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澳大利亚外国投资框架的临时修改

2020年03月30日 普华永道澳大利亚



外国投资审查框架的临时修改


莫里森政府昨天宣布了对外国投资审查框架的临时修改,旨在保护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以应对由冠状病毒蔓延引起的经济影响。


根据《1975年外国收购与收购法案》(以下简称《法案》),所有澳大利亚投资的外国公司,不论其投资价值或投资者性质,均须获得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事先批准,自公告之日起生效(2020年3月29日 10.30pm)。


临时更改将通过将该法案规定的外国投资审批门槛降低至0澳元来实现。通过暂时降低外国投资门槛,澳大利亚政府将确保在此期间对所有拟议的外国投资进行适当的监督。


为了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申请审批,FIRB将与现有的和新的申请人共同协作,审查申请的时间由30天延长至最多6个月。在此过程中,政府将优先考虑保护和支持澳大利亚商业和就业的投资申请。


这些临时措施是由于特殊的经济情况而必须采取的, 并非意味着冻结海外投资。澳大利亚仍继续欢迎外国投资,这对我们的长期经济成功和稳定仍然至关重要。政府认识到,外国投资将在帮助许多企业渡过难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保障就业和支持我们的经济复苏。


在疫情期间实施的这些临时措施,对于维护国家利益是必要的,因为冠状病毒的爆发给澳大利亚的经济和商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FIRB将继续遵从国家利益,对外国投资申请进行逐按评估。


政府昨天宣布的临时改革得到了FIRB及其主席David Irvine AO先生的全力支持。


有关本公告的进一步行政细节,将适时在FIRB网站上公布。参见左下角“阅读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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