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洲内政部表示,从2018年9月3日起,澳洲雇主担保移民186,及澳洲雇主担保移民187签证,将实施一项新政策,即凡是在提名和签证阶段拒签的申请人,如果对拒签决定有怀疑,可通过邮件发送申请文件至“雇主担保项目管理部(简称ESPM)”寻求解释和回应。邮件地址为 [email protected] 。以下为9月3日起生效的澳洲雇主担保移民新政的详细内容。
澳洲雇主担保项目管理部(ESPM)将对186和187的提名和签证申请的拒签决定给出回应,仅限于以下两类情况:
1. 拒签决定还没有被上诉至AAT(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
2. 申请人已经提供了详细的证据文件,或理应不被拒签。ESPM列出5种情况,分别列为N1-N5,在给ESPM写邮件时,需按照这5种情况的标题格式写,具体包括:
(1)拒签理由是没有提供某种文件,而实际上已经提供,邮件标题格式为:N1 – Subclass – Nom/ Visa - TRN。
(2)移民局要求提供补充文件,并给出截止日期,但还没到截止日期就给出了拒签决定。邮件标题格式为:N2 – Subclass – Nom/ Visa – TRN。
(3)申请人要求撤销申请,然而移民局还是给出了拒签决定。 邮件标题格式为:N3 – Subclass – Nom/ Visa – TRN。
(4)由于第三方不利信息导致拒签,但是移民局还没有要求申请人解释(s57/procedural fairness)就直接给出拒签。邮件标题格式为:N4 – Subclass – Nom/ Visa – TRN。
(5)没有经申请人同意,移民局就撤销了申请。邮件标题格式为:N5 – Subclass – Nom/ Visa – TRN。
除了以上内容,澳洲内政部对于澳洲雇主担保移民新政,还表示:
1. ESPM没有义务回应尚在审理中的决定,并且不对回应时间和结果做出时间限制。
2. 如果获得ESPM的支持,不意味拒签决定将被重新审理。
3. 申请人遭遇拒签,仍需考虑申请AAT上诉。
笔者看来,自今年3月澳洲内政部表示,澳洲雇主担保移民申请,只要是没有一次性上传完全所有申请材料,便有可能拒签,签证官有权利不要求补充申请文件便直接给予拒签决定,一时间澳洲雇主担保移民申请的拒签率上升,也进一步导致AAT上诉申请数量的飙升,澳洲内政部推出“雇主担保项目管理部(简称ESPM)”,可能是增加一个缓冲,一方面解释拒签的原因,另一方面降低AAT审理的压力,然而这项政策说穿了,即便拒签不合理,移民局也不会自动重新审理,还是要靠申请人提起AAT上诉。
这说明什么,如果时间不紧急,或者不确定自己是否能AAT上诉成功,不妨先递交ESPM,如果得到支持,那么再申请AAT上诉多半容易成功。
如果时间非常紧急,且不在乎AAT的上诉费,有足够的理由质疑签证官拒签错误,完全可以直接申请AAT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