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10岁女童致死改判死缓,奸杀南京9岁女童者早有前科,中国未成年少女保护是有多难?!

2020年05月09日 澳洲折扣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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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广西灵山10岁女童杨晓燕卖百香果回家途中被同村男子杨某强奸后死亡。而且手段极其恶劣,不仅强奸还戳瞎了受害人双眼。


今年5月7日,红星新闻从杨晓燕家属处了解到,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某限制减刑。


二审法院认为,杨某父亲规劝陪同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诉犯罪事实,属自首,杨某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对杨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


▲“百香果女孩”杨晓燕 受访者供图


卖百香果后回家途中被害,凶手手段极其残忍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10岁的杨晓燕曾是广西钦州市灵山县伯劳镇平心村平心小学板凳教学点小学四年级学生。杨晓燕一岁时,她的爸爸因见义勇为去世,她的妈妈陈礼言一个人带5个孩子,靠种地和打零工维持生计。


2018年10月4日中午,杨晓燕和姐姐在自家地里摘百香果,此后她独自扛着编织袋,到对面山头的百香果收购点售卖。卖百香果获得32元后,杨晓燕在回家的路上失踪了。


从百香果售卖点到家,全程不过500米:穿过一段竹林隐蔽的下坡路,走过一片甘蔗地、两块已经抽了穗的稻田、低矮的百香果林,再爬上一个小土坡,就能到自家院坝。



同年10月6日,灵山县公安局通报,同村的29岁青年杨某被抓获并对杀害杨晓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警方根据其供述查找到杨晓燕的遗体,并将杨某刑拘。


根据杨晓燕家属提供的法院判决材料显示,2018年10月4日,杨某看到杨晓燕独自到百香果收购点,便产生了邪念。杨某在杨晓燕返家途中守候,企图对其施暴。杨晓燕反抗并大声哭喊,被杨某用手掐脖致昏迷,随后被装入蛇皮口袋带入某山岭。杨晓燕醒后被杨某用刀刺伤双眼及颈部,杨某随后对其进行奸淫,拿走其32元钱,并将其装入蛇皮袋,通过滚、搬等方式带下山岭,至一水坑中浸泡,后将其抛弃在一处山坡。


经鉴定,杨晓燕的死因系由于被他人强暴伤害过程中,胃内容物反流进入气管、支气管和气管被锐器刺破,气管外周围血管损伤出血,血液直接流入气管、支气管,造成气管、支气管填塞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二审死刑改判死缓,家属准备申诉


案件材料显示,证人蒙某称,事发当天他曾听到一阵阵小孩的哭声,哭得很使劲,好像有人在追打小孩。证人黎某证言,杨某平时性格内向,很少讲话。证人施某证言,杨某从小性格古怪,在15岁左右,经常在家附近偷女人的文胸、内裤回自己的房里,曾多次被杨某的父亲呵斥但不悔改。


一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奸淫幼女,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因性侵系10岁的未成年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应从严惩处;杨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系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其罪行极其严重,决定对其不予从轻处罚。2019年7月12日,一审法院判处杨某犯强奸罪,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责令退赔32元给杨晓燕的母亲陈礼言。


此后,杨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二审法院认为,杨某父亲规劝陪同杨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投案后如实供诉犯罪事实,属自首,杨某的自首行为对案件侦破起至关重要的作用,依法对杨某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限制减刑。


3月25日,二审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关于退赔32元给杨晓燕的法定代理人陈礼言的判决,撤销一审法院关于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改判杨某犯强奸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对杨某限制减刑。


杨晓燕的家属告诉红星新闻,他们对二审判决结果不满,准备申诉。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在中国死缓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在牢里不用执行死刑,相当于无期徒刑。而且很多时候死缓的罪犯还能在牢里减刑!减着减着就出狱了!


难道这个世道真的是: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吗?!


可怜的事情无独有偶,南京一名8岁女童被一成年男子杀害,藏尸山中的事情引发关注。据悉,该名女童大概8岁多一点,作案男子31岁左右曾有过前科,女童被该男子诱骗后杀害。当地相关部门证实此事为真,这一事件被曝光之后,立即引起热议。因为这个男子已经不是第一次奸杀女童,之前每一次都被放出来了??????


