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澳洲境内递交签证的时候,无论是学生签证或者是移民签证,很多人都会有同样的疑问,万一我的签证被拒签了怎么办?我能重新再递交一次签证申请吗?如果童鞋们有同样的疑问,那么就必须了解一下澳洲移民法里的Section 48条款。
首先,什么是Section 48条款
简单来说,Section 48是澳洲移民法里面的第48个条款,是关于在澳洲境内申请人的签证申请被拒绝或者签证被取消后是否有资格再次在澳洲境内申请签证的一个重要条款。
Section 48的主要内容
如果申请人在澳洲境内递交了一个签证申请,然后被拒了,申请人在拒签后并没有持有一个实质性的签证 (过桥签证不算实质性签证),那么除了特别规定的签证以外,申请人不可以在澳洲境内再递交其他任何签证;
如果签证持有人在澳洲境内被移民局取消了所持有的签证,那么除了特别规定的签证之外,不可以在澳洲境内再递交其他任何签证。
Section 48这个条款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有申请人在澳洲境内不停的递交签证申请而达到长期滞留在澳洲的目的。而不受Section 48条款限制的特定签证有:配偶签证、难民签证、子女团聚签证等其他特别的签证。
下面举两个例子给各位童鞋们:
场景1:申请人A持有学生签证并且到期日是在2019年的3月15日,他在2019年1月1日递交了485签证,在2月1日因没有提供雅思成绩而被拒签。因为该申请人的学生签证还没有到期,所以还能在澳洲境内重新递交一次485签证。
场景2:申请人B持有学生签证并且到期日是在2019年的3月15日,他在2019年3月1日递交了485签证,在4月1日因没有提供雅思成绩而被拒签。因为该申请人的学生签证已经到期了,所以不能在澳洲境内重新递交485签证。
如果大家想要知道更多关于Section 48的例子,或者想了解这个条例对自己的申请签证有什么影响的话,欢迎联系我们澳洲海逸移民留学。添加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可以获取最新的澳洲移民和留学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