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烛:
故事的开头,一我是个蜡烛,二这篇文章从头到尾都不是在借物喻人,用高考阅读理解那套分析技巧来分析是没有用的。我只是个蜡烛,不是要代表你们哪个人的什么感情,这篇文章也只想讲我自己,蜡烛,谢谢。
不好意思前面的解释显得我超凶,但其实是怕你们想多。人是挺有趣的生物,许许多多时候他们要绕开近到贴在脸上的真相,一定反手摸背后的所谓的隐情,结果当然是因为手短够不到后背,那么好啦,曲折复杂的隐情就得坐实。举个例子,人会觉得我的存在即是赋予蜡烛人格,借由蜡烛抒发人类XXX的情感,如果蜡烛也要说话,那就不得了,拟人的写作手法吗这不是。所以我时常觉得,人非要把自己和物区别开是真的没意思,明明大家都只是东西,一定认为自己才最高级,把自己给人格化,还要告诫自己剩下的不是低级就是垃圾。从这个层面讲,人就不算是什么好的东西。
我是个,嗯,馥郁的蜡烛,蜡烛里面算不错啦,对这样的自己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不满之处。我并不承认自己是人类的附属品,这很侮辱,既然你我啊,都可以用重量体积和密度来衡量,就不存在谁是谁的。当然,你可以说人能买我而我不能买人,这也没问题,毕竟人是为了剥夺而生的,它自然可以剥夺我。但朋友,我的存在也在剥夺石油,剥夺石蜡,剥夺高级的烷烃混合物,所以没有谁可以自称是食物链的顶端,我们都只是食物链的普通一环。从本质上讲,再强调一遍,人和我都是一样呢,一样的好也一样的坏。
所以我可并不属于人,我只是在人的家中停留,尽我的使命。出生时剥夺石蜡,存活时剥夺空间,燃烧时剥夺氧气放出一氧化碳,毒害你丫生物链里剩下几环。简单明了。
人:
你好朋友,我是人。呸,我是张月明。
我是个程序员,家住——算了这个没必要讲。我有个感情很好的女朋友,我们谈了六年恋爱,打算结婚了,生活还是挺幸福的。对,挺幸福的。
好了,我骗人的。我前天和女朋友分手了,因为她觉得我很幼稚所以离开了。但别急,我想先搞懂一个问题,为什么现实生活总和电影差距这么大?
我觉得我们俩挺像《春娇救志明》里那样,陷入的是同一个困境。我和她心里一直隔着一堵墙,一张桌,或者是一个晾衣杆的距离。但六年里暗中滋长,这张桌无边无际,这堵墙厚到上天入地,我们看得到听得到那个站在对面的彼此,伸出手却触不可及。我们围着这堵墙转,我们试图掀起这张桌子,可这绵延无止境的隔阂,终不能像掀开一杯热牛奶上那层薄薄的奶皮一样,轻易挑走。但志明唱歌,春娇选择嫁给他,而我张月明学志明唱歌,她骂我傻逼让我拿着吉他滚。伤心,我希望她只是因为我唱得太难听才这样说。
分手也分得奇怪。我那天下班回家路上看到沿街的橱窗里摆了香熏蜡烛,我想她也许会喜欢,所以我就买了。但我回到家,她不在,她的东西也都没了,只留我一封信在桌子上。我数了数,算上标点符号也就总共九个字吧,“分手吧,别找我谢谢”,她果然是个厉害的人,连一个句号都不肯多写。
所以她没见过我买的蜡烛对吧,也就是说,其实说不定她会喜欢那个蜡烛,然后留下来呢?
