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昆女脚踝有纹身求职被拒 权威人士:企业没有违法

2016年07月27日 澳大利亚联合时报


麦戈德里克(Chontelle McGoldrick)18岁的时候在右脚脚踝内侧纹了一个锚,差不多和10仙硬币一样大。除此之外,她身上还纹了一道小波浪。

 

纹身从未给麦戈德里克带来任何麻烦,直到现在。今年早些时候,她申请快达(Qantas)和阿联酋航空(Emirates)的空中乘务员工作,却都因脚踝上的纹身被拒了。

 

“两家航空公司都说,他们想录用我,但没办法,因为我的纹身,”来自黄金海岸的麦戈德里克告诉澳洲新闻集团,“他们说,有些文化和地区以纹身为辱,因此我被告知纹身彻底消除,不留伤疤或痕迹时再去申请吧。”

 

她表示,她曾在一个牙齿矫正医师办公室和一家健康食品店上班,纹身都没有影响她的工作。

 

快达和阿联酋证实,他们的机组人员不得在裸露部位有任何纹身。



 

虽然“没有人想僱用身上带纹身的人”听上去像老奶奶的警告,但这不是一句无意义的话。澳洲没有法律规定僱主禁止员工纹身,或因纹身而拒绝求职者。

 

“外貌不是《公平工作法》的保护对象,”公平工作专员的一名女发言人说道。

 

她表示,僱主基于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年龄、身体或心理残障、婚姻状况、家庭或看护责任、怀孕、宗教、政见、母国或社会出身而歧视僱员及求职者是违法的。

 

澳洲人权委员会表示,僱主可以设置职场形象相关的规定,但要确保任何影响有纹身人群的规定不会变成歧视。

 

全国卫生与医疗研究委员会(National Health and Medical Research Council)在2012年进行的调查显示,七分之一的澳人身上都有纹身,但逾三分之一的澳人为此后悔,还有七分之一的人考虑消除纹身图案。

 

在激光脱毛诊所取得成功后,激光消除纹身行业也在澳洲蓬勃发展,但这是一个漫长而又昂贵的过程,而且彻底消除的概率也不大。


整理:Finny  内容来自:澳洲日报

澳洲《联合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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