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尔街日报》10月24日刊登劳拉桑德斯文章,称放弃美国国籍并离开美国的人数在近年来持续增加。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2013年第二季度美国官方就曾表示放弃美国国籍的人创下新高。而这位《华尔街日报》记者劳拉桑德斯也曾在观察者网刊文,表示不想做美国人?没那么简单。
根据美国财政部在10月24日公开的名单上,有776人在2014年第三季度放弃了美国国籍。来自康涅狄格州的国际税务律师安德鲁米切尔一直关注着这一数据,他表示776人已经创下有史以来第三高的记录。在2014年,已经有2353人放弃美国国籍。米切尔表示,依照这一趋势,今年放弃美国国籍的人数将超过2013年的2999人。
依据美国法律,财政部要公开每个季度放弃美国国籍者的姓名。这份名单并不给出给出其他的信息,比如这些人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原因放弃美国国籍,并不区分这些人具体是放弃护照或者交还绿卡,也不会标出这些人拥有的其他国籍。
专家表示,越来越多美国人放弃国籍的原因在于政府加强了对纳税人的执法--美国当局有一个5年期的行动,追查美国居民和永久居民的海外未申报账户。早在2009年,瑞士联合银行承认他们有系统的鼓励美国纳税人在瑞士的账户中隐匿资产,随后美国政府启动了这一执法行动。
目前还有100家瑞士金融机构参加了美国司法部的一项计划,该计划旨在发现各类秘密账户。近来,有73名律师代理人提出抗议,称这一计划的条款太过严苛。
FATCA法案成“罪魁祸首”
FATCA法案全称“海外账户税务合规法案”,于2010年3月18日颁布执行,因是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的第四章,也被称为“第四章法案”,该法案主要是要求海外美国籍公民及为海外美国籍公民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定期向美国税务部门提供美国籍公民的海外账户情况,以降低这些公民的避税空间。
据出台该法案时的计算,一旦彻底实施,FATCA将给美国政府带来87亿美元的税收增量。
FATCA要求,外国银行需将个人账户达5万美元(约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企业账户余额达25万美元(约人民币150万元)等具美国公民身份客户的资料向美方申报,否则在美投资收益会被课以30%重税后才能汇出,逼迫金融业者就范。
受迫于上述条款,全球范围内的主要金融机构都已经开始与美国税务部门进行合作,而根据FATCA法案实施路线图,2013年6月30日为海外金融机构的最后签约时限,之后,海外金融机构陆续对美籍账户进行尽职调查,2015年6月30日最终完成。
鉴于此,2014年以来,全球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一直都在紧锣密鼓地对机构内部的美籍账户进行评估,也导致更多的海外美籍人士考虑认同割爱、放弃美国国籍。
国际咨询机构deVereGroup9月份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了一项针对此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有73%的受调查对象明确表示正在考虑或者放弃美国国籍,该数据比6月份的调查结果增加了39%;只有16%的受访者明确表示还不考虑放弃美国国籍,剩余的则表示,尚未明确自己是否要放弃美国国籍。
其实早在2013年初该法案正式通过之日,全球范围内的美籍人士就已经开始纷纷考虑放弃美国身份,台湾、香港地区拥有美籍身份的华人尤为明显,中国内地也有越来越多的长期在中国工作但持有美国身份的人士正在考虑是否要加入“放弃美国身份”的行列,而一些准备入籍的人士也因此望而却步。
一位原本计划跟随美国丈夫加入美国国籍的人士日前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她已经放弃了加入美国国籍,而且丈夫因为可能要到欧洲工作,两人正在考率是否放弃美国身份加入法国国籍,“我们正在咨询相关事宜。”