我昨晚摸了摸那瓶蜡烛,它的边缘很锋利,可我故意把手指压在边缘上用力擦过。我知道这样做手也许要划破,血液说不定还会哗一下喷出来,但也不是绝对,也有可能安然无恙。我以为我想要的是出血那一瞬的快感,其实不是,我想要的或许是那种贴着伤痛边际掠过的不确定感,我要的是赌,如果真的划出血了我就要忘记她,如果没有的话那就再多想她一小时。可我划了一遍又一遍,最后抱着它,抓着它,手指试图扎穿玻璃外壳紧紧地,紧紧地嵌入蜡烛里,以奇异的姿态瘫在地上,哀悼我持续了六年的这场热病。今年我二十八,也许从此都不会有机会见她。
这些说给你,你不一定明白的。
蜡烛:
最近发生的事我也有点说不清,不过话还是要说在前面,我对这个人可没有丝毫的感情。完全没有的。
我是被张月明给买走的,之后就留在他家呗,这是我的宿命。不用同情我,你们也有你们的宿命,遇到什么人经历什么事都是宿命中写好的一环又一环,只不过你们当时认为自己最牛逼,命运的决定权都在自己手里而已啦。不好意思哦跑题了。
是这样的,张月明昨天晚上摸了我,我感觉他是个变态。我之前受过的教育告诉我,存在的终极奥义在于剥夺氧气释放一氧化碳,但从来没人教过我被人摸来摸去不放手时该怎么办。可他也不是那种一般的流氓,他是个可怜的流氓,他抓着我蜷缩在地板上闷声抽噎,像食物中毒的兽。尴尬的是,我被紧紧攥在手心里不得脱身,你知道什么叫待在你掌心里的绝望吗朋友?这和歌里唱的完全不同,一点都不他妈浪漫真的。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自己要融掉了,不是燃烧导致的,而是从外到内的灼烧。这是种从来没有过的奇特感觉,是一阵眩晕,但内心却又幸福到伤悲,这我就不明白了。我真的可以发誓我没有对张月明动心,我怎么可能为了一个人而不是为一团火融化?更何况张月明只是一个人,普通到被女友甩掉的可怜的人,但我没必要撒谎,这阵眩晕的确和他有关。
还有就是,张月明哭起来真娘炮啊。可他睫毛好长。
人:
我这些天一直都在想她为什么下定决心离开我,不是她为什么会离开我。这两个问题其实是不一样的,后者是问她离开我的原因,而原因我可以猜一百种,但我想知道的其实是究竟在哪一个时刻,她最后一瞬想到了什么东西,才做出这个离开的决定。
因为不会爱,所以在一起时我什么都想给,好的坏的都给,不停地拼了命的给,也一次次给错。二十岁的她想要一只口红,而我送的是她十六岁时想要的两米高的大熊;二十三岁她需要一双能让她通过面试的高跟鞋,我却送了她三年前想要的那支口红;所以二十六岁的她希望的是枚戒指吧,而我带回来的只是瓶香薰蜡烛。
我开始经常和蜡烛说话,毕竟她离开以后,这个家里还有一点点希望的只有它了,至少它可以被点燃对不对。这能给我一点点期待,今时今刻,我迫切需要这点算不上期待的期待。
蜡烛:
张月明越来越奇怪了。他有时候会一边刷牙一边在沙发上乱蹦乱跳,下一秒就若有所思地躺在地上口吐白沫;有时候又会干净利落地煮一碗面,盛在碗里,用保鲜膜封上三层,再连着碗一起轻手轻脚丢掉。当然,这只是他一个人待着的时候。
别人眼中的张月明也在变化。他开始去和女同事开玩笑,这是他以前不会做的事情,他曾觉得她们是群叽叽喳喳的傻逼,是他写代码的阻力。但现在不了,他下楼买咖啡都会给她们也带一些。昨天凌晨有个小绿茶婊,哦不,小实习生打电话给他,嘤嘤嘤嘤哭自己失恋,张月明也温柔地安慰了十分钟。
可你知道吗,我觉得我和张月明的关系也有点不太一样了——...
嗨,我想我应该不是第一次见你;今天我穿粉色裤子,人群中应该好认的;我想给你看我看过的书,有几本的封面倒是真的好看;我还有些单曲循环很久的歌要分享给你;喜欢墨镜王的电影吗?可以给我留言的;要不要试试用公众号后台聊天哈哈;对了,想吃番茄吗?就是那种大的番茄,不是小的。
作者: Alma
微信公众号:小脑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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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说声睡衣,穿上晚安,关掉床,钻进灯里
剩下的故事明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