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弄懂PR续签!什么申请条件?可以续多久?

2020年11月28日 AEMS澳大利亚教育与移民服务



  • 有PR就不需要续签了么?

  • 一定要在5年PR到期前续签么?

  • 续签的条件是什么?一定要住满2年么?

  • 更多问题答案请看下文!




什么是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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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前所未有的一年,这一年很多朋友的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有些朋友的工作和生活重心都发生了变化。其中PR续签问题的是很多朋友都搞不清楚的,最典型的是有朋友认为我已经拿到PR了,既然已经是“永久居留”那是不是就出入自由,不用再续签了?这个问题是最常见的,主要是混淆了PR和签证两个不同的事情的概念。



所以,今天AEMS帮大家一次性解决续签PR的常见问题。


首先,什么是PR?


PR全称叫Permanent Resident,是永久居民的意思。根据移民法,PR就是持有PR签证的人。大家可能会问,既然是永久居民,为什么签证有效期只有5年?原因是:所谓永居的意思是,PR签证持有人每次登陆澳洲之后,都可以永久的居住下去;但是,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登陆澳洲的,而是只有下签后5年内才有资格登陆澳洲。

                                             


上图里的Length of stay是Indefinite from the date of each arrival,就是每次登陆后都可以无限的待下去。我们常说的5年有效期,实际上只是上图的Must not arrive after的日期。意思就是如果5年时间到期了,且人在境外的话,就不能进入澳洲了。


那么问题来了:

1)如果持签人在2025年2月22日回到澳洲后没有离境,请问,他在2025年2月23日的时候,是否还持有PR签证?

2)如果持签人在2025年2月22日及之后,一直都在中国,请问,他在2025年2月23日的时候,是否还持有PR签证?

答:

(1)仍然持有PR签证,他的PR仍然有效,可以永久的在澳洲居住下去。

(2)不再持有PR签证。因为他人在境外,且超过了must not arrive after的时间,无法用这张签证回澳,因此会导致签证失效,因此小明不再是PR。



“永居身份”永远不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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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签证五年后会失效,

但“永居身份”永远不会失效?





答:根据移民法Reg 1.03的描述,Australian Permanent Resident(澳洲永久居民)简单的说,就是,Australian permanent resident is those who is the holder of a permanent visa.(澳洲永久居民就是目前持有永居签证的人。)

如果一个人的永居签证失效了,那TA就不再is the holder,而是was the holder了,由于法律的定义是使用is,因此签证失效的人虽然曾经持有永居签证,但不符合法律上对于澳洲永久居民的定义,因而不再是澳洲永久居民。一般指的是在境外的情况。


那么,续PR到底是续什么呢?



五年的出入权到期之后,对于既不想失去本国国籍又想享有自由往返澳洲权利的PR,需要申请155/157居民返程签证(RRV),俗称“续PR”。

如果拿到PR的人一直不离境的话,其实是可以一直待在澳洲的,这辈子TA都会持有这张2020年下签的PR,他的PR一直都会有效,是可以不用续PR的。但如果TA在5年到期之后离境,就无法再使用这张PR签证回到澳洲了。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需要续PR(重新申请PR)才可以重新入境澳洲

所以,续PR实际上申请的并不是澳洲居住权,而是入境澳洲的权力!


PR一定要在到期前续么?续签的条件要求是什么呢?



很多人都会担心,是不是5年到期了没续PR,那么PR就过期了?根据上一节所说,TA不离境的话,PR其实是仍然有效的。但如果5年到期之后离境,那么PR就真的过期了。

所以,是不是说一定要在离境之前就续好PR?答案是:没有这个必要。

首先,根据移民法Reg 155.211,有三种人可以续155 PR(极少数申请157,在此不做介绍):

第三点的former Australian permanent resident也是可以申请的,这就意味着,就算人在境外,PR过期了,变成了“前PR”,也还是可以申请的。甚至在PR过期之后,申请旅游签,然后持旅游签入境澳洲申请155签证,也是有可能再申请PR的。



