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想卖掉200万以上房子的房主麻烦咯!

2016年05月20日 澳洲侨报


今年7月1日起澳洲税务局(ATO)将实施新的预扣税法律——购买200万以上房产的买家,需把房款的10%交给澳洲税局,除非卖房的屋主能提供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tax clearance);而且任何200万以上交易的澳洲卖家,不管是什么居留身份,在得到税局出具的完税证明之前,都按照海外居民类别处理。



澳洲高级会计和顾问公司William Buck警告称,这会冷却200万以上的高端住宅市场的交易。



税务律师解读政策



澳洲权威商业税务律师、西澳的费克灵(John Fickling)对新法解读说,如果买家在2016年7月1日以后购买价值200万元或以上的房地产,买家将必须从购房款中扣下10%,然后把这笔钱交给澳洲税务局,除非卖家能够提供税务局签发的税务居民“完税证明”。



哪怕买主出生在澳洲、是澳洲公民,也仍需要得到税局的 “完税证明”,否则就被视为外籍人士处理——也就是说,买家就须把10%的购房款交给税务局。



另外,对房产的定义也很广,包括了长期租赁权的出售交易,但不包括证券投资的交易。如果买家没有得到卖家的“完税证书”,同时又没有向税局缴纳10%款项,将会被税局要求补齐款项外加利息。



触发税局盘查情况



费克灵敦促所有经手200万以上房产交易的经纪人应该考虑在各种交易情况中,这个新政可能对他们造成的影响。比如贷款额超过房屋价值90%、房主被迫售卖房产等这类情况,金融机构最好是获得房产的掌控权后负责销售,而不至于被“完税证明”关卡拖延。



在多数情况下,本地卖家不会遇到障碍获得“完税证明”,但是,在如下情况下,可能会增加屋主被税局审查的风险:



* 多年没有报税;

* 已报税,但税局记录显示其不可能负担得起这样价值的房产;

* 和邻居联卖自住房的情况(自住房出售原本不用缴资本增值税),但联卖意味着形成一个商业活动,意在获得资本获益,因此税局也将查收资本增值税;

* 如果税局获得信息显示,屋主从事有房产开发生意,那么屋主也将不会获得资本增值税豁免。



费克灵说,有以上任何情况的卖家最好赶在7月1日前出售房产,可能还有更多谈价的空间。



再有,税局这一“200万”的价值是写死在规定中的,也就是说,随着房价的升高,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卖家受到这一政策的影响。



另一种情况是,卖家存在税务债务,这时申请“完税证明”就会触发税务局向买主发出“扣押通知”,即买主需部分或全部替卖家偿还债务。



综上所述,这一政策相当于给予了税务局追缴税款一个有力的“武器”。



获取“完税证明”



税务局的发言人说,房地产经纪人和承办产权转让事务的律师,已经得到需要申请完税证明的通知。该证书不收费。



发言人说:“我们鼓励所有寻求出售财产价值200万或更多的澳洲居民,尽早申请完税证明。申请可在线提交,大多数证书将在几天内发布;然而纸质申请可能需要两到四周,如果我们需要对申请进行进一步考虑。可用的在线申请表格将从2016年6月27日开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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