5月8日,有网友爆料南京汤泉一名8岁女童被杀害后藏尸山中,当地街道证实确有此案。有传闻称涉事男子疑似有精神方面的疾病。遇害女童是一所小学的学生,遇害后被藏尸山中,而嫌疑男子曾有过多次前科,曾经两次坐牢。


5月7日上午,遇害女童梓馨和一个玩得很好的小男孩到家门口的小池塘去钓龙虾。女童不慎掉到了水里,一个陌生的男人将她捞上来,帮她把衣服脱下来拧干后又给她穿上。


随后男子表示:叔叔是好人,曾经救过很多人,叔叔带你去把衣服烘干,再把你送回来。女童年纪小,估计是害怕因为掉到水里回家后被爷爷奶奶骂,就跟着该男子走了。没想到,就一去不返。

其实回头想想,孩子落水,正常大人肯定是让孩子自己赶紧回家去换衣服,哪有要孩子跟着自己这个陌生人走的道理呢?估计男子是在看到女童的身体之后,身体里的邪念复苏。


据梓馨的姑姑称,这名男子将孩子带到了九龙湖之后,就把孩子杀害了,据说凶手把孩子杀害后放在石头上,用树叶遮盖起来。这名男子之前曾有两次猥亵小女孩后杀害的经历,坐过两次牢,这是第三次作案,是提前减刑出来的。


女童姑姑还表示:网上有传他是精神疾病,其实是没有的,门口邻居都说没有,作案过程中这个人的头脑很灵活,心理素质非常好。


最让人气愤的是,嫌疑男子单某龙在将女童杀害后,还回家换了一套衣服,在家里若无其事地喂鸡喂狗,警方找上门他还问什么事。面对小男孩和池塘边其他目击者的指认,他都不承认,直到当晚六七点才承认,随后指出作案地点。


据姑姑描述:孩子身上没有一块是完整的,我们不求别的,就希望枪毙凶手,现在村民都联名要求判处凶手死刑。孩子妈妈目前还不知道这个事情,以为孩子只是走失了,早上还说要去给小宝宝买肉包馄饨吃。家里人都不知道怎么跟她讲这个残酷的事实。


对于此事,当地网友爆料纷纷。不过,具体消息还是以官方公布为准:

据说是这男的把9岁小女孩骗走,带到山里奸杀,还用石头砸小女孩的脸,然后用草和石头把尸体盖起来,十几年前就有前科奸杀了一个6岁的小女孩吧,然后父亲用关系和钱让孩子就做了十几年牢放出来。

奸杀女童是多么可恶的罪行,可这样的杀人恶魔却都被放走了。

好像是我家附近的,昨天妈妈哥哥都在说这件事,孩子母亲都急疯了,这得多难过啊,而且好像凶手本来就有前科,一开始就怀疑是他……


中间还有个小姑娘十几岁,逃脱了,鼻子嘴巴塞了好多泥巴。这是第三次作案,7号作案回去他妈立刻把他作案的脏衣服洗了,之前也是包庇,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畜牲一直逍遥法外。

这男的15年前17岁,那时候奸杀了6岁的女孩,判了10几年才出来两三年,就又奸杀了一个小女孩。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鲍毓明涉嫌性侵未成年养女”的案件?直到今天鲍毓明仍然身处自由,还发文反过来质疑受害者女生。并且据部分律师所言,根据鲍毓明保存对自己有利证据的手段,很可能最终他将不被伏法,逍遥法外!

 

难道我们对未成年少女的保护就是一个死缓、一个释放吗????

对待这些杀人恶魔我们的态度就是要人权要宽容,那么谁来对这些逝去的无辜生命负责?????

 

我以前曾经说过,这些女孩是中国的希望、她们有自己简单的人生梦想,她们才是中国真正的后浪。现在倒好,一个在1岁就因见义勇为而失去父亲的女孩,让其在10岁遭遇禽兽残害后还死不瞑目,这就是我们对待后浪的态度?

 

折扣菌我不知道在公众号里的呼吁有没有用,我只晓得在我们无法改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这个死缓的二审判决前,请让更多人知道此案,请让更多人站到10岁女孩的单身母亲这边!

 

丧父之恸、失女之痛已经让这个单亲妈妈不堪重负,如今还要面临无法为女儿讨回公道的判决,你让这个一手带5个娃长大的母亲如何承受?!

 

我,坚决不同意!!!!

 

如果可以的话,请将此文尽量传达到有希望重新改判的人手上!中国司法的公正不是体现在保护杀人犯的,请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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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支持,我们下次见啦,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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