可以申请155签证的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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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住满两年】:如果你在过去五年内,以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身分在澳累计居住时间满两年,申请人可以申请有效期为五年的155签证。


审批时间:当天或隔天,系统审批,秒下。


【五年没住满两年】:如果你在过去五年内,以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的身分在澳累计居住时间不满两年但至少有一天,并且可以证明自己与澳大利亚在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仍然有实质性的联系(Substantial ties of benefit to Australia),你将有机会获得为期一年的155签证。


审批时间:3个月左右,人工审理。


【五年没进入澳洲】:如果离开澳洲的时间比较久,如连续离境超过五年,但有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 reasons)可以解释当初自己为何必须要离开澳洲,而且能证明自己与澳大利亚在生意、文化、工作或个人关系上仍然有实质性的联系(Substantial ties of benefit to Australia),仍然可以获得为期1年的155签证。


审批时间:3个月左右,人工审理。


实质性的联系和可信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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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移民法 Reg155.212(3) and (3A),实质性的联系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要点:


生意(Business ties):通常来说,除了考虑生意的规模和性质,移民局还会重点考察你的生意是否为澳大利亚公民或永久居民创造了就业机会;是否在澳洲境内或为澳洲创造产值;是否在澳洲境内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是否出口澳洲产品或引进它国技术等等。简而言之,只要你的生意能为澳洲经济、就业做贡献,就没有太大的问题;


文化(Cultural ties):如果你在澳洲从事知识、艺术、体育或宗教方面的事业,并且达到专业级别,而且还是澳洲相关文化或体育团体/协会的成员,就能证明自己在文化上与澳大利亚的实质性连系。需要注意的是,移民局会综合考虑你之前的永居签证类型以及获批的依据,最好能证明当年你就是因为在澳洲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获得永居签证的;


工作(Employment ties):如果你在澳洲有永久性的工作(Permanet job),通常就可以满足要求。


个人(Personal ties):这条比较灵活也比较人性化。原则上,之前在澳洲的居住时间越长就越有利 。在澳洲有诸如房产的资产或有澳籍或永居身分的亲属在长期定居也是加分项。总之,要让移民局相信,尽管当年由于种种原因离开了澳大利亚,但自己和澳洲仍然有无法割舍的关系,自己仍然愿意长期在澳居住。


哪些是令人信服的理由?


移民局在Policy中给出了以下几种情况:

  • 申请人海外家人身患重大疾病或死亡;

  • 申请人在海外居住是为了和澳籍配偶团聚,两人的关系必须是持续稳定的;

  • 申请人或申请人陪同的家庭成员在海外接受复杂或长期的医疗治疗,且无法旅行;

  • 申请人在海外有司法程序要走,并且时间不受掌控;

  • 申请人由于自然灾害,政治事件或其他类似的事件无法返回澳大利亚;

  • 申请人由于重要的个人原因,推迟了返回时间。例如等待孩子在海外完成学业(通常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移民官在判断你的理由是否”令人信服“时,也会综合考虑你之前在澳洲的居住时间以及之后返回澳洲定居的意愿。

简而言之,当移民官认为任何一个理智的人在你当时的情况下,都会做出和你一样的决定,就会认为你的理由是令人信服的。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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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续PR并不需要在5年到期之前续,如果你在国内暂时不打算回澳,可以先不续,等到你最近5年在澳洲居住时间眼看快接近只剩下2年的时候再续也不迟。如果你一直居住在澳洲近期也没有出行打算也可以不续。

2. 如果你无法做到5年居住满2年,强烈建议在PR有效期的最后时刻登陆一次澳洲然后再回国,这样的话,就不会“连续离开澳洲超过5年”了;而且这种情况下,建议时刻考虑一下与澳洲建立紧密联系,例如,在PR有效期内购置房产,或在PR有效期内来澳洲生个citizen的小孩,或者长期持有澳洲公司的股份。至于雇佣方面,理论上有一份正式的工作合同也是有帮助的,外遣员工也是合理的原因。

以上内容可能会因为申请人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更多关于签证的问题和需求,欢迎咨询AEMS的顾问们。







(编辑: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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