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雇主担
保培训要求恐收紧
移民局要求部分雇员提供186、187类别签证担保的雇主提供证据,证明雇员参加并完成了相关培训。在此之前,雇主只需证明雇员参加了培训。作为雇主担保类签证顺利获批的环节之一,雇主满足培训要求不可轻视。 因此,移民局对雇主履行培训义务在考查方式上的变更,自然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下面来和信澳哥一起来看看吧!
移民局要求雇主提供培训的目的
雇主担保类签证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澳洲雇主引进澳洲本地就业市场缺乏的人才,但澳洲雇主也必须在担保海外员工时为本地员工提供职业培训。通过这个方法,雇主既能从海外招募到合适的员工补充本地招工市场的不足也能提高澳洲本地雇员的素质和技能。
根据MIA的新闻,移民局要求雇主提供本地雇员完成培训的证据一事引起了澳大利亚移民协会(MIA)的注意。 尽管MIA联系移民局之后,了解到移民局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弄清培训机构的信息而非考察课程参与者是否完成培训。但这也可以理解为是移民局的一个讯号,担保海外雇员的雇主们应更加谨慎的对待培训事宜,将培训的证据收集完备。如果过去雇主帮本地雇员报读培训课程,仅仅保留一张课程缴费的收据就可以了,现在最好将雇员完成培训后获得的结业证或学校证明信保存归档。
雇主可以任意选择Benchmark A或者Benchmark B来满足培训的要求,那么 Benchmark A与B究竟指的是什么呢?
Benchmark A:向相关行业的培训基金(Industrial Training Fund)进行捐资,金额不少于递交雇主担保资格申请前12个月里公司员工工资总数的2%。
Benchmark B:为公司澳籍或拥有永居签证的员工提供培训,培训支出不少于递交雇主担保资格申请前12个月里公司员工工资总数的1%。
澳洲雇主以及海外雇员都应该对培训要求有一定了解,因为对于雇主来说,尤其是一些人员规模较大的雇主,培训费的金额不是一笔小数目。如何在保证稳妥批签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节约成本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具体来看,以下雇主需要为雇员提供培训:
担保雇员申请457签证的公司,如果运营时间超过12个月,需满足Benchmark A或B的培训要求;如果是新公司(运营时间小于12个月)提供培训计划即可。
公司有雇员拿到457签证,在转186/187签证之前的这段时间里,不论人数多少,公司都需要满足Benchmark A或B的培训要求。海外雇员在获得186签证后,公司则无需继续满足培训要求。
担保雇员直接申请186签证的公司,如果运营时间在12个月以上,须满足Benchmark A或B;如果是新公司(运营时间小于12个月),提供培训计划即可。
担保雇员直接申请187签证的公司则无需满足Benchmark A或B (无培训要求)。
本文部分内容和图片来自于网络
由信澳哥整合发布
关注信澳事务所公众号,获取更多移民留学资讯
欢迎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