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离婚
近日,最热的话题莫过于王宝强和前妻马蓉的撕逼离婚事件,整个社交媒体都炸了锅。多个媒体争相报道。有的开扒马蓉和经纪人之前的点点滴滴,有的分析王宝强和马蓉离婚的财产分配情况。面对另一半出轨,王宝强选择离婚,那么你呢?
抱着涨知识的心态,今天就和大家聊一聊在离婚这件事上,澳洲人是如何处理的?
这个周末,最火的话题莫过于王宝强和前妻马蓉的离婚事件。
关于这两人的离婚八卦,网络上已经讲的很详细了,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在中国,
离婚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可算是“天大的事了”。
听到小夫妻要离婚,无论是父母还是七大姑八大姨,都会出动,前来“劝阻”,分析利弊。最后说不定在众亲戚的说服下不了了之。
相比中国的繁琐,大土澳的离婚看似很是“潇洒”,相比于其他很多国家来说,澳大利亚的离婚率是很高的。
但近几年有着下降的趋势。
毕竟澳洲是幸福度指数很高的国家(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
根据澳大利亚数据局的数据显示
在2012年有40%的婚姻以离婚收场,
而2014年,有46498对夫妻最终选择离婚,
相比2012年,下降了3个百分点。。
谈到离婚这件事。
在澳大利亚,离婚是一个司法过程,必须到法院申请并由法院判决生效。 家庭法是联邦法律,离婚申请可以向任何一个州的家庭法院提交。
即使结婚证是在澳洲以外的国家颁发的,只要是澳洲家庭法院认可的国家,都可以在澳洲的家庭法院进行裁决。申请离婚时,不使用原告和被告的概念,而只用申请方和应答方。
在澳洲离婚的首要条件是分居12个月,没有分居,就谈不上离婚。即使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但是如果分居的时间到了,其中一方便可以向法庭提交结婚申请,法庭是可以依法判决同意离婚请求的。
澳洲法庭并不追究谁对谁错,不设过失方,对方的过错不会成为阻止离婚的理由。同时即使应答方不在澳洲,不做回应,法院在收到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后,仍然可能判决离婚。申请方如果不在澳洲,也可以通过委托律师到法院提起离婚申请。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婚姻关系持续了不到两年,双方需要先由婚姻调解机构介入,需要获得法庭的特别许可才可以申请离婚。
财产分割
在决定分居时,就可以考虑着手处理财产分配的问题,并不需要等到离婚手续办好再处理。但如果您已经离婚,就必须在离婚证书颁发后的12个月内向法庭申请财产分割,否则就需要特殊许可。
可分割的财产一般包括以下:
· 房产
· 公司或生意
· 汽车
· 银行账户存款和其他投资
· 遗产
· 退休金和保险
· 其它贵重物品,包括收藏、首饰等
· 意外所得,如中彩票
· 债务-包含抵押贷款、银行借款、信用卡欠款和个人债务
以上所说的财产包括双方个人拥有、共同拥有、或者通过家庭信托或家族公司拥有的资产和债务。
律师可以帮助委托人订立协议(BindingFinancial Agreement),代表受托人与前配偶互相沟通以达成协议。可以将此协议递交法庭转变成法院命令(ConsentOrder),这将是法律意义的命令,每个人都必须遵守,除非双方都同意进行改变。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法院在作出裁定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 各方对婚姻(或同居)关系作出的贡献,包括经济上的和非经济上的;
· 关系的长短
· 孩子的抚养安排和健康状况
· 双方的年龄和赚钱能力
需要指出的是,澳洲家庭法庭并不会追究关系破裂是哪一方的过错,并影响财产分配的比例。
反思一下
白岩松在《你想像的美国其实是中国》的结尾有这样一段话,
“当下的中国,由于欲望,
我们的人性处于退步的阶段”。
而相反,那些我们一直以为对感情很“随便”的外国人,那些在离婚程序上很“精简”的外国人。
他们的追求实际上与物质的关系不大,
却离心灵很近。
希望今天的这篇澳洲离婚介绍大家都用不上,
希望每一个人都有幸福快乐的婚姻。