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每个人都做过“天上掉馅饼”的美梦,幻想着忽然就得到巨额的财富。有些人可能通过买彩票,因幸运而中了头奖,但这次的“横财”,却是从地里挖出来的。
沃伦和丹尼尔是建筑工地的挖掘机操作工人,他们两个在一次偶然的日常作业中,竟然挖到了箱子。在打开这个箱子之后,里面赫然躺着48.8万的现金!
不过他们两个非常拾金不昧,立马把这笔钱交给了当地警方。本来这件事应该到这里就结束,可是却被他们的老板发现了——老板认为根据finders keepers' laws,这笔钱应该属于自己!
所以老板不但恼怒于他们擅自把这笔钱交给了警方而把他们解雇,还打算向法院起诉,好拿到这笔忽如其来的巨款。
那本来这事儿,接下来也就看开发商有没有能力讨到这笔钱就好了,可是这时候,这块地的前任所有者出现了,他也想要这笔钱。
马先生表示,这笔钱是之前他的父亲为了避税而直接埋入自家院子的,而如今父亲已经去世,所以这笔钱应该属于自己。
开发商一看半路杀出个程咬金,那还了得?立马到处去查证——想要证明前屋主根本没有能力赚取近50万刀的现金,这笔钱根本不可能是马先生父亲埋的。
更何况这块地早就被转手,所以埋在地下的财产,早就应该被视为已经被原主人“放弃”了才对。
马先生当然不甘示弱,他指出埋藏这笔巨款的地方,到处都散落了中文报纸,而这些报纸上甚至还留有自己父亲当年用笔留下的标记。这直接说明这笔现金属于一位华人,并且很可能就是自己的父亲。
不过就在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的时候,居然又有一方加入了战斗,那就是当地政府。
原来,在法律条文中有一些灰色地带,那就是满足一些条件的话,政府的确有权利得到这笔钱:
“如果一笔钱在银行账户里7年没有动过”
虽然这笔钱没有存在银行里,但的确是储存在了地下超过7年无人问津,所以似乎政府的确有资格征用作为政府的一般收入。
这下大家都傻眼了,连法律专家都出来表示:
“虽然现在法院还没判,但我个人认为,很可能最后这笔钱将落入政府手中。”
总而言之,对于这笔现金,这些人简直只能用吃相难看来形容。
先不说当年是不是马先生的父亲埋的,假设真的是,那光凭他居然埋钱避税这一点,就十分错误了。
不过如果是一个真的会选择埋钱避税的老华人,足见是很爱财了。那这么多年完全不去理会这笔钱,就十分说不过去了。
至于开发商,就更是可恶了。不但为了这笔钱开除了两位正直的员工,之后还要去辩证马先生父亲到底有没有挣50万的能力。如果这笔钱真的是马先生父亲的遗产,那其实也是一种对死者的不尊重。
所以当现在看到他们双方都无法拿到这笔钱,其实也是好事,只是希望有人能记得,是名为沃伦和丹尼尔的两位工人,他们最先发现了这笔钱,却拾金不昧,最后却落得了一个丢饭碗的下场,让人不甚唏嘘。
-End-
更多新鲜事精彩看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