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这要求不合理:
有人说:“如果你被困在30度的沙丁鱼罐头里一个小时,喝点东西补充水分很正常吧。”
有人质问道:“拒绝人们喝水的权利,这难道不是违法的吗?”
“至少你绝对不能阻止任何人在任何公共场所随时喝水。这太荒唐了!就像你在那贴个标识说:‘禁止呼吸’!”
“那些有健康问题的人怎么办?” 另一个补充道。
有人觉得“100刀”的罚款数额简直是“狮子大开口”:
有人说,车上禁止吃喝的规定,根本不是维州地铁或政府批准的政策,这司机简直是“敲诈勒索”。
gl***:谁有多余的 100 澳元来换一杯饮料,这样的人一开始就不会上公共汽车!真是疯了!
大***:撇开道德因素不谈,你最后一次听说要别人拿一百块钱出来,是什么时候?
“祝你好运”有人说。
另一位写道:“车上不要喝酒肯定的,不然自找麻烦!”
St***:这司机想赚“快钱”,快举报他!
有人提出可行的建议:
Vi***:可以试试那些可以卷边的 Woolworths 绿色纸袋,袋子不透明的,没有人会阻止你随身带个购物袋的。
还有人讲出自己曾经的经历:
ch***:有一次司机让我把一瓶没开封的甜酒扔进垃圾桶,然后才让我上车(在 Traralgon)。即使我跟他解释了,我不会在车上喝,他只是说:“你不能把它带到我的公共汽车上”。
也有人有“硬核对抗”的方案:
Ge***:我要是不交罚款呢?他会为了我拿了瓶水报警吗?还是说,停下公共汽车,然后试着把我踢下车?
Manspreading(劈腿坐姿),岔开腿坐,一个人占了两个座位,而且还是坐在外面的座位上。别人想坐在里面,还得跨过他的双腿,很是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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