另据美国联邦注册局的数据,三季度已经有776人放弃了美国身份,使得2014年以来放弃美国身份的总人数升高至2353人,加之2013年放弃身份的2369人,总计有4722人放弃了美国国籍。
据悉,海外持有美国国籍的人数大概为600万,这些人对FATCA法案的敏感度最高,也是最有可能放弃美国身份的人群。
“其实自2009年美国当局给瑞银出具7.8亿美元罚单,并迫使瑞银转交4700个账户时,持美国身份的海外美籍人士就开始考虑放弃美国国籍,在过去5年中,总计有超过9000人放弃了美国国籍。”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与其他发达国家不同,美国对其纳税人课税严格,无论纳税人在世界哪个地方取得的收入都必须向美国政府缴税。这一法规可回溯到美国内战时期,美国税法还可以向海外出生的美国人征税。这一法规使得美国国税局触角伸向世界各地,不管是第几代美国人处在地球的什么位置,都要向美国缴税。专家表示,当发生美国和外国对某一款项进行双重征税的情况时,只有很小的一部分税款可以抵消,而申报缴税的规则也极为繁冗。
2009年以来,放弃美国国籍的人数急剧增加
几十年以来,这项规定一直没有执行。但是在2010年美国国会通过《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简称Fatca)后,对海外美国人的严厉审查正逐步加强。该法案在7月生效,其主要条款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向美国国税局公开账务信息,报告他们美国客户的收入情况。
新税法FATCA法案的颁布作怪?
在外国人想方设法争取拿到美国身份的同时,很多旅居海外的美国人(以国籍算)正在选择放弃美国身份,原因是美国2010年颁布执行的新税法-FATCA法案。
今年年初至2014年三季度末,美国注册局的数据显示,已经有2353名美国公民放弃了美国国籍,加上2013年放弃美国国籍的2369人,自法案实施以来,已经有总计4722名美国公民放弃了美国国籍。
弃籍不是谁都可以
不过放弃美国国籍也不容易,而且费用高昂、程序复杂,一般需要1~2年的时间才能完成程序,致使一些人在退籍的过程中半途而废。
根据美国税法规定,美国公民即使放弃美国国籍,美国政府也可追溯5年,要求补齐放弃美国国籍前5年拥有的海外资产隐匿不报而逃避的税收和罚金。
美国脸谱创始人之一萨韦林就是典型案例,尽管他已经放弃美国身份,加入新加坡国籍,据一位税收专家的测算,萨韦林需要补交1.5亿美元税金,以及3.65亿美元的未实现资产收益利得税,也就是其手上持有的脸谱股权,该部分资金可以推迟缴纳,但需要向美国政府支付每年3.28%的利息。
当然萨韦林是因为自身身家需要缴纳的税费高昂,普通人情况稍好。
按照美国税法,如果能证明自己过去5年当中一直在照章缴纳所得税,程序相对简单;如果没有依法纳税,按照新的主动申报方案当中的规定,这些人得补交8年的税款和利息,外加一笔罚金,罚金数额为受罚人过去8年当中最高账户余额的25%。
一位香港专门办理移民事务的律师表示,“要想找到一位报税记录无懈可击的中国企业家非常难,所以很多中国人在办理退籍过程中半途而废。”
此外,美国法律规定放弃美国国籍的特定人群需为超过60万美元的未实现资产收益缴税,即所谓的“离境税”;而且根据美国移民法212条,任何一位曾经为美国公民,并正式宣布退出美国国籍的外国人,若首席检察官认定该人是因避税而放弃美国国籍,他将永远不能再进入美国境内。
另外,美国税法规定,在放弃美国国籍之后的10年之内,脱籍者只要一年当中在美国居留的时间超过了120天,这一年就必须向美国政府缴纳所得税。
美国允许持有双重国籍,但会严厉对待放弃国籍者。一旦放弃美国国籍,出入美国都会变得异常困难。移民律师表示,放弃美国国籍意味着你可能终生都难以回美国工作或生活了。但巨大的经济利益,主要是避税,成为放弃美国国籍几乎唯一的正当理由。2012年,社交网站“脸谱”联合创始人、亿万富翁萨维林为了避税放弃美国国籍并移居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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