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惯了墨尔本Brunch,我更怀念家乡的烧烤摊。

原创 2018年12月03日 猫尔本干嘛



墨尔本最有名的东西不是大洋路的绝美风景,不是St Kilda的彩虹小屋,也不是维多利亚图书馆的上万藏书,而是被各种营销号吹爆的Brunch。

 


Brunch是我来到墨尔本之后被灌输的第一个概念,是Breakfast+Lunch的结合体,说白了就是起晚了以后,给自己补上一餐。


我随手在小红书上搜一下,就能跳出来无数帖子告诉我墨尔本的Brunch是多么的好吃…


 

然而在我很实诚的去试吃大多网红Brunch之后发现,是真的一般,相比于这种被吹爆的网红店,我想我还是更怀念家乡的烧烤摊。



人生一串

 

一日不过三尺六餐,人生不过手中一串

——《人生一串》

 

产生怀念这种情绪不是没有来由的,B战最近推送了一个综艺叫做《人生一串》,里面有两个年轻的小伙子说了这样一段话引起了我极大的共鸣,不管吃到哪里,都还是家里的东西最好吃,尤其是家里的烧烤摊。

 


仔细想一想,为什么觉得家里的烧烤好吃,无非三点:吃的爽,能吹逼,能尽兴。

 

吃的爽

 

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无法自拔,一个是牙齿,一个是烧烤

——B站用户 刺客信条奥

 

不管你承不承认,吃烧烤这件事情是真的很爽

 


大块的羊排放在烤架上翻滚,来回折腾几番,等它皮开肉绽,爆油金黄,再撒上五香孜然,鲜嫩出炉,咬上一口,爽翻了!

 


稚嫩的羔羊肉串在铁签上,肥瘦相间,烤时分两把,彼此缠绵,拍拍打打,炉火轻柔的抚摸肉的每一寸肌肤,把羊肉烤的外焦里嫩,咬上一口,爽翻了!

 


新鲜的生蚝被放在烤架上,撒上细碎的葱花和蒜蓉,香味就立刻扑鼻而来,翻滚的白色汤汁更是鲜美无比,一口吞掉,爽翻了!


 

翠绿的韭菜刷上一层层面酱,再撒上颗粒饱满的芝麻,等它在火焰的烘烤下慢慢变软,散发出阵阵浓香,来上一根,爽翻了!

 


甚至连黑暗料理蚕蛹,刷上一层油,就放它在那儿烤着,等到外面一层变得金黄焦脆,里面娇嫩爆浆,咬上一口,爽翻了!



上到鲍参翅肚



下到茄子土豆



没有一个是中国人不能烤的。


能吹逼

 

和朋友去吃小龙虾,隔壁桌一个小女孩问妈妈,“妈妈,小龙虾回不了家它妈妈会不会着急啊?”她妈妈愣那了,我剥虾的手停住了,这么善良的问题我怎么下得了口。这时老板来解围了:“不会的,他们全家都在这。”

——不知名段子手

 

在烧烤摊上有一个必然规律,吹牛逼的不是你,那就一定是你旁边坐着的大哥。

 


印象里回国吃第一顿烧烤的时候,旁边的大哥开口钓鱼台,闭口十个亿,接起电话小嘴一顿叭叭叭,说自己中东的石油运输项目马上落地,我和朋友听到憋不住笑,大哥喝的微醺,瞪着我们说不信啊,不信我立马叫一车人过来锤你,说完就栽倒在地,喝瘫了。



吃这种烧烤,吃的是一种氛围,一起吹嘘,看谁能吹的过谁的气魄。

 


当然了,如果是和朋友在一起,也难免彼此先吹嘘一番自己最近干了什么大事儿,交了个多好看的女朋友或者多体贴的小帅哥,在烟雾缭绕的环境里,人们也总是想说一些不着地的话来发泄一下平日的压力。

 


能尽兴

 

晚上吃烧烤,是朋友间心照不宣的约定

——《人生一串》

 

其实烧烤最大的优势还是能尽兴,不熟的人是没办法一起吃烧烤的,一是不高级,太low,不符合商务人士要求的business,二是这种张牙舞爪,满脸油渍的丑相只想给自己人看,别人看不得。

 


所以大多数人都是约上三两个朋友,随便找个街边小摊坐下,开罐啤酒,撸上一串,然后聊一聊自己的烦心事儿,虽说这烦心事儿也不见得能解决,但总觉得说出来就是开心,就是爽。



等到吃的心满意足,喝的也差不多了,大家装腔作势一番争着买单,只有最老实的人才会在这番争抢中胜利,这也是为什么每次都会叫他的原因。

 


总之八个字,乘兴而来,兴尽而归。这就是烧烤的魅力所在。

 


写完这篇文章后我又仔细的想了一下,我为什么如此瞧不上墨尔本的Brunch,却如此热衷于家乡的烧烤。


除了口味之外,应当还有一个原因,那大概就是每个烧烤摊都能容下中国人骨子里那种无处安放的江湖气吧。




今天的文章就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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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 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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