克拉荷马州、华盛顿州。 ▎事件回顾 ▎SFFA对哈佛提起诉讼在这样的情况下,2014年原告“学生公平入学”(SFFA)组织主席布卢姆(Edward Blum)控诉了哈佛大学在招生过程中种族歧视,将族裔背景纳为录取标准,明显伤害亚裔群体。指控称,哈佛在分数相当时,更倾向于接收白人、黑人以及西班牙裔而不是亚裔的申请者。这迫使亚裔美国人在争取被哈佛录取时不得不面对更高的门槛。该组织指,哈佛大学使用一个“种族平衡”的系统来限制学校里的亚裔学生人数,以此来为其他族裔保留一定的名额。这样的操作违反联邦法律。而哈佛大学方面表示,他们是通过一个“整体”的策略体系来评估学生,种族只是其中一个很小的考虑因素。同样的,SFFA又指控北卡罗来纳大学(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at Chapel Hill)录取时偏袒非裔、西裔及印地安原著民,损害了白人及亚裔的权益。北卡罗来纳大学则同样反驳说,学校在录取时是考虑全方位因素,种族也只是其中一项,而且不是重要因素,并不像SFFA宣称的那样歧视。在地区法院,SFFA对哈佛和UNC的指控都以失败收场。SFFA 对裁决提出上诉,案件最终递交最高法院。起初两起案件被合并成一起在最高法等待审判,后因最高法认为两起案件还是有差异,而被拆分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