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已经完成了针对其年龄和个人健康需求推荐的所有疫苗剂量,那么他的疫苗接种状态就是“最新的”(up to date)。
根据新规定,如果自其人最后一次接种第二剂新冠疫苗以来,已超过六个月,并且他们有资格接种加强针,但他们还没有接种,他们现在的疫苗状态就被视为“过期的”(overdue)。
16岁以下的人在两剂疫苗接种后,将继续被认为是“最新的”,而 5 岁及以上的严重免疫功能低下的人,则需要第三次接种才能保持“最新的”接种状态。
维州医疗保健、老年护理、残疾、紧急服务、惩教设施、隔离住宿和食品分配部门的工人,必须向雇主提供证据,他们已在 3 月 12 日之前预订了第三剂加强针新冠疫苗, 否则他们将无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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