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墨尔本三娃妈不存钱没积蓄,疫情间竟被逼成“老赖”

2020年11月02日 墨尔本微生活




来来来,作为一名资深澳洲中年(八卦)老母,我刚刚有幸“近距离全程”见证了一场因租房而产生的起诉/应诉过程,赶紧写出来与大家分享。


货真价实的近距离,因为他们就是我的隔壁邻居。我家房子的围栏很低,而隔壁夫妻俩身型都偏高大,所以,当我和女主各自在后院晾衣服时,她只消探一下头,就能越过围栏,跟我来一场触及灵魂的聊天。。。


两个中年老母后院的隔墙之约,简直就是疫情里唯一的social life亮点了。



狗血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足不出户,都能喷我一脸。。。


男主是建筑行业的,全职,女主part time做美容顾问,三个小孩都读小学。


三月份疫情一来,女人首当其冲丢了工作,又因为是刚签不久的part time 的合同,拿不到job seeker,四月,男的也被减少了工作时间。


总之,男女主家庭年收入突然就少了三万刀,却拿不到任何补偿金。


而损失的这笔钱,主要就是用来付房租的。


作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男女主第一时间通知了房产中介,希望可以跟房东商谈一下,减免部分房租,直到他俩经济情况好转。


中介么。。。此处省略一万个字的吐槽!澳洲的房产中介,打过交道的人,都懂的!



总之,从四月到五月,中介要求男女主提供了一大堆证明文件:解聘信,疫情前后的工资单,银行流水单等等。然后通知他们:虽然他们的情况很值得同情,但是中介(房东)不打算做任何租金的减免。


更戳心的,中介说:男主目前的收入水平,比评定 “Rental Relief Grant”(租金补贴)的标准,略高了一丢丢。所以维州政府的这2000刀(后来涨到3000刀)的租金补贴,也拿不到!



这现实就是:虽说你家收入锐减了,但是一分租金不能少,赶紧付钱!


好邻居入不敷出,又没啥存款,从五月开始,开始陆续拖欠房租依然付,但不是全额,根据现金流情况,有时候多点,有时候少点。


中介开始每天发催租邮件和手机短信,并在邮件中催他们搬家


注意这里只是邮件催搬家,没有打印文件的邮递送达。


因为:根据疫情下的房屋租赁新规,疫情期间(2020年3月8日到9月30日,后来延期到了2021年3月31日),租客如果因疫情影响收入而欠租,中介/房东,不能因此驱赶租客搬家。


该时间段内,中介也不能把租客放到“房屋租赁征信系统黑名单”上。


不能赶,不等于不能催啊,中介开始频繁的电话+邮件+短信,狂轰滥炸! 


女主脸皮薄,到处投简历找工作未果,还要在家管三个小孩的home school,都快疯了。她经常在后院敲我家围栏,等我出来聊天,聊着聊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可我什么都做不了,连抱抱她都不行。。。



就这样,男女主一边付房租,一边被迫赖账,慢慢走上了“老赖”这条不归路。


九月初,男主收到了Victoria Consumer Affair 的电话, 说是因为租金的争议,中介/房东递交了申诉(Complaint)。


由此,租房争端申诉三部曲,拉开帷幕。



推广:




第一部曲



Consumer Affairs



从2020年3月,到2021年三月,维州所有因为租房引起的争议(不管房东还是房客),都只能向Consumer Affairs 机构,提出诉讼请求。


而Consumer Affairs,在收到你的投诉之后,会分别给双方打电话,了解情况,然后把告知双方的诉求,看看能不能有协商解决的办法。


男女主这个case, 第一轮调解未果。因为房东很硬核,不愿意降租。


于是,Consumer Affairs的人通知双方:接下来进入第二个流程。



第二部曲



Dispute Settlement Center


这是维州在疫情下成立的一个全新机构,专门负责调解疫情因租房引起的矛盾争端。不管是房东还是房客,如今都要先经过这个机构调解,而不能直接去VCAT仲裁。


整个调解流程免费。


首先,一个Dispute Assessment Officer会跟双方电话联系,记录基本情况,然后判断是否进行调解(conciliation) 。调解范围主要是欠租,逾期不搬等情况。



一旦决定进行调解,Dispute Assessment Officer会给双方发邮件,并给出一个需要提供文档的清单,双方要在限定时间内提交。



文档提交后,3-5个工作日内,Dispute Assessment Officer会邮件通知你调解会议的时间(Conciliation meeting)和会议的大概流程:由一个指定的调解员(Dispute Resolution Officer,以下简称DRO),主持三方参加的电话会议。持续时间在两小时左右。


这个时间基本不能随意更改,所以你需要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参加会议者,只能是调解员(DRO),房东或者指定的property manager, 房客,即三方的直接当事人。如有其他人员想参与(比如房客代理律师、朋友,房产公司其它工作人员)必须预先通知机构并获得同意。



调解会议也分三部分:

  1. 双方简短申诉,各自重新讲一遍自己的故事(三方一起)

  2. 一对一商谈(调解员和中介,调解员和房客分别一对一)

  3. 最终协商结果成文,调解员念给双方听,双方确认内容无误


女主人在调解会议结束后,第一时间来到后院,我隔着围栏,给她倒了红酒,听这两小时的内幕的“内幕”。。。


调解员很像上海的“老娘舅”,温和中肯,给双方表白的机会,也会安抚双方因疫情而受伤的心情,同时更会根据双方目前的经济情况,提出一个实际可行的解决办法。



男女主这个case,最后调解成功:房东减免了将近一半的未付租金,剩余部分,男女主在接下来的6-8个月分期补齐。


调解会开完第二天,Dispute Assessment Officer, 把成文的调解协议,发给双方,调解结束。


那么,如果调解不成功,会怎样呢?


会有两种情况:

  1. 调解员根据自己对情况的判断,拟定一个强制调解协议,要求双方执行;

  2. 调解员发放“调解不成功”证明,申请方可以凭此证明,走第三步曲。



第三部曲




VCAT



只有经过第二曲调解未果,拿到“调解不成功”证明的房客/房东,才能进入Vcat的仲裁流程。这个流程,和疫情以前类似, 官网也能查到很多信息,暂不赘述了。



VCAT耗时耗力耗钱,结果还很不可控!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是曲很难唱的“断肠红“。


因此,很多租房争端申诉的“三部曲”,都会尽量在第二曲时达成共识,避免唱到第三部。。。



说实话,通过这次近距离观摩男女主的申诉经历,我发现:资本主义社会,也是很“维稳“的。


在”疫情影响了所有人生活“的大环境下,对于租房引起的争端,政府部门本着”fair & reasonable”的原则,会考虑更多相对弱势的群体(租客)的诉求。


其实就是比惨大会。


你想:一方损失了一些应得的租金收入,一方很可能就要无屋可居,流离失所。房东和房客,谁大概率更惨呢?


当然,也可以“评判“男女主这类中年夫妻的生活方式:上有老下有小,三个小孩读书,怎么可以不存钱没有积蓄?怎么可以不买自己的房子?


我只想说生活在这样一个可以为我“兜底”的社会,还是幸运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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