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担保有5年限制?只有2个名额?如何界定,你需要先看看这篇!

2020年07月02日 信为plus







众所周知,塔州州担保的政策一直很友善,190签证获批率也一直很高。但随着塔州州政府担保竞争日益加剧和要求的提高,对于塔州的承诺(commitment)以及与塔州的纽带(ties)成为了是否申请成功的关键。













我是一个标题



2019年3月,在塔州的T先生作为主申请人与妻子递交塔州190 PR签证的申请。州政府认为T先生并未满足要求,仅获准了489偏远地区州政府担保。


失望的T先生找到信为留学移民寻求帮助,并由信为注册移民代理Tho开始接手。Tho Nguyen(MARN:1803323),Monash大学博士,澳洲注册移民代理,澳洲SBS广播电台客座移民专家。


Tho详细分析了T先生之前提交的所有文件证明及移民局的拒签理由后发现,之前的申请中T先生除了提及自己有兼职工作(Part time job)及满足学业要求外,并未在资料中很好的证明自己对于塔州的纽带及贡献,自身的明显优势也并未提及,根据Tho顾问的190申请的丰富经验,补充了如下材料:


副小標題  |  信为案例分享

首先,T先生在自身研究领域有极强的学术背景,论文多次在国际期刊发表,并获得澳大利亚研究中心研究院的导师的高度评价。因此信为让T先生重新准备了所有学术证明,并获得导师推荐信。


其次,T先生的妻子同样在塔斯马尼亚大学读书,并也有一份兼职工作。Tho认为这也是非常强有力的纽带(Tas Ties)的证明。





















本期摘要

本文重点分析了担保配偶移民5年限制及2个名额的触发条件,计算方式,以及豁免条款,推荐之前担保过或被担保过配偶移民现在想再次担保的人士详细阅读。


世界上的国家形形色色,很多国家移民是非常难的(比如中国)。然而,有一种移民类型在各个国家都通用,那就是配偶移民。


爱情和家庭被很多人认为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财富,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不能去破坏自己公民的幸福生活,所以配偶移民几乎可以说是永远都不可能关闭的移民类别。


然而,随之而来的就是利用政策的漏洞来取得身份的‘假结婚’。1996年之前,曾经单纯的移民局对于配偶移民没有限制,有身份的人几乎可以随便结婚离婚来反复赚钱,随着发现了这个苗头,移民局制定出了对应的限制政策,那就是我们今天要谈的,配偶移民担保的限制条例。


扫盲小贴士


配偶移民分为两个步骤,临时签证(境外为309,境内为820)和永居签证(境外为100,境内为801)。法律规定,临时签证和永久签证必须同时递交,但是永久签证必须要等递交之后的2年才可以批准(除非有特殊情况可以豁免2年)。


有关配偶移民,信为注册移民代理Cissy为大家详细总结了澳大利亚目前配偶移民的各类情况以及配偶签证临时和永居签证的区别。(点击查看详情)




对配偶移民有所了解之后,信为将为您讲解配偶移民担保的限制条例。


法律条文直译


限制条例的法律是在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的1.20J章节,原文不在引再述,让我们尝试把它翻译成中文来仔细品读。


1. 该法条适用于如下几种签证:

a) 309 境外临时配偶签证

b) 300未婚夫/妻签证

c) 445依靠类子女签证

d) 820境内临时配偶签证


2. 如果申请人申请上述类别的签证,需要满足如下全部条件:

a) 担保人过去担保过并批准了的配偶移民(包括同居和未婚/夫妻)不超过1个,或担保人过去担保的家庭成员的关系是因为家庭暴力结束的(意味着一生最多只能担保2个人)

b) 如果过去担保过配偶移民(包括同居和未婚夫/妻),那么距离上次配偶签证的递交日期至少过去了5年

c) 如果现在的担保人曾经是被担保的配偶移民,那么距离上次配偶移民签证的递交日期至少过去了5年


信为解析


法律直译起来相当的困难,以上也仅仅略尽其意而已,远没有英文原文严谨,但是已经看起来很拗口了,那让我们来用大白话讲一下吧。


首先,每个人一生只能担保两次配偶移民。这里只是限制了担保别人的次数为2次,并不包括自己被担保的一次(如果自己也是通过被担保配偶移民拿到PR的话)


其次,无论是2次的限制还是5年的限制都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批准,也就是说如果递交了配偶移民申请,但是没有批准(如撤销或拒签),则不会浪费名额或造成5年的限制。但是,这里的批准并不只是说PR(100/801)的批准,临时签证(309/820)包括未婚夫/妻签证(300)的批准,也是算在内的。




举例说明

A递交了担保妻子配偶移民的申请,临时居民820签证已经批准,之后感情破裂离婚,妻子没有拿到801永居签证,虽然如此,A依然面临5年的限制,并且用掉了一个担保名额。


B递交了担保妻子配偶移民的申请,在临时居民820漫长的等待期中感情破裂,B毅然决然地撤销了担保申请,820签证没有批准,这种情况下B既不会受到5年的限制,也没有浪费担保名额。




再次,关于5年的计算方式要解释一下。人生难免几次错爱,一旦担保了前任,再想担保现任,却会面临5年限制的问题,这时候计算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具体计算方式为,从之前担保的签证递交日期到这次担保的签证批准日期,必须要够5年时间。




继续举例说明

A于2010年1月15日递交了担保妻子的配偶移民,签证批准,后离婚,遇到了现任妻子,并结婚。现任妻子没有身份,遂A想担保现任妻子,这时候A其实不需要等到2015年1月15日才能递交申请。A决定提前操作,于2014年8月递交了担保妻子的820签证,分到签证官的时候已经到了2015年的3月,此时这个820申请是可以批准的,因为从前一次的递交日期到这一次的批准日期已经距离超过了5年。



也就是说,前一次担保的批准日期完全没有关系,很多人在这个方面有误解,甚至以为拿到了绿卡的日期开始计算5年。这样的误解导致了很多夫妻被迫分居两地,是非常可惜的。


最后,这个5年和2个担保名额的限制是否有豁免的可能?答案是肯定的。法律虽然无情,但也不能违背人性。1.20J(2)给出了法律依据,说如果有‘迫不得已的情况’(Compelling Circumstances),签证官可以豁免以上所有限制。


移民法没有针对‘迫不得已的情况’给出严格的法律定义,但是在移民局的政策里(Policy)给出了一些例子,如:

- 担保人和现任配偶有子女

- 前任配偶去世

- 前任配偶抛弃了孩子,并且孩子需要抚养

- 新的同居/配偶关系超过3年


除此之外,如果给出的理由足够给力,也是有机会成功的。这一点需要咨询信为的移民专家来做更详细的评估。


信为提示


1.20J这条法律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配偶签证的滥用,但同时给很多真实的申请人造成了额外的困难,只有彻底地理解了法律的细节要求,才能更加有效规划未来的家庭生活。


移民法是复杂并且多变的,建议申请人来详细咨询信为留学移民的专家团队,避免走弯路。信为留学移民处理了大量复杂的配偶移民案例,成功的帮助众多客户豁免了5年的限制,成功拿到了配偶签证。


信为福利




7月3日 本周五

悉尼时间5pm 北京时间3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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